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审计局服务指南
一、 法律依据
《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审计准则》《信访条例》《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
二、受理机构
保山市审计局办公室受理信访、申请信息公开等事项,法规科受理行政复议、申诉等事项。
三、 服务对象
公民、法人和社会组织。
四、受理流程
申请人可根据相关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保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向受理机构申请领取。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
申请人在保山市审计局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后,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电子邮箱即可。
(二)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申请受理的事项名称。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申请受理的事项名称。
(三)申请处理
审计局在收到《申请表》后,将进行登记,并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告知申请人。
五、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六、办公地址、办事时间、咨询方式
办公地址:保山市隆阳区人民路新5号(保山市审计局)
服务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5:30
咨询方式:保山市审计局办公室,电话:0875-2122549
保山市审计局法规科,电话:0875-2134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