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水务局2018年度部门整体支出
绩效自评报告
为贯彻落实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规范预算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9〕107号)要求,保山市水务局组织对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了绩效自评。现将自评价情况报告如下:
一、 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水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5〕88号),职责调整并更名为保山市水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正处级。 内设办公室、组织人事科、计划财务科、规划建设科、水政水资源科、水土保持科、农村水利管理科、农村电力科、防汛办公室等9个科室。(保市机编办〔2005〕21号)同意市水利局成立保山市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事业单位, 下属市水利水电施工大队。现保山市水务局有全额拨款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个。
截止2018年末,在职人员编制39人,其中:行政编制22人,工勤编制4人,(注:暂定编制8人),事业人员编制5人。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2辆。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围绕党中央新时期治水总方针,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总基调,根据年初预算编报中申报的部门绩效目标,结合年初的部门工作计划和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责任分解以及省水利厅与我局签订的目标责任书,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如下:
1. 水利发展保障:
①完成水利固定资产投资27亿元;
②新开工1件中型、3件小(一)型件水源工程,完成2件中型、5件小(一)型件水源工程续建任务;
③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4.5亿元。"
2. 重大水利工程项目:
①完成保山坝生态建设工程可研报告报批,PPP项目包装完成并进行国家财政部中心库;
②完成三个大型灌区规划报告编制(初稿)"
3.民生水利建设:
①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受益人口57.1万人;
②建设1.79万件山区“五小水利”工程;
③完成8.48万亩高效节水建设任务;
④新增耕地灌溉面积4.5万亩;"
4.水生态建设及河湖长制:
①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63平方公里;
②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年度控制指标;
③通过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省级考核;
④水资源费市级征收1600万元;
⑤完成河湖长掳管理任务,省级考核名次在6名以前。"
5.水利防灾减灾:
①开工中小河流治理工程8件,完成江河治理堤防长度44.2公里以上
②开展5个县级山洪灾害防治,市级及五县区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正常运行;
③蓄水年末库塘4.0亿立方米;
④落实防汛责任制;
⑤落实抗旱责任制。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保山市水务局2018年初部门预算批复收入569.5万元,决算调整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490.9万元,决算支出1584.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47.06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14.3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5.62万元;项目支出857.55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部《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新修订的《保山市水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该财务管理办法共十一章三十二条,包括总则、预算、收入、支出、资产管理等内容,于2018年10月1日起执行。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促进我局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工作水平,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部门支出责任,规范资金管理行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自评指标体系
我局通过认真学习云南省财政厅下发的《部门整体支出共性指标》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本部门职能职责,结合部门整体支出的绩效目标以及所实施项目的特性,建立了《云南省水利厅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指标体系》。为了体现评价结果的公平性和科学性,本次自评的指标体系经过各处室(单位)充分的讨论以及分析,并根据相关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本次评价的打分体系。指标体系的构成内容主要有:一级指标4个,包括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二级指标7个,包括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三级指标27个,主要是二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其中:共性指标22个,个性指标5个。指标体系的具体内容及分值情况:
一级指标4个:投入(15分)、过程(30分)、产出(30分)、效果(25分)。
二级指标7个:目标设定(7分)、预算配置(8分)、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0分)、资产管理(5分)、职责履行(30分)、履职效益(25分)。
三级指标27个:绩效目标合理性(3分)、绩效指标明确性(4分)、在职人员控制率(2分)、“三公经费”变动率(3分)、基本支出配置情况(3分)、预算完成率(3分)、预算调整率(2分)、支付进度率(2分)、结转结余变动率(2分)、公用经费控制率(2分)、“三公经费”控制率(2分)、政府采购执行率(2分)、资金使用合规性(5分)、预决算信息公开(2分)、基础信息完善性(3分)、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1.5分)、资产管理安全性(1.5分)、固定资产利用率(2分)、水利发展保障(6分)、重大水利工程项目(6分)、民生水利建设(6分)、水生态建设及河湖长制(6分)、水利防灾减灾(6分)、经济效益(5分)、社会效益(5分)、生态效益(5分)、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10分)。
指标说明及评分标准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为了顺利推进本次自评工作,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的批复》(保财农(2018)30号)一并下达的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的绩效指标,及时进行了任务,明确了责任分工,进一步完善了评价指标体系、评价方式和评价程序。
2.组织实施。本次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做到自评全覆盖,采用了审阅项目资料、对比分析、定量与定性分析、综合评判相结合的绩效评价方法,结合部门整体支出自评指标体系进行打分,得到绩效自评结论,在6月20日前形成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报市财政局农业科审核。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我局绩效自评工作组按照《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省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财预〔2016〕98号)的要求进行自评,2018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2.9分,自评定等级为“优”。具体指标情况分析如下:
(一)投入情况分析
投入指标分值15分,得分14分,扣减1分,得分率93.3%,扣减原因为:目标设定——绩效指标明确性“绩效目标设定大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 扣1分。
(二)过程情况分析
过程指标分值30分,得分24.9分,扣减5.1分,得分率83%,扣减原因为:预算执行——预算完成率“市级河长制专项资金预算未完成” 扣1分,——支付进度率“未达到按时限完成预算执行要求” 扣1.5分,——政府采购执行率“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扣1分;资产管理——资产管理安全性“长期闲置资产未进行有偿使用及处置” 扣0.6分,——固定资产利用率“有部分资产闲置” 扣1分。
(三)产出情况分析
产出指标分值30分,得分30分,完成较好。
2018年,全市累计完成水利投资31.53亿元,占省级下达全年投资任务30亿元的105.1%,比去年同期完成25.14亿元增6.39亿元,增幅25.4%,其中:基建投资完成17.10亿元,比去年同期完成13.56亿元增3.54亿元,增幅26.1%;农水投资完成14.43亿元,比去年同期完成11.58亿元增2.85亿元,增幅24.6%。全市新增蓄水库容1948.9万立方米,新增有效灌溉面积6.57万亩,改善灌溉面积20.2万亩,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63.6平方公里,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9.64万亩,完成江河堤防治理58.2公里,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受益人口88.7万人,超额完成全年水利建设投资目标任务。
(四)效果情况分析
效果指标分值25分,得分24分,扣减1分,得分率96%,扣减原因为:履职效益——经济效益“年末农村饮用水水质合格率为59.97,未达到60%的目标值”扣1分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算资金执行有待进一步加强,2018年度市级预算安排的河长制经费未执行完成;
二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我部门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部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三是固定资产管理有待提高,我局有部分资产因不适用而闲置,且没有及时报财政部门申报核销。
(二)整改情况
一是切实强化预算管理,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申报质量,加强预算项目资金执行监管,建立完善项目资金执行进度季度计划制度,督促业务科室加快项目执行进度;
二是完善绩效评价工作制度,细化绩效管理目标。逐步建立和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相关制度,树立绩效管理理念,不断提高科室的绩效意识,发挥绩效目标管理的积极作用。
三是强化制度执行有效性。加大实施固定资产年末定期全面清查盘点,以维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国有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我部门高度重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并认为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是预算绩效管理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的关键,也是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落脚点。我部门通过采用多种方式运用绩效评价结果,并将其转化为提高预算资金使用绩效的具体行动,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抓手,合理配置公共资源的标尺,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手段。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完善制度,规范管理。结合《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原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起草了新修订的《保山市水务局机关财务管理办法》。该办法共十一章三十二条,涵盖了预算、收入、支出、采购、资产、结算、监督等方面财务管理职责,明确了预算执行和绩效管理的具体要求。
(二)运用评价结果,提高资金效益。认真贯彻落实绩效管理有关要求,将绩效与预算决策之间建立起关系,实现绩效评价结果有效运用,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将绩效因素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协调推动部门在安排项目时,同步下达绩效目标,将绩效管理贯穿于项目申报、安排、实施和监督全过程。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保山市水务局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