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30-5/20260716-00008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开目录
  • 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日期
  • 2026-07-16
  • 文号
  • 保建发〔2026〕2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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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主题词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市政协五届六次会议第05060063号提案的答复

民革保山市总支

关于科学规划保山中心城区停车位以保障非机动车道通行安全的建议(05060063),已交由我们研究办理,综合协办单位市公安局意见,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已开展工作

近年来,住建、公安等部门立足于当前城市发展实际需求,以规范停车秩序、充分挖掘停车资源、取消道路不合理泊位、适当调整停车服务价格为工作方向,推动营造整洁有序、文明和谐的泊车环境。2024年以来市住建牵头发改、国资、市场、自规、交警、建投集团共同研究中心城区停车问题整改措施,并联合印发了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重点通过增加泊位、降低服务价格、理顺收费价格体系、规范停车行为、规范企业收费行为等方面进行整治。围绕城市更新行动、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建设、街头绿地建设等工作,增设停车设施,同时在不影响通行的情况下,在市政道路、空闲地挖潜增加停车泊位,中心城区新增道路泊位36个,停车场2个车位208个,取消不合理泊位78个。同时为加强全市城区市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理利用城市公共空间资源,规范车辆停放,保障交通有序、安全和畅通,印发了《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市政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的通知》(保建发〔202539),进一步规范城市市政道路泊位的施划和取消管理工作。联合自规、交警、执法、区住建、运营单位对中心城区范围内影响行人、车辆通行以及市政设施安全的道路泊位,进行了摸底排查。202510月以来,中心城区共取消仁寿门路等6条道路的131个设置不合理或影响通行安全泊位。下阶段我们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科学合理优化路边停车位设置,消除占道挤压、通行受阻等安全隐患,保障非机动车路权,在兼顾群众停车刚需下推动形成安全、连续、舒适的交通体系,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二、提案提出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立即开展专项排查与评估”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住建部门将联合交警等有关部门持续开展老城区道路隐患排查工作。一是全面摸排评估,科学设置泊位。对主次干道、支路街巷、学校、医院、商圈、公交站点、小区周边道路,逐一摸排非机动车道宽度、车流量、现有路侧泊位、违停多发点、事故隐患点等建立台账,科学研究论证泊位设置。根据《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保山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市政道路停车泊位管理的通知》(保建发〔202539号),进一步规范道路泊位的施划和取消工作。根据目前排查情况,计划取消兴隆路、小桥河路、鹿鸣巷、兴教路4条市政路,共计148个影响车辆通行的道路泊位。二是常态化开展占道停车专项整治,确保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的畅通。运用电子抓拍和现场劝导相结合的方式形成震慑,今年以来累计查纠5000余起违法停车行为,中心城区不文明停车现象得到有效控制,道路通行秩序逐步向好。

(二)关于“制定并严格执行差异化划线标准”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立足缓解城区停车需求,兼顾非机动车道行车安全等问题,统筹泊位供给,逐步疏解设施不足等问题。一是联合交警部门,分类施策划定整治范围,以主干道、人流车流密集路段、非机动车通行需求大、道路狭窄的路段为重点,取消设置不合理路侧停车位。支路街巷通过压缩泊位、调整停放方式等,保障非机动车道畅通。老旧小区周边保留刚需泊位,以缓解停车设施不足问题。二是在非核心区部分路段,设置路侧泊位,采取潮汐式管理,允许夜间停放,白天禁止停放,或者交通高峰时段禁止停放的措施。在不影响盲道和人行道宽度满足行人通行前提下,开放部分人行道区域施划泊位,允许机动车停放,既减少违法停车情况发生,也保障非机动车道通行空间。三是继续优化学校周边停车设施,结合上下学高峰需求,允许禁停路段短时停车,同时加强交通疏导,保障通行顺畅。四是结合硬件设施提质、智慧系统搭建、日常管控规范等方面,统筹推进设施升级与监管体系优化,全面提升路侧停车管理的质量与效果。五是持续加强交通和道路执法工作,严肃查处占用非机动车通行空间的行为。

)关于“完善配套设施与监管”的建议

该建议我们将认真采纳并积极组织实施。

一是通过盘活闲置地块、边角空地,增设社区临时公共停车场。联合交警、运营单位提出机关企事业单位、小区、商业停车场错峰开放共享车位倡议,弥补老城区关键部位的泊位缺口。鼓励社会资本在有条件区域建设立体停车设施,设置对外停车指示牌,引导车辆进入路外正规停车场停放,尽可能的减少群众对路侧停车的依赖,达到还路与民的最终目的。截至目前,中心城区新增停车场9个新增泊位1638个。二是将泊位需求与供给指标纳入目前正在开展的城市体检内,通过细致摸排和评估,科学提出问题短板,同步将相关设施建设列入城市更新规划中,逐步推动设施建设。三是通过前置评估、联审把关、常态研判、压实权责,强化道路泊位评估从“模糊定性”到“刚性设置”;严格泊位设置审查从“宽松审批”到“闭环管控”;配套保障从“无依据”到“有规可依”。将持续健全相关规范管理,把原则性要求转化为可量化、可审查、可追溯、可动态调整的刚性机制,重点从“评估、审查、执法、动态优化、责任与考核”五方面闭环发力。四是通过联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责任,重点开展关键部位市政道路的流动巡查,及时劝导不规范停车行为,快速处置占道停车问题。五是通过社区宣传、新媒体推送、现场劝导等方式,宣传非机动车路权和文明停车要求,引导驾驶员规范停放、礼让慢行交通。明确部门职责分工,形成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工作格局,实现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同时,征求居民、商户、车主意见,公示减停路段方案、公布监督管理电话,做好沟通解释,减少抵触情绪。

最后,感谢您对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果您还有什么建议意见,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下一步的工作中认真改进。



保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65日          

联系人及电话胡俊杰、李涛  08753038196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