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第一批标注资质异常企业的通告》(2025年12月25日发布)要求,被标注“资质异常”的企业需在3个月内完成整改。经核查,截至2026年3月26日,云南鼎岭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等12家企业(名单见附件)在整改期内未按要求完成整改,且经现场核查办公地点虚假,未达到资质标准。
依据《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及《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对上述12家未完成整改的企业,持续标注“资质异常”,并启动资质撤销程序。
对核查结果有异议的,可于公告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相关资料,逾期不予受理并按相关规定撤销相关资质。
工程建设单位应严格落实“谁使用,谁负责”原则,不得选择仍处于“资质异常”状态的企业承揽工程;已选择的,应立即终止合作并按合同约定处理。
联系电话: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业管理科,0875-3038227。
附件:第一批标注资质异常未整改企业名单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