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龙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动小地方水库后续工作的建议》(第05060120号),交我们办理。首先,衷心感谢您对保山市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对小地方水库这一重大民生工程的高度关注和深切关怀。您在提案中反映的项目资金断链、工程长期停滞、移民安置受阻、拖欠农民工工资及社会稳定风险等问题,情况属实、切中要害;提出的四条建议思路清晰、措施得力,充分体现了政协委员对民生福祉的深切关注和对政府工作的理性监督。
我局对此高度重视,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进行了认真研究和逐条落实。现就提案涉及内容答复如下:
一、关于项目基本情况及当前困境的总体回应
小地方水库是我市“十二五”期间开工建设的中型骨干水源工程,设计总库容1043万立方米,建成后将解决腾冲市、龙陵县、隆阳区3县(市、区)4个乡镇2.29万群众饮水安全和4.42万亩耕地灌溉问题。项目自2016年11月开工建设以来,枢纽区主体工程(主坝、副坝、溢洪道、输水隧洞)已全面完工,并于2023年4月通过下闸蓄水阶段安全鉴定,工程实体已具备蓄水条件。但因省级补助资金未足额到位(尚缺11889万元)、隆阳区和龙陵县配套资金落实不力(两县区累计未到位约4558.63万元),导致项目自2022年起全面停工至今,移民搬迁、干渠建设、用地手续办理等工作停滞,拖欠农民工工资约877万元,涉及搬迁的27户110人长期无法安置,已引发多次上访。您指出的“半拉子”工程状态、前期投入浪费、社会稳定风险累积等问题,我局完全认同,也深感责任重大。
二、对各项建议的逐条答复
(一)关于“建议一:力促省级资金到位,压实地方配套责任”
1.争取省级未到位资金方面。根据市发展改革委协办意见,该项目因开工时间过早(2016年开工)、固定资产投资已于2024年初统计出库,已不符合向国家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和超长期特别国债的硬性要求,发改系统已无向上争取中央资金的可能。对此,我局及市发展改革委已多次向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作专题汇报,下一步将继续密切对接,全力争取将省级尚未到位的11899万元补助资金纳入省级财政预算盘子,尽早足额下达。同时,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其他资金渠道。
2.压实地方配套责任方面。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2014年第46期会议纪要明确的配套比例(隆阳区70%、腾冲市18%、龙陵县12%),隆阳区应配套6565.17万元,目前已到位2670万元,缺口3895.17万元;龙陵县应配套1125.46万元,目前已到位462万元,缺口663.46万元;腾冲市已超额配套6079.81万元。我局已提请市政府对配套资金逾期未足额到位的县(区)进行约谈、督办。特别是2025年12月市政府专题会议明确的第二笔1000万元移民安置应急资金(隆阳区850万元、龙陵县150万元),需于2026年6月30日前到位,我局将密切跟踪督促,确保按时落实(第一笔1000万元已于2026年2月落实到位)。关于借鉴腾冲市经验拓宽筹资渠道的建议,我局将指导隆阳区、龙陵县积极探索通过市场化融资、盘活存量资产等方式筹措资金。
(二)关于“建议二:优先保障民生权益,破解关键堵点”
1.清偿农民工工资方面。项目累计拖欠农民工工资约877.24万元。我局已督促项目法人将该笔欠款列为优先支付事项,设立农民工工资专户。目前,随着2026年2月第一批1000万元移民安置应急资金的到位,部分历史欠款正在有序清偿。我局将持续跟踪,确保在后续资金到位后第一时间优先全额兑付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2.启动移民搬迁安置方面。项目涉及腾冲市五合乡腾朗村小地方搬迁户为27户110人。移民集中安置点基础设施已于2020年建成,具备搬迁条件。在2025年12月市政府专题会议推动下,隆阳区、龙陵县已于2026年2月落实第一批1000万元移民安置应急资金(隆阳区850万元、龙陵县150万元),目前移民搬迁工作已正式启动。
3.同步推进库底清理方面。我局将进一步指导项目法人制定库底清理专项方案,待移民搬迁完成后,立即组织开展植被清理、污染物处置等工作,为移民专项验收和下闸蓄水创造条件。
(三)关于“建议三:分段推动工程扫尾,加快验收进程”
1.工程质量安全鉴定方面。项目枢纽工程已于2023年4月通过下闸蓄水阶段安全鉴定,主体工程安全可控。对于停工期间已建工程,我局将督促项目法人在复工前组织第三方检测单位进行全面质量检测与安全评估,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设计标准和安全要求,杜绝安全隐患。
2.分段验收、优化流程方面。我局赞同“完工一段、验收一段”的工作思路。当前最紧迫的任务是完成移民搬迁和库底清理,争取早日下闸蓄水,先期发挥供水、灌溉效益。新城、百花两条干渠建设及整顶干渠剩余工程,将视资金筹措情况有序推进。我局将指导项目法人提前梳理完善环保、水保、档案等专项验收资料,待具备条件后及时组织下闸蓄水验收,让水库尽早惠及群众。
(四)关于“建议四:强化资金全程监管,严防新增风险”
1.资金专户管理、封闭运行方面。我局已明确要求项目法人对后续到位资金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严格限定用于解决历史欠款、移民安置和扫尾工程,严禁挪作他用。同时,将积极配合审计、财政等部门对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资金安全、合规、高效使用。
2.落实管护主体与经费方面。我局已指导项目法人提前研究小地方水库建成后的运行管护机制,明确管护主体,落实管护经费来源,探索“以水养水”等可持续管理模式,确保工程长期稳定发挥效益,避免“重建轻管”问题。
三、下一步总体工作计划
小地方水库项目已投入大量资金,主体工程完备,效益前景明确,但因资金链断裂停工近四年,形势严峻。我局将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以对历史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全力争取省级未到位资金11889万元,与省水利厅、省发展改革委保持密切对接,力争纳入省级预算盘子。
二是提请市政府高位推动,督促隆阳区、龙陵县于2026年6月30日前落实第二笔1000万元移民安置应急资金,并于年内逐步落实剩余配套资金。
三是集中攻坚移民安置,确保27户110人2027年内完成搬迁安置,同步完成库底清理,力争2027年底前实现下闸蓄水。
四是优先保障民生权益,尽快督促相关单位兑付拖欠的877万元农民工工资,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协同自然资源部门,尽快解决用地手续问题,消除合规性风险。
六是强化资金全程监管,实行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确保后续资金安全高效使用。
最后,再次衷心感谢您对保山水利事业的关心和支持!恳请您持续监督我们的工作。
保山市水务局
2026年6月8日
(联系人及电话:规划建设科罗鹏 0875-21217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