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7-X-04_H/2017-0109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审计局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7-01-09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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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印发意见完善我市审计制度推进管理体制改革实行审计监督全覆盖

日前,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框架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中办发〔2015〕58号)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及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云发〔2016〕24号)精神,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审计工作完善审计制度若干重大问题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及《关于实行审计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配套文件。

《意见》及配套文件指出,要提高新时期加强审计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审计宣传力度,让全社会理解、支持和配合审计工作,为审计监督营造良好的独立执法环境。

《意见》及配套文件要求,审计工作要服务改革大局,服务跨越发展,服务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正,当好财政资金的“卫士”和政策措施落实的“督查员”。

《意见》及配套文件明确了进一步完善审计制度的总体要求、目标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完善制度需要完成的九项主要工作:实现审计全覆盖、强化上级审计机关对下级审计机关的领导、积极推进全市审计机关人财物管理改革、有序推进审计职业化建设、加强审计队伍思想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履行法定审计职责保障机制、完善审计工作协调配合机制和审计结果运用机制、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体系、加强对审计机关的监督。

《意见》要求各县(市、区)、市直有关单位要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按照中央和省委的总体要求,加强工作统筹,合理推进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