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有资产管理相关要求,决定向社会公开招租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套住房,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出租房屋基本情况和租赁期限
(一)本次公开招租房屋为: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林业小区内住房2套,建筑面积分别约为46平方米、42平方米(面积数据仅作参考,以实地现状为准)。
(二)经评估公司进行实地估值后,出具评估报告为:套房(南边)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46平方米,506元/月;套房(北边)一室一厅一厨一卫,面积42平方米,462元/月。
(三)本次公开招租房屋的租赁期限为三年,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算。
二、出租方式、出租对象
(一)出租方式:公开招租。
(二)承租人资格及条件
1、承租人资格为公司、个体工商户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承租人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租金计价:以评估价值为准(参照保中信评报字[2021]第056号评估报告)。
三、申报时间、申报材料
(一)承租申报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租完为止。
(二)承租人提交材料
(1)法人、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加盖公章)、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2)委托他人代理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联系人:余先生
联系电话:0875-2122861
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2021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