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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33-X-02_Z/2018-0301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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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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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数据的汇总、分析等技术性、事务性工作;负责全市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管理、更新和运行的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归档和社会查询服务。经办保山中心城区规划区60平方公里范围和保山工贸园区范围内的不动产登记工作,并指导全市开展不动产登记业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保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对〈保山市国土资源局关于设置市区两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的请示〉的批复》(保市机编〔2015〕20号)精神,设立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隶属于保山市国土资源局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下设单位。核定单位事业编制15名,领导职数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18年中心将抓好党建、扎实业务、稳妥改革为工作主线,认真履职职责,严格规范管理。全面提升不动产统一登记服务能力及水平,制度机制创新有新突破,改善和服务民生有新成效。

1.全面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健全不动产登记受理服务、资料审核、档案管理等各项配套制度,完善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体系,完成数据整合,梳理业务范围,完善工作标准,规范操作流程,全面实现登记机构、登记簿册、登记依据和信息平台“四统一”建设,充分发挥不动产登记保护权益、保障交易、便民利民的重要作用。

2.加快不动产登记信息化平台建设步伐,继续做好接入国家信息平台工作。做好权籍数据整合建库与更新,坚持把权属调查工作作为权籍调查的核心,规范权籍调查流程,调查完成后及时形成权籍调查表、权籍图和不动产测量报告等规范的调查成果。逐步构建不动产权籍调查工作体系,结合不动产登记推进,围绕技术标准、权籍调查前置、成果审核、人员机构管理等方面,研究健全制度体系的措施和办法,为有序推进权籍调查提供基础保障。以现有的地籍数据为基础,以不动产单元代码为抓手,整合各类不动产权籍数据,建设不动产权籍数据库。

3.强化提升不动产登记人员素质,一是在系统内部进一步加强业务知识和政策法规的学习,搞好传帮带,做到人人钻研业务,努力精通业务、胜任本职,为工作顺利开展打牢基础;二是要加强横向交流,向其他不动产登记中心学习、向业务能手学习,学习和借鉴先进经验,努力提升保山不动产登记整体水平。

4.强化服务,努力创造优良服务环境。牢固树立“服务他人就是发展自己”的理念,工作中严格执行文明用语,规范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建立高效服务体系,最大程度方便群众。对一般服务对象实行限时办结;对重点项目实行跟踪服务,如对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旅游项目等重点项目,安排专人进行跟踪办理;对“老、弱、病、残”等有特殊需要的服务对象实行上门服务。

5.廉洁自律,树好国土人良好形象。办证公开、严格依法行政、方便群众办理、实行限时办结、提升服务质量、规范收费行为、坚持清正廉洁、实行责任追究等方面向社会作出郑重承诺、接受社会监督。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克己奉公,不断强化窗口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坚持依法依规登记,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民的登记服务。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为财政全供给的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无下设单位。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5人,其中:事业编制15人。在职实有14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4人。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00959.00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9495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906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000959.00元,其中:本年收入3094959.00元,上年结转1906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3094959.00元(本级财力1054959.00元,专项收入2040000.0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00959.00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3094959.00元,其中,基本支出3094959.00元,项目支出0元。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功能科目分组:

1.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8644.00元,主要用于单位养老保险缴费;

2.2200150—事业运行2936315.00元,主要用于单位工资福利及保障机关运行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经济科目分组:基本支出3094959.00元,项目支出0元。

1.301工资福利支出952348.00元,主要用于30101基本工资382512.00元、30102津贴补贴233832.00元、30107绩效工资177360.00元、30108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58644.00元。

2.302商品和服务支出2142611.00元,主要用于30201办公费417480.00元、30205水费5000.00元、30206电费35000.00元、30209物业管理费20000.00元、30211差旅费55000.00元、30215会议费20000.00元、30216培训费20000.00元、30217公务接待费2000.00元、30226劳务费700000.00元、30227委托业务费800000.00元、30228工会经费27762.00元、30229福利费369.00元、302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30299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元。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8年保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17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301500.00元,同比下降94.66%。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与上年预算对比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2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66500.00元,同比下降98.81%。变动原因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厉行节约,进一步减少公务接待开支。

(三)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15000.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35000.00元,同比下降9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无增减;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5000.00元,减少135000.00元,同比下降90.00%,变动原因是坚决执行厉行节约,缩减公务用车开支。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8年基本支出预算3094959.00元,较上年预算相比增加2169859.00元,增加234.55%,主要原因为:

(一)人员经费增加,由于新增4人,在职人员工资上调,工资福利支出较上年增加435448.00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由于事业单位公用经费标准上调,劳务派遣人员工资上调,委托业务费增加,经费约增加2000000.00元。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0元,无增减,占基本支出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