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7-6-/2022-080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水务工作
  • 发布日期
  • 2022-08-02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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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召开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作会议

2022年8月1日,保山市召开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工作会议,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余在富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世伦主持会议,市直相关部门领导,省水投公司总经理助理龚丽莹,市水务局全体干部职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水务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和业务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上,市水务局通报了全市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听取了各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前期工作开展情况,省水投公司总经理助理龚丽莹同志就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前期、融资、建设、管理等工作开展了业务指导,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余在富同志提出了工作要求,刘世伦局长就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下步工作作了安排布置。

会议强调: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实现稳增长、促发展、保民生的重大民生工程,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助推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全市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要求上来,以“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智慧化服务”为抓手,全力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逐步构建城乡供水“同源、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的“五同”供水格局,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水保障,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会议要求:一是要扛实城乡供水保障政治责任。各县(市、区)要成立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组建工作专班,落实各部门各单位责任,扎实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项目。二是要全面深化水价改革。各县(市、区)要进一步深化水价改革,同时用足用好金融支持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政策,有效破解项目建设资金难题。三是要加快推进项目前期。各县(市、区)要按照“一县一方案”的要求,高质量组织编制好可研报告和实施方案,确保可研报告2022年10月底前获得县级发展改革部门批复,实施方案2022年12月底前获得县级水务部门批复。四是要强化项目要素保障。各县(市、区)要及时梳理项目要素保障清单,积极主动与相关部门汇报对接,加快推进土地、林地等融资和项目建设要件办理,确保项目尽快落地实施。五是要开工建设一批项目。各县(市、区)要紧紧围绕8月底前开工一批项目的目标,按照“成熟一批、实施一批”的要求,全力推动施甸县城乡供水一体化等一批前期条件已成熟的项目开工建设。六是要建立督查督办机制。从8月开始,实行城乡一体化项目工作进展月通报制度,通报情况报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和五县(市、区)主要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