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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1-22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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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 711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 2025年 1 月1 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栏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www.b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新闻路51号,电话:0875-2165316,邮箱 bsstyjrswj2019@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紧紧围绕2025年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重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积极回应退役军人关切,持续拓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稳步推动政务公开管理工作的规范化、透明化、精细化。

(一)主动公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持续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栏、微信公众号转载中央、省、市党委、政府发布的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相关政策文件,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时更新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安置、权益保障等广大退役军人关注度高的信息。

2025年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栏更新信息31条,在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发布信息218期413条,被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公众号和网站采用40余篇,被保山日报、保山新闻网、保山电视台等市级媒体采用信息20余篇。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持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制度,优化申请接收、办理、答复全流程规范,2025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政府门户网站的栏目设置,持续健全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细化信息发布流程,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责任,从严把关、精准审核,坚决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敏感信息,确保信息发布的准确性和规范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加强组织保障。局党组高度重视,持续发挥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专班作用,2025年度专题听取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汇报1次,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强化工作统筹推进。二是结合部门职能职责,根据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新要求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动态调整优化政府信息平台栏目设置,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发布各项公开信息,确保栏目高效规范运行。三是持续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专栏和“保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微信公众号建设运维管理,安排专人负责日常更新、运营管理、技术维护,提升平台服务效能。

(五)监督保障方面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局主要领导年初专题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情况汇报,部署年度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年末开展工作成效督查。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职工政务公开工作业务提升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准确把握政务公开政策、谋划推动政务公开工作的能力和水平。完成2025年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监管工作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强化整改结果运用,以考核评估促规范、以问题整改促提升,推动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

2025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巩固提升的同时,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部分敏感信息公开边界仍需精准把握,部分政策文件的公开形式和解读深度有待优化;二是信息公开的系统性、常态化仍有提升空间,部分基层退役军人事务相关信息联动公开效率需进一步提高;三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推广方式较为传统,针对退役军人群体的精准化宣传力度不足,信息知晓率和传播力仍需加强。

改进情况

一是深化政策发布与精准解读工作。进一步完善敏感信息公开审核细则,精准界定公开边界;健全政策解读工作规范,针对退役军人关心的热点问题,采用图文、短视频、问答等多元化形式开展解读,拓宽推广渠道,提升政策解读的针对性和易懂性。二是健全全链条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完善市、县(区)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联动公开制度,细化信息发布时限要求,强化日常审核和动态管理,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系统性和整体性,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常态化开展。三是强化精准化宣传推广。结合退役军人群体特点,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线下退役军人服务站、优抚对象座谈会等渠道,叠加线上新媒体平台推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宣传,让广大退役军人清晰知晓信息获取渠道和方式,提升信息覆盖面和知晓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度,本单位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