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0-2-/2019-0113017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8-08-24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事项名称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

办理材料

1.书面验收申请

2.《金融机构营业场所/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工程验收审批表》

办理方式(实现方式、办理时限等)

实现方式:窗口办理——办结寄送。

办理时限:20个工作日。

办理地点

受理窗口:保山市公安局隆阳分局治安大队(保山市隆阳区九隆街道龙泉路358号);腾冲市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腾冲市腾越镇观音塘社区观音塘小区300号);龙陵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龙陵县龙山镇龙山中路上节街);昌宁县政务服务大厅公安窗口(昌宁县田园镇滨河东路4号);施甸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施甸县城规划新区政法片区白云路)。

收费标准

不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