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 |
办理材料 |
1.金融监管机构和金融机构上级主管部门有关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建设的批准文件 2.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设计方案或者任务书 3.技防设施安装平面图、管线敷设图、监控室布置图、物防设施设计结构图 4.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单位营业执照和相关资质证明 5.安全产品检验报告、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或者安全技术产品生产登记批准书 6.金库、保管箱库设计、施工人员身份证件复印件及其所从事工种的说明 7.运钞车停靠位置和营业场所、金库周边环境平面图 8.房产租赁或者产权合同复印件和租赁双方签订的安全协议书 9.《新建、改建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审批表》 |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
实现方式:窗口办理——办结寄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
办理地点 |
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 |
收费标准 |
不收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