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18-113001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11-2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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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管理情况的几点工作措施及建议

针对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

管理情况的几点工作措施及建议

 

近期,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保山中心城市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建设管理情况开展了专题调研。根据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以下几点工作措施及建议。

一、高度重视,强领导能力

进一步加强对棚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加强市区两级之间、部门单位之间、工程项目之间的统筹协调。加快完成剩余房屋及土地征收工作,全面完成群众安置。加快推进限价商品房建设,切实解决好棚改货币化安置居民的安置问题。同时,建立还款长效机制,制定年度还款计划及土地出让计划,做好防范化解政府金融风险能力的提升与建设

二、创新方式,拓宽融资渠道

一是根据现行政府购买棚改服务融资政策,继续向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银行融资,并积极向商业银行进行融资。二是继续与有实力的央企或省企合作,以PPP或10+3模式推进棚户区改造。三是抓住国家试点发行地方政府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的机遇,包装新项目,积极争取纳入省级棚改专项债券试点。四是盘活可租可售资产,推进后续滚动开发及资金管控等工作。

三、多措并举,物业管理。

一是加强对物业公司的管理和对物业管理人员培训,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提高服务标准,努力创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舒适的居住环境。二是进一步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目前我市已在制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根据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分5级制定收费标准。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将参照最低收费标准下浮一定比例收取,以满足物业公司成本开支。三是针对棚改居民的物业管理意识相对较弱,做好宣传、教育、引导工作,切实让居民感受到物业服务的好处,让棚改居民尽快转变思想观念和生活习惯,消除抵触情绪,实现居民自愿缴费,使管理走向市场化良性循环。

四、优化服务,拓宽就业渠道。

加强对安置小区住户待业人员的就业培训,提高居民的就业能力。加强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多渠道提供就业岗位,积极帮助住户人员就业,解决居民生活问题。加强宣传引导,转变居民就业价值观,对工贸园区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的工作方式进行积极引导,尽量提高就业率。对居民就业人数、就业方式进行跟踪调查,及时摸清存在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五、部门联动,完善公共治理。

形成住建、规划、公安、人社、宣传、文化等多部门联动机制,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服务型政府建设,发挥基层社区自治优势,确保棚改安置小区治安环境和谐稳定。一是发挥主体作用。按照市政府加强保山中心城市小区管理工作的最新政策要求,充分发挥街道、社区的治理主体作用,形成网格化治理体系,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提升治理能力。二是完善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社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满足群众需求。三是创新教育宣传方式。围绕“创文”主题,组织公共文艺宣传活动,丰富群众娱乐生活,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高棚改居民思想认识,加快棚改居民市民化进程。四是加强跟踪调查。棚改居民的思想动态、生活质量、人口流动、就业比例进行跟踪调查,做到动态管理,及时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对策,以群众根本利益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棚改社会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