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19-061701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19-0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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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启动住建领域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

      201964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以及省、市安委办关于开展2019年全国第18个“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云南省城乡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保山分公司、保山红星城乡投置业有限公司、云南建投集团总承包二部保山指挥部、云南建投第九建设有限公司、云南建投第四建设有限公司等企业,在青华海经济综合体4#地块建设项目施工现场共同启动2019年保山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活动。此次活动,围绕“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的主体,安排部署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任务。

   云南建投第九建设有限公司李建新总经理做了交流发言。保山红星城乡投置业有限公司向红经理宣读了“拒绝违章,从我做起”的倡议书。

   活动上,保山市住建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李永建讲话并提出要求。一是要高度重视,积极推动各类应急演练活动的开展。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增强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巩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的良好局面。全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应急演练活动。通过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实战化应急演练,努力形成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负责、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应急演练工作格局,不断努力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二是进一步加强宣传培训,切实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监管水平。以“安全生产月”为契机,深入开展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着力提高培训质量和水平,提升全行业全员安全素质,进一步提高建筑施工安全管理能力。各建设项目所有参建人员,要从本职岗位做起,依法守纪,不违章操作,不冒险蛮干,掌握安全知识和常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三是始终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将“安全生产月”同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行动、消防安全整治等工作结合起来,使“安全生产月”成为住建行业的“落实月”,坚决遏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市住建局向参会人员发放了《云南省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指南》,希望各县(市、区)、各企业安全监督管理人员、一线施工作业人员充分发挥好指南的指导作用,切实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会上组织青华海经济综合体4#地块建设项目施工人员,按照“贴近实战,注重实效”,“现场处置时怎么救,平时就怎么练”的原则,开展了高坠事故和坍塌事故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事故处置能力。

  会后,组织参会人员现场观摩了青华海经济综合体4#地块建设项目以及永昌沁园建设项目二标段施工现场。进一步发挥样板示范带动作用。

    市应急管理局覃金伟副调研员、市消防救援支队李舟参谋到会指导,市住建局建筑业管理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市质安站负责同志、各县(市、区)住建局、园区规划建设局分管领导,建管股、质监站、安监(股)站负责同志、全市具有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及以上企业、具有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设计乙级资质及以上设计企业、勘察企业、监理企业、图审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质量安全负责人以及施工一线作业人员共计300余人参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