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筑业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2019年第一季度,全市完成建筑业总产值40.6亿元,同比增5.5%,相较于2018年第一季度42.3%的增速,出现了明显下滑。第一季度建筑业产值只占年度目标任务214亿元的19%,时序任务进度明显滞后,未达到省市人民政府的预期目标,没有实现2019年第一季度经济“开门红”的要求。
二、问题分析
针对建筑业产值时序任务进度明显滞后问题,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会同保山市统计局进行了认真分析研判:
(一)全市建筑业企业发展不足。资质水平低,专业结构不合理,融资能力弱,市场竞争力亟待提高。难以主导PPP、EPC等重大项目的实施,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棚户区改造项目、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轨道交通建设项目、坝区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大的房地产开发楼盘)多由央企、省企等外地企业承揽,无法纳入保山市建筑业产值统计。
(二)项目投资乏力。据统计,一季度全市完成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工程项目招标72个、投资186038万元,同比分别增-77.5%和-30.5%;核发施工许可证47个、合同投资额136195万元,同比分别增-46%和-56%。今年1季度,全市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72个,总投资18.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了77.5%和30.5%;核发施工许可证47个,合同投资13.6亿元,同比分别下降46%和56%。其中,重点市政建设项目由于建设资金到位率低,计划开工的因征地拆迁资金不足,开工条件不具备;已开工项目,因企业无力承受垫资压力,工程建设多处于停工状态。
(三)产值较大,难以维系高速增长。2018年完成建筑业产值170亿,增速26%,滚存的合同额较小,存在“寅吃卯粮”问题。加之建筑业产值已连续多年保持20%以上的高速增长,基数较大,难以维持高速增长。
(四) 抓入库力度不够,城镇基础设施投资没有做到应统尽统。受上级补助资金大幅减少、国家“去杠杆、降风险”引起金融市场收紧和央企退出地方基础设施投资等影响,导致思想认识有所松懈,存在城镇基础设施投资不能完成都是客观原因所致的想法。没有采取有力措施,督促各县(市、区)加大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入库力度,全市仍存在已实施工程投资没有入库的情况。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按照年度建筑业产值214亿元,增长25%的目标不放松。及时将任务分解到各县区市(其中:隆阳区126亿元,施甸县24亿元、腾冲市27亿元、龙陵县6亿元、昌宁县31亿元);力争二季度补齐不足指标,完成建筑业总产值93亿元(其中: 隆阳区56亿元,施甸县9亿元、腾冲市10亿元、龙陵县2亿元、昌宁县16亿元);围绕2019年完成100亿元城镇基础设施投资、力争完成150亿元投资目标,力争二季度全市城镇基础设施固定资产投资累计达50亿元,完成时序目标。一个节点接一个节点抓,一个季度接一个季度抓,确保完成年度目标。
(二)及时组织企业“入网”。截至1季度,全市共有建筑业施工企业204家,按“先有库才出数”的要求,扣除预拌混凝土和劳务序列资质企业,应“入网”企业169家,仍有54家未 “入网”。要及时商统计部门,共同做好指导服务和督促,确保在5月25日前“入网”,2季度申报产值“出数”。
(三)建立产值管理“三项制度”。一是建立人工预报制度,指导企业规范合同管理,提前准备统计数据上报要件,准确研判全市建筑业产值。二是建立重点企业产值调度制度,及时召开季度和年度产值调度座谈会,挖掘产值潜力,做到应报尽报。三是建立产值预警制度,对管理混乱、不及时“入网”、产值“零”报、产值下降幅度较大的异常企业,及时发出预警通知,限时整改。对整改不到位的不予受理资质升级、增项的申请。
(四)扶持建筑企业加快发展。因企制宜,一企一策,为企业排忧解难,使企业尽快提升资质等级。结合“一线两园”对外开放的实施,加快推进建筑业“走出去”发展,培育境外工程承包企业。年内力争实现新发展建筑业施工企业25家、新增施工总承包壹级企业1家和贰级企业5家的目标。
(五)积极探索破解筹资难问题。抓住省委省政府大力推进“美丽县城”建设机遇,积极争取中央、省级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县城建设、城市基础设施“补短板”等各类补助资金,全力争取水环境保护政策性贷款、棚改专项债等资金,探索采取一些新的投融资模式,突破筹融资瓶颈。
(六)探索“工程总承包+融资”(EPC+F)模式。对急需建成又不能以PPP模式实施的市政公用建设项目,在建设期后3-5年内逐年通过财政预算安排5-6亿元还款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