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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3-X-05_A/2018-042402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公开目录
  • 不动产登记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0-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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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开通不动产权证书邮寄到家服务

近日,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服务再升级,新开通不动产权证书邮寄到家业务。

以前,不动产权证书只能到登记窗口领取,给工作繁忙、路途遥远、身体不便等的群众带来了不便,也造成窗口人员拥挤、“排队半小时、办事一分钟”等现象。为打造高效便捷安全的服务窗口,切实提高登记便民利民惠民服务水平,切实践行让群众“只跑一次腿”承诺,经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与中国邮政集团公司保山市分公司沟通协调,双方签订合作协议,决定于2018年4月起开通不动产权证书EMS寄送到家便民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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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不动产权证书寄递的安全,邮政集团公司保山市分公司专门针对此项服务制定了寄递方案、寄递流程、退件处理办法等。权利人在不动产登记窗口提交完登记资料后,如需EMS寄递服务,只需在办理不动产登记业务时签署一份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寄递委托书,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将在第一时间按照权利人指定的邮寄地点快递送达,权利人足不出户就能拿到自己的不动产权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