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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7-6/2026022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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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保山市水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511日至202512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保山市水务局https://www.baoshan.gov.cn/bmym/bssswj1/zfxxgkpt.htm)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保山市水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学府路3号主楼3楼办公室,电话:0875-2122049,邮箱ynsbssslj@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保山市水务局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践行习近平总书记“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思路和关于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落实全国、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结合全市水利重点工作,深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程序,统筹做好全市水利各项工作,推动保山水利高质量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保山实践提供坚强水保障。

(一)主动公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依规对照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市水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通过市政府网站、“保山市河长制”微信公众号等方式进行公开。主要公开:组织机构(领导信息、联系方式、机构职能、内设科室);发展规划;水务工作(水务工作、通知公告);财政信息(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自评报告、行政事业性收费);建议提案办理结果(人大建议办理结果、政协提案办理结果);行政执法结果(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重大项目建设实施批准领域(批准服务信息、项目施工及批准结果信息质量安全监督信息)信息。2025年,本单位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计291其中: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有137条,政务新媒体公开的政府信息154条。

(二)依申请公开。保山市水务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明确受理、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环节具体要求,畅通当面、网络、信函、传真、电话等多种依申请公开渠道。2025年共收到依申请公开3件,通过云南省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应用管理系统提出申请,请事项为水资源公报、自来水、保护修复生态截流沟工程等领域,在规定时间内办结受理的公开信息申请没有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常态化抓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依规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进一步完善《保山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遵循及时、准确、合法、公开、保密原则,对公开的公文严格审核把关。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分类管理,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重点项目建设、行政执法等领域信息。完善公文公开属性审核机制,将公开属性审核嵌入公文制发全流程,实行“科室负责人初核、办公室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终审”的三级审核制度,从源头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坚决杜绝发布有误信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清理内容重复、过期栏目,确保网站内容全面、实时更新。加强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督管理,通过日常监测、定期自查的形式,对“河长制微信公众号”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按时按质更新,对自查出的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信息准确、可靠。同时积极创新宣传内容、形式,及时发布热点、重点信息。2025年市水务局处理部门信件管理共计2件。

(五)监督保障。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对市政府办公室每日监测提醒、各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工作中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层层把关,做到“公开不密、涉密不公开”,确保信息发布及时有效、真实准确。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59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咨询处理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

本年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2

0

0

0

0

0

2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4

0

0

0

0

0

4

四、结转下年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5年,市水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25年,保山市水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规范工作流程、增强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深化公开内容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地探索,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政策解读形势较为单一,虽然运用图文、问答式进行解读,但未更多的运用视频、访谈、新闻发布、政府开放日等多元化形式开展政策解读,缺少创新性。政策解读的多样性和可读性需要提升。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有待拓展。三是对公开的信息质量把关不够严格,部分公开信息出现错别字,表述错误等情况。

下步,针对存在的问题,结合水务工作实际,扎实稳妥地把政务公开工作落实到位,进一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机制,增强主动公开意识,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山市水务局将继续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要求,充实信息公开内容,切实提升公开质量,持续提升相关工作人员的能力素质,进一步发挥水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2025年度本机关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保山市水务局

2026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