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7-6/20240305-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水务局
  • 公开目录
  • 项目施工及批准结果信息
  • 发布日期
  • 2024-03-05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陵县松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法人组建备案表

    云南省水利工程项目法人组建备案表

工程名称

云南省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龙陵县松林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提质增效项目

工程地点

龙陵县腊勐镇

法人名称

龙陵县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李富华

设计单位

昆明龙慧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审批单位及文号

保水〔2023〕90号

工程概算总投资

(万元)

1006.47

建设内容

简要说明

具体建设规模为:规划封禁治理1547.833hm2;保土耕作135.42hm2;土埂坡改梯163.87hm2,配套措施主要包括灌溉工程、机耕道路、田间道路、灌排沟、谷坊和管护设施。灌溉工程为:灌溉工程为:修复取水坝1座,清水池1座,新建灌沟1786.9m,管道10004.4m,闸阀井54座,蓄水池23座(其中50m3蓄水池17座,100m3蓄水池6座);机耕道路为:修缮道路总长为11.89km,其中修缮机耕道路9.84km,修缮田间道路2.04km;补充完善道路排水沟9.35km,其中机耕道路排水沟7.94km(其中C20砼排水沟0.99km,土质排水沟6.96km),田间道路排水沟1.40km,沉砂井12口,预制涵管92m;谷坊5座,小流域管护碑1座,管护牌4个,水利设施喷绘20m2。

项目法人具备的

主要条件

(1)法定代表人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具有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的经历,有比较丰富的建设管理经验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

(2)技术负责人为专职人员,具有水利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有比较丰富的技术管理经验和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参与过类似规模水利工程建设的技术管理工作,具有处理工程建设中重大技术问题的能力。

(3)财务负责人为专职人员,熟悉有关水利工程建设经济财务管理的政策法规,具有专业技术职称和相应的从业资格,有比较丰富的经济财务管理经验,具有处理工程建设中财务审计问题的能力。

(4)人员结构合理,满足工程建设需要的技术、经济、财务、招标、合同管理等方面的管理人员,人员数量11人,其中具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数量9人。

(5)项目法人有适应工程建设需要的组织机构,设置了综合、计划财务、工程技术、质量安全等部门,并建立完善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合同、档案、信息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县级政府批准情况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充实县水务局各建管局组成人员的通知(便签〔2023〕70 号)

项目法人

组建情况

姓  名

职  务

联系电话

李富华

局 长


陈定平

副局长


杨秀聪

办公室主任


赵盛华

办公室成员


尹可书

工程技术科科长


陈华松

工程技术科成员


赵雪丹

工程技术科成员


袁怡

工程技术科成员


张尚鸿

安全科科长


赵永陆

财务科会计


郭瑞青

出纳


县级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情况属实,同意上报备案



负责人:黄正辉          (公章) 龙陵县水务局

2024年2月28日


州级水行政主管

部门意见


同意




负责人:马媛媛         (公章) 保山市水务局

2024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