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18-1130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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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
  • 2018-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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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市“厕所革命”工作的几点建议

针对我市“厕所革命”工作的几点建议

 

近期,由市委农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市环境保护局、市规划局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对全市各县(市、区),园区的“厕所革命”工作推进开展了专题调研。

就城乡公厕,调研组建议编制(修编)城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明确城市公厕具体布点及坐标位置,制定乡镇、行政村公厕改造提升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按照“城区5座/平方公里,乡镇镇区公厕不低于2座”标准来预留规划用地。城市主干道、交通枢纽、商场、公园、广场、景区等人口密集公共场所的城市公厕原则上达到城市公厕一类标准,一般地段达到城市公厕二类标准。

就旅游厕所,调研组建议将旅游厕所建设与改造提升纳入全市城乡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统筹安排、分步实施。坚持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加大旅游厕所建设力度,逐步使旅游厕所建设数量与游客规模相适应。按照相关标准,加大旅游厕所改造提升力度。同时,结合“一部手机游云南”任务落实,同步开展智慧厕所建设,一步到位,避免重复投资造成浪费。各县(市、区)中心城市、乡镇和旅游村的旅游厕所由政府、社区、村负责管理和建设并免费提供服务。

就农村卫生户厕,调研组建议按照人畜分离、厨卫入户的思路,开展无害化卫生户厕改造工作,通过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加大县市区投入,用3年时间,确保全市再新增改造建设无害化卫生户厕217588座(其中:隆阳区76822户、施甸县33968户、腾冲市56556户、龙陵县31605户、昌宁县18637户),到2020年底农村无害化卫生户厕普及率达到50%以上。要充分利用各种渠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为改厕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引导群众树立卫生观念,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从而变“要我改”为“我要改”,切实提高农民群众改厕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