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重点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企业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工作,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生产。依法查处工矿商贸企业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工矿商贸行业较大安全生产事故。参与相关行业和领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承办事故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负责对非直接监管行业和领域事故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事故的调查核实工作。指导协调各县(市、区)一般事故调查处理工作。依法对违法、违规行为作出现场处理和实施行政处罚;对情节严重的违法行为依法立案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