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保山市 2025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乡村四旁植树项目招标代理服务已具备比选条件,比选人为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现对该项目进行比选,诚邀符合条件的代理机构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2.1 项目概况: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招标代理机构的管理使用,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拟通过比选,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保山市 2025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乡村四旁植树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2 比选范围:选择1家招标代理机构,完成保山市 2025 年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乡村四旁植树项目的招标代理工作。
2.3 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招标结束。
2.4 服务地点:保山市。
2.5 服务标准:入选招标代理机构,在实际项目服务中满足国家、省、市招标投标相关法规、行业标准及比选人要求。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等(提供统一信用代码证等有效证件扫描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两年度(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利润表等。新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或近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阐述);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的税收纳凭证,若为免税或新成立的企业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相关说明材料;提供2025年01月至今任意连续2个月企业为职工缴纳的社保凭证,若为新成立的企业提供相关单位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自行承诺)。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拟派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云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云南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培训证》及中级及以上职称,项目实际执行中,除项目负责人外,供应商拟派往项目的人员不得少于4人(提供拟投入人员2025年7月至今任意2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2)信誉要求: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出日期之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被列入 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
(3)供应商需为正式代理机构:
①供应商须已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进行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信息登记(提供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②已在云南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网登记(提供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③供应商须已入驻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 并具备全流程电子化交易条件 (提供政府采购云平台交易截图资料并加盖公章)。
(4)其他要求:法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比选活动。
4. 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取比选文件:
持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在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获取比选文件(请携带空白电子U盘)。
4.2 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10月21日至10月23日,每日08:30时至11:30时,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28日17:30时,地点为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会议室(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如地点有变更将另行通知。供应商在截止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后,自行离场。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比选人将拒绝接收。
本比选公告在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s://www.baoshan.gov.cn/)上发布。
比选人: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
地 址: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
联系人:柯先生
电 话:0875-214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