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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3-X/20260203-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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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26-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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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落实地方性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地理信息管理有关政策。

二是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落实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专项调查和监测。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是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执行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争议调处、成果应用的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等。指导监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是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执行国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拟订考核标准。执行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有关资产收益。

五是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贯彻执行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战略,负责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承担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工作,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是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推进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开展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严格执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组织编制城乡规划并监督实施,承担城乡规划管理责任。组织拟订并实施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七是负责对保山中心城市规划实施统一管理。依法对城市各项建设用地及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管线工程、建筑立面装修、户外广告设施、城市雕塑、小品等各类建设工程实施规划管理,为各类建设项目用地提供规划条件,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八是负责保山中心城区规划范围内包含独立选址项目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验线、基础核验、规划核实、规划验收等批后管理,出具规划核实意见。

九是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牵头组织编制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保护修复的重大工程。负责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牵头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提出重大备选项目。

十是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组织研究并实施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保护。检查、指导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制度落实,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组织、指导、监督耕地占补平衡工作。

十一是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按照权限管理有关地质勘查项目。组织实施矿产资源勘查、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开采及引发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的监督管理。

十二是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十三是负责矿产资源的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及压覆矿产资源管理。按照权限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有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四是负责国土空间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和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五是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依法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有关行政执法工作。承办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十六是承担保山市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七是统一领导和管理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十八是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九是职能转变。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进一步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集约节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0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组织人事科、综合科、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城市规划科、村镇规划科、建设工程规划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业权管理科、地质勘查管理科、矿产资源储量管理科、测绘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监督科、财务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保山市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切实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一是切实扛牢耕地保护政治责任。将耕地保护与审计、项目资金指标分配等挂钩,切实压实各县(市、区)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督促各县(市、区)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年度考核任务,建立完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耕地用途管制等制度机制,以长效机制进一步压实各方保护责任,确保全市383.59万亩耕地保护目标任务稳中有增、28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一亩不减少。二是全力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已批复项目迅速落实资金,倒排时间节点任务,做好群众工作,内外业兼顾整体快速推进,争取年内分批验收入库。加大耕地后备资源潜力排查,谋划一批新增补充耕地、全域土地整治项目,提升补充耕地项目储备。已验收项目加强后期监管,按照要求种植农作物,杜绝因种植不到位导致指标被核减的情况发生。三是科学落实耕地恢复过渡期管理。结合国家、省级统一安排,结合实际按照“认定一批、恢复一批、置换一批”的处置方式,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以及“三调”前产生的占用耕地种树、农业结构调整占用耕地等组织开展过渡期方案编制工作,分类稳妥有序进行处置。

2.不断提升规划管理水平。一是深入推进规划编制。进一步健全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做好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修改和维护工作。2026年内完成全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审批和入库,完成县城及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审批工作。按需做好村庄规划动态更新。二是定期开展体检评估。按照“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要求,围绕战略定位底线管控、规模结构、空间布局、支撑体系、实施保障、“三区三线”、耕地占补平衡和国土绿化、城市更新、社区生活圈等方面,在“十五五”期间做好保山市国土空间规划城市年度体检和五年评估工作。三是持续做好规划服务。从产业布局、项目选址入手,突出规划符合性和空间管控可操作性,科学制定土地出让方案,合理配置国土空间要素,优化城乡用地布局,耦合产业发展需求,统筹安排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发挥各项规划指标对投资的促进拉动作用,实现规划支撑产业项目的目标。

3.扎实做好土地要素保障。一是持续筑牢要素保障基础。结合项目落地条件匹配成片开发方案需求,提前做好时序变更、地块核减等工作,强化汇报协调,尽快取得待批成片开发方案批复。优先使用使用基础指标、脱贫攻坚指标、农村村民住宅用地指标,提高指标使用效率。二是持续推进项目用地清单化管理。对照重点项目用地保障清单逐一抓实保障工作,倒逼各县(市、区)、各用地单位开展前期工作,逐项指导协调化解保障过程中的非土地要素问题和土地要素问题,争取工作支持,切实提升报件质量,全力压缩报批时限,支撑项目落地。三是持续推进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强化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储备,督促隆阳区、施甸县、昌宁县推进拆旧项目实施,力争尽快完成验收入库。推进建新项目实施,拓宽用地保障方式,重点保障两边界外采矿用地、伴山酒店、加油站项目用地需求。四是持续盘活闲置土地资源。围绕全市中心重点工作和重大项目用地需求,科学制定2026年度土地出让计划,优先利用已批闲置土地。重点完善闲置地块供地条件,积极推动“净地出让”。深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混合开发等模式,全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确保完成省级年度任务。抓好开发区闲置低效用地专项治理,确保“标准地”出让规模达100%。

4.努力壮大矿产资源经济。一是强化规划引领。2026年11月前完成第五轮矿规编制审批工作,重点围绕大力发展“温泉康养旅居”事业,联动《温泉康养三年行动计划》增设矿权,规划设置地热、稀贵金属等优势矿权,支撑重点矿产资源供应。二是加大矿业权出让。紧盯全市温泉康养旅居产业,做好资源要素保障。三是加快矿业权审批。深化联勘联审制度,对登记矿权100%开展联勘联审,严格环保、安全、林业等方面的准入条件,协调化解联勘联审中的矛盾堵点,努力缩短审批时限。完善矿业权审批系统及“矿业权数据一张图”建设,进一步提升矿业权管理信息化水平。四是规范矿山开发。加强矿山开采监管,严格执行最低生产规模及服务年限条件,避让生态保护红线等禁止限制开采区。随机方式开展抽查核查,结果作为矿业权人列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单依据。开展过期矿业权清理,结合非煤矿山转型升级工作,落实“四个一批”,完成2026年工作目标要求,重点督促隆阳区、腾冲市、昌宁县限期办理有关矿业权延续登记。

5.持续抓牢地质灾害治理。一是强化工程治理。2026年6月底前完178户避险搬迁任务、12月底前完成166户避险搬迁任务,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加快2025年储备的13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前期工作,2026年9月底前完成可研报告、施工图设计编制及省级设计复核,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二是强化“人防+技防”监测预警体系。按照一点一检,于2026年汛前完成全市608处监测预警点的2545台设备仪器进行预警判据和预警模型校核。加快推进隆阳区、龙陵县、昌宁县隐患点+风险区双控试点工作,加强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源头管控。严格落实“1262”精细化预报叫应叫醒机制,确保应急处置及排危处置率达到100%。持续开展好地质灾害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动态更新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体。三是强化培训和演练。2026年计划组织开展培训和演练不少于100次(涉及隐患点的每个乡镇至少一次),“十五五”期间实现地质灾害隐患点、在建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在建监测预警项目工程宣传和应急避险演练工作全覆盖。

6.积极实施惠民利民举措。一是稳步推进农村确权登记工作。2025年年底前每个县(市区)力争完成登记1000宗并汇交入库,“十五五”期间稳步实现全覆盖。二是持续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在确保竣工验收安全底线的基础上,优先完成巡视、督察、审计等反馈的4个保障房小区、基德尚都小区首次登记工作。同步动态发现、化解不动产“登记难”问题,确保“动态清零、应登尽登”。三是积极推进保交房保交楼确权登记。确保全市保交房登记率达到70%。四是继续推进专项登记工作。确保2026年上半年前符合登记条件的农场居民不动产登记率达到50%以上。力争2026年上半年完成施甸烈士陵园登记工作。五是不断提升优化营商环境。积极扩展“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服务范围,提升登记规范化便利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便民利民。推进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和审批监管“阳光行动”,依法化解征地拆迁、矿产开发等重点领域矛盾纠纷。

7.全力提升综合治理效能。一是强化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应用。按照管理需求更切合,监测要素更完备,监测数据更准确的思路,指导各县(市、区)分季度开展国土变更调查工作,深化数据分析及成果的应用推广,结合最新耕地保护政策及规划要求,对可认定为浅根系作物进行系统梳理,及时向省、部报备,补充和完善地方浅根系作物名单,充分发挥调查成果支撑作用。

二是探索推动“多测合一”改革。密切协调跟踪,重点推进保山产业园区1:500地形图验收入库工作,打牢基础。制定“多测合一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并发布实施;加快推进全市城市级实景三维建设工作。三是加强自然资源监督执法。坚持问题导向,全力推进巡视、督察、审计等涉及自然资源领域突出问题的整改。四是深化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管理。继续完善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深入研究自然资源资产的清晰确权、合理评估、有效保护和高质量利用。推进重要自然生态空间确权,逐步实现各种类型自然资源登记全覆盖。统筹配置优势资源资产,规范资源资产收益管理,探索推动特许经营权、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等,用好用活资源赋能高质量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3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2个。截止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4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工勤人员编制2人,事业编制55人。在职实有105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5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3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0人。

车辆编制5辆,实有车辆5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25,746,64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5,746,64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47,760元,同比下降0.95%。主要原因是:2025年保山发展馆更新改造和物业管理费预算下达200万元,2026年保山发展馆更新改造费用还需支付30%,物业管理服务通过优化减少服务人员,费用大幅度下降,故该项目比上年减少10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5,746,640元,其中:本年收入25,746,64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5,746,64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247,760元,同比下降0.95%。主要原因是:2025年保山发展馆更新改造和物业管理费预算下达200万元,2026年保山发展馆更新改造费用还需支付30%,物业管理服务通过优化减少服务人员,费用大幅度下降,故该项目比上年减少100万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25,746,64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5,746,640元,其中:基本支出17,300,4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26,200元,同比增长1.32%,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工资和社会保障缴费标准提高;项目支出8,446,24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473,960元,同比下降5.31%,主要原因是:2025年保山发展馆更新改造和物业管理费预算下达200万元,2026年保山发展馆更新改造费用还需支付30%,物业管理服务通过优化减少服务人员,费用大幅度下降,故该项目比上年减少100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1.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0,9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活动支出。

2.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30,1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

3.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20,340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支出。

4.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05,5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费支出。

5.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338,100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费支出。

6.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480,2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7.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5,800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支出。

8.21202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城乡社区规划与管理5,0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保障保山发展馆运行等工作。

9.220010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7,777,000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10.220010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01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市中心城区土地评估、耕地保护等工作。

11.220010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调查与确权登记200,000元,主要用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建设及业务培训工作。

12.22001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地质勘查与矿产资源管理600,000元,主要用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复垦方案评审和矿产资源保护管理等工作。

13.220012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基础测绘与地理信息监管200,000元,主要用于保山中心城区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建设。

14.220015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7,462,8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15.224060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自然灾害防治445,900元,主要用于州(市级)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建设和保山市“十五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等工作。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6年本部门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16,608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19,8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96,808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68,768元,较上年减少14,600元,下降7.9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

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

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5,000元,较上年减少14600元,下降49.32%,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6次,共计接待120人次。

减少原因: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控制接待人数和接待标准。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53,768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3,768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保山市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经费,绩效目标:国土空间规划是国家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市级国土空间规划是对省级国土空间规划要求的细化落实,是对市域范围内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做出的总体安排和综合部署,是制定空间发展政策、开展国土空间资源保护利用修复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的空间蓝图,是编制相关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的依据。

2.保山中心城区1:500地形图测绘项目经费,绩效目标:完成保山中心城区开展1:500地形图测绘,面积约45.3平方千米(其中老城片区约27.03平方公里、青华海片区约9.86平方公里、青阳片区约8.41平方公里),成果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和保山2013坐标系两套。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186,300元,较上年减少58,200元,下降4.68%,主要原因是:2026年部门继续带头厉行节约,降低机关运行成本,注重节能、绿色、环保的运行模式,提高各项资源的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委托业务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6年委托业务费安排2,144,630.48元,较上年减少1,965,369.52元,下降47.82%,主要原因是:我部门的规划编制工作专业性较强,主要委托技术单位完成,2025年通过积极争取化解了部分债务,2026年委托业务费用较上年减少。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资产总额2,993,627,792.03元,其中,流动资产1,473,407.51元,固定资产6,024,642.5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29,816,548.94元,无形资产1,642,046.55元,其他资产2,954,671,146.49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75,056,856.1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4,168,333.6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68项,账面原值408,299.92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84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22,000元。鉴于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5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2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