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世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项目扶持力度改善恢复耕地种植条件的建议(第0050号),已交我局主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加大基础设施项目扶持力度,提升种植条件和水平”的建议
一是规划引领高标准农田建设。根据国家《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建成高标准农田实施方案》,结合《国家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云南省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结合全市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禀赋,分析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优化建设布局,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平原地区及水利条件优越区域,储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编制形成了《保山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五县(市、区)根据自身建设潜力分别编制形成了县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如《腾冲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2021-2030年)》,储备了相关项目,依据建设重点和项目成熟度有序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重点实施田块平整、灌溉排涝系统完善、田间道路修建等工程,解决农田机械化应用水平低、生产用水难、生产道路不通的问题,从而提升项目区耕地质量和生产效益。
二是按要求加强高标准农田项目储备。新建储备项目要求是国土“三调”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图斑区域,坡度25度以下,从未实施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的区域内科学谋划、储备项目,实施区域化整体建设。具体以国土“三调”、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大中型灌区等图斑为底图,扣除已建成高标准农田项目区、严格管控类耕地、生态红线区、城市规划建设用地预留区等图斑后进行建设潜力分析,综合考虑农田特点、耕作要求和区划范围,原则上建设区域农田应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1000亩。改造提升储备项目要在2011-2018年实施过各类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区位于国土“三调”可长期稳定利用耕地图斑区域),且在上图入库评价结果中被评价为“需要改造提升”、“基本符合”,但仍未完全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30600-2022)标准的项目区进行规划建设,原则上建设区域农田应相对集中连片面积不小于1000亩。
三是争取项目资金支持提升农田基础设施。2019年以来全市农业农村部门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24.35亿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164.53万亩,建设田间机耕路2077.76公里、排灌沟渠1934.05公里、土地整治12.85万亩,提升了项目区的耕种条件,增加了耕种效益。其中,2019年以来,下达腾冲市资金4.52亿元,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31.98万亩,建设田间机耕路302.1公里、排灌沟渠578.44公里;2019年至现在安排腾越街道资金2874.37万元,建设高标准农田3万亩,开展沟渠16.79公里、田间道路12.04公里等工程的建设。2024年以来,国土资源部门加快推进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进度,有效增加耕地数量,提高耕地质量,全市共验收入库土地整治项目51个,新增耕地数量0.33万亩、水田规模0.10万亩,目前全市已开工土地整治项目37个,预计新增数量指标0.93万亩、水田规模0.64万亩,年内计划开工土地整治项目17个。
综上所述,由于通过耕地流出图斑整治新增耕地必须通过验收、申报、审批等手续最终才能纳入常稳耕地,因此,请涉及的乡镇人民政府积极对接当地自然资源部门,将耕地流出图斑整治新增耕地按相关手续纳入常稳耕地内,我局将根据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项目储备要求及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的情况,在符合国家、省、市政策前提下,指导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将符合规定的区域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储备,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由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项目成熟度逐一安排实施。
二、关于“加大农业孵化项目扶持力度,改善土地承包经营条件”的建议
一是积极争取项目,改善基础设施。涉及乡镇要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项目储备要求、当地的高标准农田建设潜力和国土项目申报要求,积极对接当地农业农村部门、国土资源部门,将符合项目申报条件的地块纳入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国土项目储备,争取高标准农田项目和国土耕地质量提升项目的实施,进一步改善农田基础设施,为土地流转奠定基础。
二是创新土地流转方式,为大户、企业提供入驻条件。目前,全市家庭承包耕地流转面积62.01万亩,占耕地比重为9.60%,流转的方式主要采用出租(转包),流转时间在10年左右的为多数。从土地流转的情况看,土地流转量较少,时间短,不利于规模化种植经营,生产效益没有规模化效应,可以结合本地实际以村党总支牵头创新土地流转方式,形成利益共享的土地流转形式,促进土地流转,为大户、企业入驻提高条件,为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基础,延伸农业产业链条,提升农业生产效益。
三是切实加强设施农业用地保障。为适应现代化农业发展需要,促进设施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完善设施农用地管理,结合我市实际,全市不断优化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方式,简化用地备案手续,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产业发展新要求,依据国土空间规划,遵循生态环境保护及耕地保护原则,合理引导设施农业用地选址,科学控制用地规模,节约集约用地,保障设施农业用地需求。目前,全市累计完成11201宗设施农业用地上图入库,总用地面积3.54万亩,占用耕地0.85万亩,有效保障了农户对种植养殖用地需求。
综上所述,通过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了农田的耕种条件,创新土地流转方式,促进了耕地流转,加强设施农业用地保障,为引进大户、企业进驻提供了条件,解决了耕地有人种、有人管、种植效益提升的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职能职责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好县(市、区)农业类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请当地村集体积极向乡镇反映,由乡镇对接县(市、区)农业农村等部门谋划好项目申报。
三、关于“激活党组织领办合作社活力,培育耕作新力量”的建议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推进合作社向前发展。目前,保山市共有村党组织领办合作社773个,其中腾冲市228个。但存在社会认知度不高、管理不规范、利益联结机制作用不明显、合作社品牌少和产品科技含量低的问题,合作社运行效果不明显。涉及村集体要加强与所属乡镇的汇报,乡镇加强与县级组织、农业、供销等部门的对接沟通,积极争取相关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加强党建引领、人才培养和创新利益联结机制的措施提升合作社的规范发展,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发挥引导作用。
二是典型案例引领,创新模式壮大合作社能力。加强借鉴学习,如隆阳区西邑鲁图模式,村党总支牵头,将该村1650亩土地集中起来统一流转,再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等项目资金开展农田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农田耕地质量,建成后采用“党总支+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因地制宜地发展规模经营,亩均产值得到提升,工程管护得到保障,农户不仅能收地租、挣薪金,还能分红利,一份地挣出多份钱。结合本地实际谋划特色品牌,发展特色经济。
综上所述,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与规范管理、创新利益联结机制和培育新型经营主体与人才,结合实际学习典型,立足当地情况,积极谋划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下一步我局将结合职能职责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服务指导工作,同时从农业生产角度指导好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开展好农业生产技术推广,为农业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加强新型农民培训,培育专业化耕作力量。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保山市农业农村局的关心和支持!
保山市农业农村局
2025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电话:白万千 137086512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