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7-6/20250430-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公示)
  • 发布日期
  • 2025-04-30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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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保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服务采购,按照保山市水务局内控、财务制度,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选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保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服务采购

2.采购方式:参照竞争性磋商方式

3.预算金额:450000.00元(肆拾伍万元)

4.最高限价:450000.00元(肆拾伍万元)

5.采购需求:按相关编制规程和要求编制完成《保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报告》,具体要求详见第六章采购需求(注:供应商必须对本服务项目所有内容进行完整报价,不得出现缺项、漏项或无报价的情况,否则响应文件将按无效处理)。

6.服务期限:2025年6月30日前,完成重点项目筛选与投资测算;2025年8月31日前,提出规划报告初步成果;2025年11月30日前,提出规划报告最终成果;2026年1月31日前,完成《保山市“十五五”水安全保障规划报告》编制。

7.服务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范文件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评审。

8.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申请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近三年(2022—2024年)中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书或相关证明。(注:新成立企业无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提供情况说明,此项要求可不列入无效响应条款,新成立企业指202501月后成立的企业。若未经审计的公司可提供公司内部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缴税所属时间在2024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2025年1月1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2)提供2024年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凭证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2025年1月1日后新成立公司提供情况说明)。

1.5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记录相关查询结果于磋商当日由磋商小组通过相关平台在线核验,若供应商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提供声明)。

2.本服务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水利行业设计乙级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具备水利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或注册咨询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劳动保障部门社保证明材料。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5年05月01日至2025年05月12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08:0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水务局四楼规划建设科(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3号)。

3.方式:现场或网上获取。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磋商活动的供应商,请在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扫描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报名材料保山市水务局进行现场报名,或将上述报名扫描件发送电子邮件保山市水务局,通过审核确认后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电子邮箱:gj-bsslj@126.com;联系人:罗工;联系电话:0875-2121751。

4.售价(元):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5月16日上午08时00分。

2.地点:保山市水务局四楼规划建设科(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3号)。

3.方式: 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 供应商应按照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并加密响应文件,并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送至保山市水务局邮箱(gj-bsslj@126.com),逾期提交或者未按磋商文件要求编制、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资料(扫描件),内容必须清晰可辨,若内容模糊,无法辨识,均视为未提供。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5年05月16日上午09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保山市水务局四楼会议室(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3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及成交结果公告均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发布,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内容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其他补充事宜

1. 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 磋商方式:本项目实行网上远程磋商,供应商无需到达现场,并采用电子响应文件

注: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参加网上磋商会,未按时参加网上磋商会的,视同认可磋商结果供应商填写参加远程磋商活动经办人联系方式,并于磋商当日等待通知。

九、凡对本次磋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人:保山市水务局

   址:保山市隆阳区永昌街道学府路3号

人:罗工

   话:0875-2121751 1872536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