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3-010302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9-05-31
  • 文号
  • 保建发〔2019〕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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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建发〔2019〕34号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的通知

 

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消防救援大队:

为贯彻落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省消防救援总队关于做好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的通知》(云建人〔2019128号)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19423日修订版)相关规定要求,就全面做好全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移交承接工作,确保平稳衔接过渡,过渡期201941日—630,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移交承接的范围为全市消防救援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第119号令修改)承担的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和抽查职责。

二、自2019423日起,全市消防救援机构停止受理所有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及备案抽查项目(含不合格建设工程的复审、复验,备案复查等项目),不再以消防救援机构名义出具相关法律文书。

三、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在政务服务中心统一设置行政审批业务受理窗口,明确告知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的受理程序,切实保障群众办事渠道畅通。

四、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之外的消防设计审查,应研究如何承接办理),严格按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人民防空办《关于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多审合一改革的通知》(云建设〔201976号)要求办理,将消防设计审核并入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审图机构按照资格许可范围审查合格后,出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报审批部门备案,不再另外办理消防设计审核手续。审查流程按照《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全面推进数字化审图进一步简化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工作流程的通知》(云建设〔2018130号)执行。

五、对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实行分级属地管理,保山市中心城市范围内的工程项目消防验收,由保山市质安站和隆阳区质监站按各自监管的项目分别实施,即市站直管的项目由市站验收,区站直管的项目由区站验收。具体分工按照保山市住建局《关于保山中心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基本建设程序、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市、区监督管理权限划分会议纪要(2017年第11期)》(详见“保山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网”信息发布栏2017511日发布)实施。其他县(市)的工程消防验收,由其所在地的住建局相关股室及工程质量监督站实施。在移交承接期间,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不具备承接条件的,消防救援机构可以根据政府指派协助开展工作。其申报要求、判定规则、相关法律文书暂按照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云南省消防条例》《建设工程消防验收评定规则》(GA836-2016)等法律规定执行(办事流程、申请材料、法律文书等参照附件)。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内部审批流程和各项规定出台后,再另行通知。

六、移交承接期间,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应建立健全协作机制,建立项目跟班学习和定期会议会审等工作制度。消防救援机构应加强业务指导,采取驻点帮扶、派员参与、指导培训等方式,全力予以协助配合。过渡期间,市(县、区)成立联合验收组,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消防救援机构联络员名单:

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办公室

专业技术人员 官思辰

市消防救援支队

工程师 沈跃辉

隆阳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工程师 邵云霞

隆阳区消防救援大队

副大队长 何雁

腾冲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副站长 周绍祚

腾冲市消防救援大队

助理工程师 俞刚

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管理股

助理工程师 李亚杰

昌宁县消防救援大队

助理工程师 吕德富

龙陵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站长 梅自霖

龙陵县消防救援大队

助理工程师 伊莲蓬

施甸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站长 王荣云

施甸县消防救援大队

助理工程师 瞿海斌

七、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因工作需要可对原消防行政审批档案进行调阅。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与消防救援机构共享建筑总平面图、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与消防安全检查和灭火救援有关的图纸和资料。

九、对受理的建设工程,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出具相应的消防验收意见,并加盖住房城乡建设局印章。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密切配合,确保移交工作无缝对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反馈。

联系人及方式: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杨剑非0875-2207358

市消防救援支队:沈跃辉,0875-2212132

 

附件:1.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办事流程示意图(过渡期暂行)

2.申请材料(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申请材料目录)

3.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请受理凭证

4.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及填写模板

5.建设工程消防质量承诺书

6.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填写模板

7.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不合格)

8.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合格)

 

 

 

 

保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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