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保山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5月15日至7月4日,对保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2024年度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以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有关情况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溯。
一、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
市国资委是保山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处级。市国资委的主要职责是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督所出资企业的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等职责。内设办公室等5个科室。2024年末,行政编制11人,实有15人(公务员14人,工勤人员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经济事项的原始凭证内容记载不准确;
(二)出差人员少交伙食费240元;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并要求市国资委积极整改。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审计局提出以下建议:一是严把报销审核关。二是加强固定资产管理。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市国资委高度重视、积极整改。截至2025年9月,已全部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