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申报工作的函》(保建发〔2017〕124号)、《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保山市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申报与评审办法>和<保山市园林单位和园林小区标准>的通知》(保建发〔2017〕2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综合第三方调查、专家实地考查和综合评议结果等要素,经研究,拟补充命名隆阳区公路分局为2017年保山市园林单位。
为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现将拟补充命名隆阳区公路分局为2017年保山市园林单位的事项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信函、邮件等形式将有关情况寄至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真实的联系电话、地址及邮编。
公示时间:2018年9月7日-2018年9月17日
联系电话(传真):0875—2207299
电子邮箱:szjjjsk@163.com
地址:保山市隆阳区象山路33号
邮编:678000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