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60716-00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7-16
  • 文号
  • 保建发〔2026〕19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05060109号提案的答复

驻昌宁委员活动组:

您们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提案》(第05060109号)交我们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生态环境局的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总体进展与工作基础

十四五以来,我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整县推进为主要路径,以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导向,扎实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截至2025年底,全市乡镇镇区、村庄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覆盖率分别达到98.46%93.58%,绝大多数乡镇和村庄实现了生活垃圾的有效收集处理,农村环境面貌得到显著改善。提案中指出的阶段性成效符合实际,我们对此表示认同。

二、对提案所提问题与建议的答复

我们完全赞同提案中对当前存在问题的分析。山区条件制约、历史欠账、资金技术瓶颈等因素,确实导致了部分地区分类实效不足、收运体系运行不稳、长效机制不健全、管理能力薄弱等问题。针对这些问题和提案所提建议,我们已在推进以下工作:

(一)关于“提升分类治理实效”的建议。

1.深化宣传引导:已将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纳入乡村振兴宣传重点,利用村规民约、文明实践站、校园教育等多种载体,开展常态化、接地气的宣传教育促进村民分类习惯养成。

2.健全资源化利用链条:正指导各县(市、区)合理布局建设乡镇或片区垃圾资源化处理中心、村级可回收物回收站点。积极探索符合农村特点的厨余垃圾就地就近处理技术(如阳光堆肥房、微生物发酵),推动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与环卫清运网络两网融合,提升资源化利用率。

(二)关于“健全收运体系,弥补运行短板”的建议。

1.优化收运模式:针对山区、偏远村庄,积极推广定点收集、上门收集、巡回收集相结合的模式,合理规划收运路线和频次。鼓励配备适用的小型、密闭、环保的收集转运车辆及移动式压缩设备,降低收运成本,提高效率。

2.推进智慧监管:已在筹划建设或升级市级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信息化监管平台,探索运用物联网、GPS等技术,对车辆作业轨迹、设施状态、垃圾量等进行在线监测,提升清运及时率和设施维护水平。

(三)关于“强化资金保障机制”的建议。

1.加大财政投入:市级财政已在相关专项资金中,对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予以倾斜支持。下一步将积极研究设立更稳定的专项补助或奖补资金,重点向财力薄弱县、偏远山区倾斜。

2.拓宽资金渠道:积极争取中央、省级专项资金支持。鼓励采取PPP、特许经营等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运营。推动建立农户适量付费、村级集体补贴、财政专项补助相结合的日常保洁和设施运维经费分担机制,促进长效运转。

(四)关于“加强专业管理能力建设”的建议。

1.开展能力培训:已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纳入基层干部和乡村保洁员、分拣员培训内容,定期组织技术和管理培训,提升一线人员操作规范性和管理能力。

2.引入专业力量: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专业公司运营等方式,提升镇村两级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环节的专业化运营水平。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建立县域统一的环卫一体化运营管理体系。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您们的提案为我们进一步厘清了工作思路和着力点。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提案建议,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制定专项提升方案。针对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全市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

(二)开展试点示范。选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开展全域分类治理、资源化利用、智慧化管理等综合试点,形成可复制推广经验。是在下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争取将昌宁县纳入综合试点统筹部署。二强化规划项目入库,在编制市级十五五住建及生态环境专项规划时,将昌宁县相关治理项目优先纳入专项规划和市级重点项目库。

(三)强化督导考核。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关键指标纳入乡村振兴、生态文明建设等相关考核,压实县级主体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和评估。

(四)完善政策体系。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完善在设施用地、资金保障、技术标准、社会参与等方面的配套支持政策。

衷心感谢您们对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长期、系统的工程,需要持续用力、久久为功。希望您们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529

(联系人及电话 尹国华 3038198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