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265项涉及市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保政发〔2020〕16号)要求,认真贯彻落实好行政权力事项调整和衔接工作,现将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涉及市级合并实施的3项行政权力事项进行公示(见附件)。
附件【保山市应急管理局涉及市级合并实施的3项行政权力事项.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