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水务局在市委、市政府和省水利厅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4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责任工作体系。构建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机关各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普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监督科,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法治建设各项工作。
(二)制定年度普法计划,明确重点普法内容。根据《2024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保山市2024年深化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制定印发《保山市水务局2024年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保山市水务局2024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保山市水务局2024年领导干部学法方案》《保山市水务局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清单》《保山市水务局2024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及重要普法节点提示单》,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本单位职能职责,突出行业领域特点,扎实开展法治水利普法工作。
(三)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法定职责。一是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动指南,借助理论学习中心组、早学例会等契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以及省、市的工作部署。坚持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的地位,将思想理论深度融入水务工作的各个环节。二是积极营造“依法办事、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氛围。深知法治在稳固根基、稳定预期、保障长远发展中的关键作用,全力推动保山市水务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前行。2024年听取法治水利建设工作汇报2次,及时解决法治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三是严格履行述法制度。严格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办法》明确的述法重点内容指引清单撰写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述法报告,自觉扛牢法治建设责任。
(四)强化领导干部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依法行政质效。一是推动领导带头示范学法。充分发挥好“关键少数”领学促学带学作用,年内召开党组会议19次、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8次,重点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学习。班子成员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形成领导带头学法守法、提高自身法律素质、增强依法决策能力,干部自觉学法、全员共同守法的良好局面。二是开展干部职工专题学法。2024年10月16日通过组织集中观看和自行登录电脑、手机观看课程的方式,参加云南省水利厅办公室组织的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活动,共300余人参加了行政执法人员云宣讲学习培训。三是加强水行政执法人员普法。制定印发《保山市水务局2024年依法行政暨行政执法培训工作方案》,以执法业务培训、执法案例教学、以案释法交流借鉴等方式,提高水行政执法人员专业素养和执法水平。2024年,组织参加公共法律知识培训一期200余人次,举办1期全市水利系统水行政执法培训,市、县(区)130余人次参加,实现了两级执法人员全覆盖。
(五)落实国家公职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认真落实国家公职人员旁听庭审活动要求,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年内组织党员干部现场旁听庭审活动1场次、开展“以案释法”12期、集中观看警示教育专题片4次、参观廉政教育基地1次,有效发挥以案明纪、以案释法、以案为戒作用。
(六)积极开展社会公众普法宣传,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一是抓重要时间节点普法宣传。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4.15国家安全教育日”“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等重要时间节点,持续加强法律法规的普及宣传。二是抓“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推行。坚持将普法宣传融入行政审批、行政检查、水行政执法等水利法治实践的全过程,利用“双随机、一公开”、防汛、河道采砂、取用水管理、水土保持等检查,开展实时普法、精准普法、加强涉水法律法规和相关案例的宣传教育。三是坚持动态管理,摸清重点对象。建立保山市水务局2024年“谁执法谁普法”重点普法对象清单,坚持分类施策,实施精准普法。聚焦挂钩村重点对象、重点问题,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期间,深入挂钩村昌宁县翁堵镇扁里村通过粘贴宣传标语、悬挂横幅、粘贴主题宣传画、入户发放宣传手册等方式开展普法宣传,使广大村民更好地了解国家安全相关知识,增强维护国家安全意识,筑牢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四是抓“利剑护蕾”行动。聚焦未成年人健康成长,8月15日,市水务局走进挂钩村昌宁县翁堵镇扁里村小学开展《成长与生理健康》专题讲座,通过科普讲解家庭教育、未成年人保护等方面的相关法律知识,切实增强了小学生的法治意识。五是抓诚信教育宣传。2月1日至6日,保山市水务局开展反诈、防骗以案释法和专题法治宣讲。结合“挂包帮、转走访”工作,同时开展防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挂户干部通过入户走访所挂钩脱贫户了解其生活现状,同时进行反诈防骗普法宣传,向群众揭示“境外高薪务工”“免费出国旅游”等诱骗手段,警示参与“引领带”跨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向群众讲明“天上不会掉馅饼”“境外不是天堂”“踏踏实实才是正道”的简单道理,提高广大群众防范意识。六是抓“环境日宣传”活动。6月5日,在隆阳区青华湖举办“环境日宣传”活动现场,通过设置展板、发放资料等方式,向市民普及水资源现状和水环境保护知识。七是抓水土保持科普宣传活动。3月,市水务局以党建示范引领开展2024年百县万村水土保持科普宣传活动,通过多形式、多角度的宣传,提高广大群众水土保持法治意识,营造“水土保持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引导全社会关心、重视、参与水土保持工作,树立生态文明理念。
(七)充分发挥新媒体等平台作用,拓宽普法宣传渠道。在微信公众号保山市河长制公众号转载《保山市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云南省地下水管理办法》《节约用水条例》等法治内容;充分利用局LED大屏、“保山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发布涉水违法典型案例等。
(八)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推广信用承诺制度。积极探索“信易批”审批服务模式。切实将信用信息嵌入水利审批流程,为守信主体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提供便利,实施容缺受理,享受“信用承诺制”服务。推进“政务信用加速办”,为企业发展创新、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利,加快水利领域信用场景落实。“信易批”不仅优化了许可办理流程,提高审批服务时效,更加增强了诚信主体激励力度,提升公众对信用建设获得感。二是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并报保山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查文件2件。三是抓好存量文件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严格执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制发程序、备案审查制度和监督管理制度,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及时清理废止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报市人民政府审查备案,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合法、合规性。
(九)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加强水行政执法能力建设。一是做到严格执法。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机衔接,坚决克服执法不严、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等现象,充分体现法律的威慑力。全面落实水行政执法与检察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聚焦水旱灾害防御、水资源管理、河湖管理、水利工程管理、水土保持及其他方面,加强水利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形成强大合力。2024年全市共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9件,已结案18件,其中水资源管理2件,水工程1件,水土保持案6件,河湖案10件,结案率94.74%;罚款没收199.28万元。累计巡查河道长度1468.5公里、巡查水域面积60平方公里,现场制止违法行为146次。二是做到规范执法。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得授予执法资格,不得从事执法活动。完善执法程序,健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明确具体操作流程,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是持续推进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2024年新增8名干部职工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执法证。
(十)加强预防和化解水事矛盾纠纷调处,不断提升依法治水成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通过对重点区域排查、重点领域摸排、重点对象关注等方式,及时深入开展河道采砂、取用水管理、饮用水安全保障、双拖欠、小水电清理、招标投标活动等隐患矛盾纠纷大走访大排查活动。把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有效确保社会稳定,2024年全市未发生重大水事纠纷。
(十一)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作用。聘请云南春裕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为我局提供法律咨询、合同审查、案件分析、专家论证及重大行政决策等多种类型的服务,充分发挥法治工作在促进依法行政、依法决策,增强法律风险防范能力。2024年为我局提供法律意见书6份。
(十二)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一是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遵循全省、全市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所有事项进驻政务中心,进驻率100%,承诺办结时限压缩至法定办结时限的25%,年内共办理涉水许可59件,好评率100%。二是及时高效办理建议提案。2024年,市水务局承办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共13件,其中市人大常委会建议8件(主办5件,协办3件);政协提案5件(主办1件,协办4件)。三是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依托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按照年度抽查计划、工作方案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检查。2024年共制定部门抽查计划19项,开展行政检查45次,检查结果按要求向社会公开。四是组织国家公职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加大以案释法力度。组织干部职工现场旁听庭审活动1次,于10月31日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到保山市中级人民法院123法庭,参加现场旁听庭审。
二、存在的不足
(一)执法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部分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水行政执法工作的要求,执法人员的专业培训还需进一步加强,执法装备配备也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普法宣传形式有待创新。法治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还不够灵活多样,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群众对水法律法规的知晓度和遵守度仍需提升。
三、下步的工作
(一)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培训力度,制定系统的培训计划,定期组织开展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培训,通过案例分析、模拟执法等形式,提高执法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同时,积极争取资金支持,更新和补充执法装备,提升执法工作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二)创新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利用新媒体平台,如微信公众号、短视频等,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活动,制作更多通俗易懂、生动有趣的法治宣传作品,提高普法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进社区、进校园、进农村、进工地、进机关”等活动,针对不同受众群体,开展精准普法,切实增强群众的水法治观念和守法意识。
四、2025年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规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对照普法责任清单,进一步加强对法律知识尤其是重点涉水法律法规的学习,提升干部职工法治意识,牢固法治思维。
(二)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坚持集中培训与分散自学相结合的原则,将水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学习制度化,以制度促学习,以考核促提高,有效开展水行政技能培训教育工作,并按计划聘请法律专家对执法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努力提高水行政的整体知识水平和执法能力。
(三)加大对违法行为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加强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使联合执法成为常态,针对河道管理保护中的突出问题,与环保、国土、公安、建设等部门,针对侵占河道、擅自取水、水土保持等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整治,依法制止河道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倒乱挖等现象。
保山市水务局
2025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