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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533000MB1979679X-/2020-0922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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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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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19 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 ”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 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




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5.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8.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

9.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1.服务中心(军休中心)职能,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




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协助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成办自主就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12.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19 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退役军人工作 2019 年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1.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成。2019 年,成立了市、县(市、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和 1033 个市、县(市、 区)、 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2.信息采集及光荣牌悬挂工作圆满完成。2019 年采集并审核通过信息 49004 条,完成 46081 户退役军人家庭光荣牌悬挂。

3.圆满完成干部士官移交安置工作。完成 2019 年我市 26 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2 名随调家属,14 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132 名第一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 复员干部的安置工作。完成 1 名退休士兵,1 名退休干部的移交工作。顺利承办完成在保山举办的为期一个月滇西五地州(保山、德宏、丽江、迪庆、临沧)的 2019 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

4.开展走访慰问,双拥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召开座谈会 300




多场次,慰问了驻保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及现役军人家属,支出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经费 1.3 亿元、慰问 300 余万元、 医疗补助金 60 余万元,切实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实际困难。

5.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截至目前,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接待来访 1049 批次涉及 4274 人,收到信访 27 件。

6.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有序推进。

7.认真抓好自主择业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在昌宁组织举办了第五届军休运动会,组织 117 名企业军转干部开展体检,组织 36 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赴延安开展“不忘军人本质、牢记红色精神”教育培训,为 29 名老战士老同志颁发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纪念章,组织评选了 12 2019 度保山“最美退役军人”。年内保山推荐的 1 名同志荣获“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1 个单位获评全省 “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1 名个人获评全省 “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4 名退役军人获评全省“模范退役军人”。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19 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 2 个。其中:行政单位 1 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 0 个,其他事业单 1 个。分别是:

1.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保山市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未独立核算,纳入市本级核算。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19 年末实有人员编制 22 人。其中:行政编制 1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 0 ),事业编制 12 (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0 );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 13 人(含行政工勤人员 1 ),事业人员 7 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0 人)。其他人员 0 人。

离退休人员 0 人。其中:离休 0 人,退休 0 人。

实有车辆编制 1 辆,在编实有车辆 1 辆。

第二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 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19 年度收入合计 3656858.12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3656858.12 元, 占总收入的 100%;上级补助收入 0 元,占总收入的 0%;事业收入 0 元(含教育收费 0), 占总收入的 0%;经营收入 0 元, 占总收入的 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 0 元, 占总收入的 0%;其他收入 0 元, 占总收入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 3656858.12 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一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 2019 年新增单位,市本级成立时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财政拨款 166670.00 元且本年度无年初预算,其中本年收入中基本支出增加 2068588.20 元,项目支出增加1588269.92 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19 年度支出合计 3983332.12元。其中:基本支出 2068588.20 元, 占总支出的 51.93 项目支出 1914743.92 元, 占总支出的 48.07 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 0 元, 占总支出的 0%。与上年对比增加 3983332.12 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 2019 年新增单位;一是基本支出增加 2068588.20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 1879248.20 元, 常公用经费增加189340.00 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 1914743.92 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 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2068588.20 。与上年对比增 2068588.20 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 2019 年新增单位,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1879188.20 元,其中:基本工资增加 494291.00 元,津贴补贴增加 572338.00 元、奖金增加 454200.00 元、绩效工资增加 71920.00 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增加 158660.68 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增 74430.34 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增加 39486.96 元,其他社会保险缴费增加 13861.22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增加 60.00元,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 90.85%;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189340.00 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增加189340.00,办公费、 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 9.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 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 出 1914743.92 元。 比增 1914743.92 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19 年新增单位,市本级成立时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财政拨 166670.00 元且本年度无年初预算,项目来源于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划转,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下达。

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保财社〔 2019 〕173 号 在保退役军人纪念 费支出150000.00 元,用于对本年度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家属等发放纪念品慰问,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150000.00 元。

2.保 社〔 2019 〕108 号 干部体检 57184.92 元,用于企业军转干部开展体检,其中商品和服务支 57184.00 元。

3.保财社〔 2019〕 108 军转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经费支出38685.00 元,用于开展安置管理工作日常运行,其中商品服务支出 36935.00 元,资本性支出 1750.00 元。

4.保财社〔 2019〕 108 号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支出324500.00 元,用于解困帮扶,其中商品服务支出 20240.50 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293500.00 元。

5.保财社〔2019〕227 号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费,用于重点优抚对象抚恤,其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0000.00 元。

6.保财社〔2017〕298 2018 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指




标支出 479174.00 元,用于军休管理及开展活动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479174.00 元。

7.保财社〔2019〕120 号省委省政府节日慰问活动经费支出100000.00 元,用于全市节日代表省委省政府对驻军等慰问,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 100000.00 元。

8.保财社〔2019〕121 号开办经费 300000.00 元,用于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建设开办运行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96147.50 元,资本性自出 203852.50 元。

9.保财社〔2019〕158 号开办经费支出 220000.00 元,用于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开办成立建设等,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7922.00 元,资本性支出 132078.00 元。

10.保财社〔2019〕144 号 关于下达公务用车购车经费支出175200.00 元,用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成立配置公务用车购置费,其中资本性支出 175200.00 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3983332.12 元, 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 与上年对比增 3983332.12 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 2019 年新增单位;一是基本支出增加 2068588.20 元,其中人员经费增加 1879248.20 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 189340.00 元;二是项目支出增加出 1914743.92 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2.外交(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5.教育(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 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 3863921.82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97%。主要用于( 20801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20369.92 元,包含军转干部安置管理工作、企业军转干部体检、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158660.68 ,( 2080803)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支出 70000.00 ,( 2080902)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支出 479174.00 ,( 2082801)行政运行支出1330591.05 ,( 20828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520000.00




,( 2082804)拥军优属支出 100000.00 ,( 2082850)事业运行支出 228726.17 ,( 2082899)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 325200.00 ,( 2089901)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31200.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 113917.3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2.85%。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 59273.48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 15156.86,(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39486.96 元;

12.农林水(类)支出 0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 0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 0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 0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16.金融(类)支出 0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 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 0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18.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 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




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 0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 0 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 0.00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2.其他(类)支出 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 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 0.00 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 0.0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 0.00 元,支出决算为 206296.89 元,完成预算的 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 0 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 205116.89 元,完成预算的 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 1180.00 元,完成预算 0%。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 2019 年新增单位,市本级成立时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财政拨款 166670.00元,本年度无年初预算,无 三公”经费预算。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 2018 年增加 206296.89 元,增长 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 0 元,增长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 205116.89 元,增长 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180.00 元,增长 100%。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2019 年新增单位,市本级成立时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财政拨款166670.00 元,本年度无年初预算,无 三公”经费预算。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 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5116.89 元,占 99.43%;公务接待费支出 1180.00 元, 0.5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0 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

0 个,累计 0 人次。开展内容包括:2019 年无因公出国(境。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205116.89 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175200.00 元,购置车辆 1 辆。根据编制及购置批复,局机关按照政府采购等相关文件要求购置公务用车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 29916.89 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 1 辆。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军人退役安置,拥军优属等相关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 1180.00 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 1180.00 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 0 ),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 3 批次(其中:外事接待 0 批次),接待 13 人次(其中:外事接待 0 人次)。主要用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工作调研、督查等,其他州市调研、交流等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 0 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 0批次,接待人次 0 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 2019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9340.00 元,与上年对比增长 189340.00 元,增长 100%,主要原因: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 2019 年新增单位,市本级成立时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转财政拨款 166670.00 元且本年度无年初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100%,具体明细如下:

1)办公费增加:33875.22 元;

2)印刷费增加:616.00 元;




3)手续费增加:130.40

4)邮电费增加:3508.60 元;

5)差旅费增加:36130.50 元;

6)公务接待费增加:1180.00 元;

7)工会经费增加:16159.44 元;

8)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7895.89 元;

9)其他交通费用增加:89100.00 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19 12 31 日,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资产总额 8566151.26 元,其中,流动资产 7272117.47 元,固定资产1284404.79 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 0 元,在建工程 0 元,无形资产 9629.00 元,其他资产 0 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 8566151.26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84404.79 元,增加原因是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为 2019 年新增单位,增加原因:一是由保山市人社局、市民政局划转,二是由单位开办时新购置。处置房屋建筑物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元;处置车辆 0 辆,账面原值 0 元;报废报损资产 0 ,账面原值 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0 元;出租房屋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0 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





        













无形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200

















其他固定资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8566151.26


7272117.47

1284404.79

483333.32

166075.00


634996.47



9629.0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 200 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 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436521.00 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 436521.00 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 0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 0 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 436521.00 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 1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项目一:

1.项目名称:在保退役退伍军人纪念品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73 号文件让在保退伍退役士兵感受到来自第二故乡的关怀,每年度对在保退伍退役军人发放人均 200 元的纪念品 2019 年安排项目经费 150000.00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保退役退伍军人纪念品项目资金150000.00 元,2019 8 月实际到账 150000.00 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 11 月资金支出 150000.00 元,执行率 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走访 8 家驻保单位;对 974 退伍退役军人进行慰问;烈士遗属慰问 63 户;9 · 30 烈士纪念日纪念开展活动 1 次,完成率 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采购并完成慰问品等的赠送2019 11 月全部完成,完成率 1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目标:退伍退役军人慰问品价值人均142 元,完成率 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及时对相关部队进行走访




慰问,加强军政军民联系,完成率 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士兵、驻保部队、烈士遗属满意率为 100%,实际满意率 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 年度资金预算为 150000.00 元,实际支出 150000.00元,没有超过预算安排。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 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 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问题和建议

在保退役退伍军人纪念品经费项目属于专项项目,对该类项目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需重点注意资金支付进度、物资采购流程




等方面。通过事前目标确定、事中过程监控、事后总结整理,查找项目中存在的疏漏, 能为其他涉及采购的项目提供宝贵的经验。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二:

1.项目名称:企业军转体检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08 号文件每年定期组织企业军转干部进行健康体检。通过体检,有效预防、控制、治疗好疾病,切实保护企业军转干部身体健康。2019 年安排项目经费 80000.00 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




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企业军转体检经费项目资金 80000.00元,实际到账 80000.00 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 57184.92 元,执行率 71.25%。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体检人数 86 人、其中统一体 78 人,每人体检标准 666.00 元;属地自行体检 8 人,据实报销;有 27 人因年老且居住分散自动放弃体检。按照符合要求并实际体检人数已完成体检,完成率 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参与体检覆盖率 100%,完成率 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率 95%,实际体检人员满意率 98%。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9 年核实企业军转干部共计 115 人,本年共体检 86 人,由于 2019 年死亡 2 人,27 人自愿放弃体检,78 人参加统一体检, 8 人属地就近医院体检。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 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 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 申报和预




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三:

1.项目名称:军转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08 文件确保把军转干部接收安置好、管理服务好,年度军转干部安置任务圆满完成、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水平提升、企业军转干部保持整体稳定。2019 年安排项目经费 60000.00 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




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军转干部安置管理工作经费项目资金60000.00 元,实际到账 60000.00 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 38685.00 元,执行率 64.5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召开安置工作会 2 次、服务




军转干部、 自主择业干部等人数 486 人、安置前调研次数 4 次,完成率 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服务对象覆盖率 95%,完成率 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率 100%,实际满意率 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 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 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 申报和预




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四:

1.项目名称: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08 文件积极筹措资金,在现行政策框架内,结合实际解决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2019 年安排项目经费 360000.00 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项目资金360000.00 元,实际到账 360000.00 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 324500.00 元,执行率 90.14%。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补助军转干部人数 115 人, 2019 年死亡 2 人,实际补助 113 人,完成率 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补助对象覆盖率 100%,完成率 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率 95%,实际满意率 95%。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 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 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 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五:

1.项目名称: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227 号文件为保障优抚对象的基本生活等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2019 年安排市局项目经费 70000.00 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




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 资金到位情况。 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费项 资金70000.00 元,实际到账 70000.00 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 70000.00 元,执行率 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优抚对象 三属”补助人数212 人,实际发放 212 人;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人数 1191 人,实际发放 1191 人;在乡复员军人医疗补助人数 1191 人,实际发 1191 人;完成率 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补助经费及时发放率 100%,完成率 100%。

产出指标下的成本指标目标:优抚对象 三属”补助资金31000.00 元,实际发放 31000.00 元;在乡复员军人生活补助人 80000.00 元,实际发放 80000.00 元;在乡复员军人医疗补助人数 59000.00 元,实际发放 59000.00 元;完成率 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覆盖率100%,完成率 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慰问对象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 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 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 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 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六:

1.项目名称:2018 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指标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7〕298 号文件全面落实军休人员待遇,着力提升军队移交政府安置的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水平。2019 年安排上年结转项目经费 479174.00 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




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2018 年退役安置补助经费预算指标项目资金 479174.00 元,实际到账 479174.00 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 479174.00 元,执行率 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保障军休干部人数 193 人;拨付市军休中心修缮军休文化活动场所经费 1 次,预拨隆阳区开展第六届全市军休运动会经费 1 次;拨拨施甸县军休人员补助和开展文化活动经费 1 次;拨拨龙陵县军休人员补助和开展文化活动经费 1 次;补助昌宁县军休人员补助和开展文化活动经费 1 次;完成率 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服务对象覆盖率 100%;落实 “两个待遇” 193 人;完成率 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满意率 95%以上,实际满意率 95%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 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 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




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 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七:

1.项目名称:省委省政府节日慰问活动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20 号文件对全市驻保部队、部分困难退役军人进行节日的慰问。2019 年安排市局项目经费 100000.00 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省委省政府节日慰问活动经费项目资 100000.00 元,实际到账 100000.00 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 100000.00 元,执行率 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节日期间慰问驻军和解决困难, 已完成,完成率 100%;及时下拨节日慰问金, 已完成,完成率 100%。

产出指标下的时效指标目标:节日慰问活动完成时间,已按时完成,完成率 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覆盖全市四个县( ),已全覆盖,完成率 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慰问对象满意率90%以上,实际满意率 90%以上。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 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 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




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 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八:

1.项目名称:开办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21 号文件下达开办费用于单位正常运行。2019 年安排项目经费 300000.00 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




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开办费项目资金 300000.00 元,实际到账 300000.00 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 300000.00 元,执行率 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完成率100%;办公设备等交付后后正常运行,完成率 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发挥 100%效力,完成率 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 受益方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 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 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 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 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九:

1.项目名称:开办费(服务中心)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58 号文件下达开办费用于单位正常运行。2019 年安排项目经费 220000.00 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 资金到位情况。 开办费( 服务 中心 )项 资金220000.00 元,实际到账 220000.00 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 220000.00 元,执行率 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完成率100%;办公设施及设备等交付后后正常运行,完成率 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发挥100%效力,完成率 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 受益方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 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 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 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 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项目十:

1.项目名称:车辆购置经费

2.项目基本情况:根据保财社〔2019〕144 号文件下达开办费用于单位正常运行。2019 年安排项目经费 175200.00 元。

3.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1)成立了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对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组织协调等工作。下发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业务科室报送各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支出效果以及存在问题和原因分析,整理各项目基础数据资料。

2)组织实施监督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




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业务部门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审计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4.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1)项目资金情况

①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车辆购置经费项目资金 175200.00元,实际到账 175200.00 元。

②项目资金执行情况。截止年末资金支出 175200.00 元,执行率 100%。

③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在项目资金管理过程中,进一步强化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等关键环节的事前防范、事中控制、事后监督,努力提高项目资金配置效率。根据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①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产出指标下的数量指标目标:购置公务用车 1 辆,完成率100%;

产出指标下的质量指标目标: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完成率100%;车辆交付后正常运行,完成率 100%。

②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效益指标下的社会效益指标目标:为退役军人管理服务工作发挥 100%效力,完成率 100%。

③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满意度指标下的服务对象满意指标目标: 受益方满意率100%,实际满意率 100%。

5.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进一步做好绩效申报工作,加强绩效目标制度体系建设,确保绩效目标 100%完成。

6.绩效自评结果

2019 年度该项目的产出指标、效益指标、满意度指标均完成年初预定目标,绩效自评为优。

7.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1)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根据市财政局要求时限在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

2)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

3)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 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8.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 问题和建议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的部门财政支出绩效管理工作还存在绩




效目标申报不够全面,绩效指标量化不够,绩效评价手段和方法有待优化,绩效自评组织实施还不够规范等问题,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促进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9.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一是主要职责:

①拟订全市关于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安置优抚、就业创业、服务管理、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相关配套性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②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

③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④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⑤协调相关部门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




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⑥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拟订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⑦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养老及生活救助工作。

⑧拟订、指导烈士纪念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维护方案并做好相关实施工作。负责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根据上级要求落实军人公墓的相关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承办政府安排的烈士纪念活动。承担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根据国家授权,承办境外我国烈士和外国在我市烈士纪念设施保护事宜。指导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监督检查退役军人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⑨服务中心(军休中心)职能,为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




管理和政策宣传,协助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工作;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负责成办自主就业干部和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事务性工作;

⑩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是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职责,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内设机构办公室、 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移交安置军休科、拥军优抚褒扬纪念科四个科室;下设所属事业单位 1 个,保山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加挂保山市军队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中心)与市本级统一核算。

三是人员编制:

2019 年我单位年末实有人数 20 名,在职人员 20 名。机关实有在职人员 13 名;实有车辆 1 辆;事业在职人员 7 名。 因机构为 2019 年新增单位,人员由隶转、安置及调动构成。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①绩效目标的设定:

一是绩效目标合理性

二是绩效指标明确性

②预算配置:

一是在职人员控制率




二是重点支出安排率

三是退役军人事务事业支出率四是 三公经费变动率

③预算执行:

一是预算完成率二是预算调整率三是支付进度率

④预算管理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

二是资金使用合规性

三是预决算信息公开性⑤资产管理

一是管理制度健全性二是资产管理安全性

⑥职责履行

一是实际完成率二是完成及时率三是质量达标率

⑦履职效益

一是社会效益




二是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9 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部门决算总收入 3656858.12元,实际支出 3983332.12 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支出 3656858.12元, 占本年支出 91.80%。基本支出 2068588.20 元, 占本年支出51.93%,项目支出 1914743.92 元, 占本年支出 48.07%。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于 2019 年新增单位,根据上级有关部门文件和精神,完善了一系列预算管理和财务管理的规章制度:《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制度汇编》等,细化了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预算管理的方式、方法,提高了预算管理的科学性。

2.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对资金使用情况、管理情况、绩效表现情况的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在预算执行管理方面,我局严格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的通知》要求,切实履行预算管理职责,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按照财政预算执




行序时进度要求,定期通报预算执行进度情况,分析解决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根据预算项目用途,确保专款专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严格控制政府采购价,均在市财政局公布的政府采购定点单位举办,节约支出成本。涉及到采购的项目,均按程序进行招标,降低成本,增加强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率。

2)自评指标体系

自评指标体系包括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效果指 4 个一级指标, 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 7 个二级指标,绩效目标合理性、绩效指标明确性、在职人员控制率、重点支出安排率、退役军人事务事业支出率、“ 三公经费变动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资产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指标。

详见附件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3)自评组织过程

一是前期准备

1)根据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制定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实施方案,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开展我局的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

2 )落实各项目经办科室为绩效自评实施人、确定办公室负责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3)拟定评价计划,明确评价组织实施方式及要求。

二是组织实施

1)拟定评价实施方案,根据保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开展自评。

2)由各项目实施主体开展自评,填写自评报告。

3.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①目标设定,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 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将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细化分解为具体的工作任务;通过清晰、可衡量的指标值予以体现。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或计划数相对应;与本年度部门预算资金相匹配。

②预算配置,通过在职人员控制率、 三公经费 变动率、重点支出安排率进行评价。

过程情况分析

①预算执行,通过预算完成率、预算调整率、支付进度率、结转结余率、结转结余变动率、公用经费控制率、 三公费控制率、政府采购执行率进行评价。

②预算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金使用合规性、预决算信息公开性、基础信息完整性、绩效自评开展情总进行评价。经过自评, 已制定或具有预算资金管理办法、 内部财务管理制度、会计




核算制度等管理制度;相关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相关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项目的重大开支经过评估论证;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按规定内容公开预决算信息;按规定时限公开预决算信息。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准确。

③资产管理,通过管理制度健全性、资产管理安全性、固定资产利用率进行评价。通过自评, 已制定或具有资产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制度合法、合规、完整,设置了资产实务管理专员;相关资产管理制度得到有效执行。资产保存完整;资产配置合理;资产处置规范;资产账务管理合规,是否帐实相符;资产是否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3)产出情况分析

2019 年度按照工作进度已完成了紧紧围绕既定的工作任务计划,数量和质量上都达到了预期目标,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为退役军人服务的理念,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持续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在新起点上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业高质量转型创新发展,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实现了新发展。一是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基本建成。2019 年,成立了市、县(市、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1033 个市、县(市、区)、 乡镇(街道)、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 二是信息采集及光荣牌悬挂工作圆满完成。2019




年采集并审核通过信息 49004 条,完成 46081 户退役军人家庭光荣牌悬挂。三是圆满完成干部士官移交安置工作。完成 2019 年我市 26名计划分配军队转业干部,2 名随调家属,14 名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132 名第一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2 名复员干部的安置工作。完成 1 名退休士兵,1 名退休干部的移交工作。顺利承办完成在保山举办的为期一个月滇西五地州(保山、德宏、丽江、迪庆、临沧)的 2019年计划分配军转干部适应性培训。四是开展走访慰问,双拥工作得到有效推进。召开座谈会 300 多场次,慰问了驻保部队、重点优抚对象和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及现役军人家属,支出重点优抚对象优待抚恤经费 1.3 亿元、慰问金 300 余万元、医疗补助金 60 万元,切实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活实际困难。五是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截至目前,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接待来访 1049 批次涉及 4274 人,收到信访 27件。六是部分退役士兵保险接续工作有序推进。七是认真抓好自主择业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在昌宁组织举办了第五届军休运动会,组织 117名企业军转干部开展体检,组织 36 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赴延安开展 “不忘军人本质、牢记红色精神”教育培训,为 29 名老战士老同志颁发 “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70 周年”纪念章,组织评选了 12 2019年度保山“最美退役军人”。年内保山推荐的 1 名同志荣获 “全国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受到习近平总书记的接见),1 个单位获评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单位”、1 名个人获评全省“退役军人工作模范个人”、 4 名退役军人获评全省 “模范退役军人”。

4)效果情况分析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开展为移交地方政府安置的军队离退休人员和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提供服务,落实其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

为全国军休人员、因战伤残军人、重点优抚对象提供疗养服务保障;为全国来保烈士祭扫家属提供服务;负责退役军人信息管理和政策宣传,做好行政关系、组织关系及社会保险等结转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市退役军人各类教育培训;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指导和政策咨询,承办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和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拥军优抚、帮扶解困、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维护等工作,使服务对象更加深入了解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并积极获得了其认可。

4.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预算编制工作不够细化,下一步有待细化。

2)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3)制度建设和规范化管理有待加强,信息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

4)沟通协调力度不够,与财政、各县市区、局机关各科室沟通协调不够,加大沟通力度及时完成项目实施计划和项目资金的使用率有待提高。

5.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既是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又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增加强资金绩效理念、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强化资金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重要手




段。绩效评价是对效果的评价,评价结果直接反应项目实施的效益。评价分为 4 个档次:分为优秀(S ≥95)、 良好( 85 ≤S ≤95)、合格( 65≤S ≤85)、不合格(S ≤60)4 个评价等次。对于评价优秀的项目加大资金, 以期待更好的公共效益;对于评价结论合格以上的项目继续给予资金支持;对于评价结论不合格的项目,减少资金或者取消项目。

6.主要经验及做法

1)领导重视,部门牵头,齐抓共管、及时反馈、报送绩效自评结果,做好绩效评价信息管理工作。

2)充分应用自评结果,促进项目管理工作,完善资金管理制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3)加强行政单位会计制度和预算法学习培训,规范预算收支管理,严格按项目和进度执行预算,增加强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进一步为实现部门绩效目标做好相关工作。

7.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三)项 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9—附表 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




的补助, 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 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

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 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 “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 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情况说明里不涉及专用名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