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宁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近期全市重要外事活动安全应急视频会议要求和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排,由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张光清带队的市第4督查组一行4人,将于1月16日—17日赴贵县开展综合督查,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督查内容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 应急管理综合督查的通知》(〔2020〕—2)明确的督查内容,重点检查以下3方面:
(一)工作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作部署是否落实、压力传导是否到位。
(二)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情况:重点检查县、乡两级党委政府落实“属地责任”,开展日常监管检查情况;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管理责任”,开展执法检查情况;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检自查情况。
(三)防范化解重大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情况:重点检查当前安全生产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防控情况,特别是春节和重要外事活动期间开展安全生产、自然灾害风险风险研判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督查方式
采取明察和暗访相结合、听取汇报和查阅资料相结合,对照检查内容逐一开展检查。
(一)听取汇报:听取全县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
(二)实地检查:随机抽取1个乡镇、2个县直部门、2户以上企业和1个重点建设项目,了解落实上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治理和风险风险研判等情况。
三、相关事项
(一)请明确专人配合做好综合督查工作,提供工作开展情况相关材料。
(二)请主动监督好督查组在昌宁期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
保山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0年1月16日
(联系人:刘善旺,电话:15087536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