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保山市人民政府关于保山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保发〔2005〕5号)文件精神,保山市林业局是主管全市林业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下设8个二级单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生态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拟定保山市林业生态建设、森林资源培育、国土绿化、防治荒漠化和保护利用的具体政策、措施、以及地方性规章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和指导全市林业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
(2)拟定全市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发展项目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审批有关单位编制的森林经营方案,并监督实施。
(3)组织全市开展植树造林、封山育林、退耕还林工作;组织、指导开展以植树造林为主的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和防治石漠化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国土绿化和绿色通道建设;按照林业“两大体系”建设的要求,组织实施森林分类经营和分类管理,指导生态公益林建设和管理;建设各类商品林基地,组织林业工程项目的建设;指导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国有林场、苗圃和森林公园的建设、经营及管理;负责对全市造林种苗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开展造林绿化质量监督和技术指导,组织检查、验收和考核工作。
(4)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含林地、森林、林木、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组织指导全市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审核并监督森林资源的使用;组织编制全市森林采伐限额,经批准后监督执行;管理和监督木材、竹材凭证采伐与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初审;指导、监督森林、林木、林地使用权的流转。
(5)指导、协调和检查、监督全市森林防火和森林病虫鼠害防治、检疫工作;承担市护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协调武警保山森林支队、西南航空护林总站保山站的有关业务工作。
(6)拟定全市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指导保护区管理工作;组织、指导、监督、管理全市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按规定负责对珍稀树种木材的采伐和野生动植物标本采集的审批,承办市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7)负责指导全市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依法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指导和加强林区治安工作。
(8)负责对森林资源的开发利用,尤其是木材、竹材生产和经营加工的管理,并对林产化工、木浆造纸、森林旅游、木本油料、林下产品、林木花卉等实行宏观管理。
(9)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林业重点基本建设和技改项目的研究、设计、预审和报批,指导林业基本建设。
(10)负责林业资金的管理和监督,指导、监督有关林业规费的征收、使用和管理;负责局属国有资产的管理;负责对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对全市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的管理和稽查。
(11)组织、指导全市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
(12)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研成果的鉴定、推广、应用;组织林业科技情报和学术交流、职工的教育培训;配合有关部门管理林业的外事外经活动。
(13)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劳动工资、人事管理、党群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14)承办市委、市政府和省林业厅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市林业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资源林政科、政策法规科、森林防火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办公室、林业重点工程资金稽查办公室、核桃产业办、林政稽查支队等10个职能科室。下设2个一级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其中:保山市森林公安局、高黎贡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山管理所。8个二级财政预算拨款单位,其中:市林业技术推广总站,市森林资源管理总站,市农村能源管理站,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市林木种苗管理站、腾冲北海湿地管护局、龙陵小黑山管护局。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是否进行项目规划制定实施方案;2、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3、项目是否开展检查验收及后续保障服务。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7年省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收入共计1540.6万元,支出共计 资金安排分别为: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太阳能热水器建设、节柴改造建设、乡镇林业站社会服务体系建设、国有林场改革经费、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湿地保护、农村能源项目管理、林木种质资源收集圃,各项目具体收支如下:
1、木本油料提质增效:保山市2017年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已于2018年3月底完工,在施工结束后,经各县区检查验收合格后已按照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将补贴资金支出。截止目前,保山市2017年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资金650万元,实际支出650万元,支出率100%。
2、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腾冲北海湿地): 2017年度,收入16.2万元(湿地保护调查与宣传补助资金2.6万元,2017年4月8日下达;湿地保护建设项目资金13.6万元,2017年11月7日下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支出4.686万元,其余资金转入下年度使用。
3、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龙陵小黑山):收入:2017年省级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补助资金收入2万元。支出:截至目前2017年省级疫源疫病监测项目补助资金支出2万元,其中:项目监测培训0.22万元、项目监测设备购置完成支出1.67万元、项目监测业务保障支出0.11万元。
4、湿地保护: 2017年度,湿地保护调查与宣传补助资金2.6万元,2017年4月8日下达,截止2017年12月31日,共支出4.686万元,其余资金转入下年度使用。
5、太阳能热水器建设:2017年上级下达省级太阳能热水器项目资金400万元,到位资金400万元。
6、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项目预算安排资金8万元,实际到位8万元。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补助资金8万元,其中:市级管理站4万元(支付差旅费、会议费2.4137万元,余款1.5863万元)。其余4万元于2017年4月,已分别拨付隆阳区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2万元,龙陵小黑山省级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站2万元,用于的动植物监测设施、设备建设。
7、节柴改造建设:2017年上级下达省级节柴改灶项目资金150万元,资金到位150万元。
8、农村能源项目管理:2017年下达省级农村能源项目管理5万元,资金全部到位,农村能源技术培训即将开展。
9、乡镇林业站社会服务体系:2017年4月8日,市林业局、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7年省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17〕39号)文件安排下达资金105万元。各县(市、区)根据实际,配套资金万元。昌宁县下达大田坝镇林业站天然林停伐保护资金20万元;大田坝镇人民政府自筹2万元均已到位。目前,除昌宁县大田坝镇林业站综合用房修缮加固改造项目资金未全部执行外,其他6个林业站建设项目资金已执行完毕。主要原因是:大田坝镇林业站,危房改造省级林业专项资金15万元昌宁县林业局正在下拨中还未执行、大田坝镇人民政府自筹2万元未执行。
10、国有林场改革经费:项目资金到位情况,资金已于2017年4月8日,按照资金分配明细,资金足额拨付各县(市)。各县(区)根据实际情况,进一步分配资金至相关林场,确保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顺利推进。项目资金执行情况:2017年林业专项资金安排国有林场改革经费共30万元。其中:市级10万元、隆阳区5万元、施甸县5万元、龙陵县5万元、昌宁县5万元。资金已足额下达各县(区),目前已使用26.6万元,剩余3.4万元,其中市级已使用7万元,剩余3万元;隆阳区已使用5万元;施甸县已使用4.6万元,剩余0.4万元;龙陵县已使用5万元;昌宁县已使用5万元。
11、林木种质资源收集圃:10万元项目资金已全部到位,但该项目建设期为两年,2017年度执行项目资金4.07万元。
12、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项目预算安排资金160万元,资金全部到位,项目总实际投入160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更好的完成项目实施,做好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我局结合实际及部门预算工作的要求制定了相关的预算管理制度,建立财务档案,有健全的财务制度,从经费收支、审批报销、财务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根据《云南省省级林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云财农[2018]12号)文件,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评价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目的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
1、木本油料提质增效:(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50分),其中数量指标12.5分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任务6.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指标分值12.5分,自评12.5分。质量指标12.5分,结合各自木本油料基地情况,各县区科学选择了对低质低产的核桃实施复壮改造(面积为6.1万亩,措施为施肥、树干涂白和整形修剪)以及对澳洲坚果进行品种改良(0.4万亩),实施对象合格率为100%、实施方式合格率为100%,实施面积合格率为100%。指标分值12.5分,自评12.5分。时效指标12.5分,按照时间进度安排,保山市2017年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6.5万亩任务已于2018年3月底完工,时效指标率为100%。指标分值12.5分,自评12.5分。成本指标12.5分保山市各县区严格按照批复的投资计划组织实施,所有支出全部控制在投资概算范围内,没有产生额外的费用,成本控制率为100%。指标分值12.5分,自评12.5分。(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30分)经济效益7.5分,由于实施对象为低值低产的经济林果,处于初产期,平均每亩干果产量约15kg,预计实施复壮改造后,每亩产量可达27斤,产量增幅达80%,按照每斤25元测算,每亩每年可增收300元,6.5万亩基地可增收1950万元。指标分值7.5分,自评7.5分。社会效益指标7.5分,根据各县区推算,保山市2017年6.5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实施完成后将带动周边村庄就业人数达4.3485万人,提供4.3485万个工日,按每个工日100元计算,获得434.85万元的劳动收入,有效解决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问题。指标分值7.5分,自评7.5分。生态效益指标7.5分,通过品种改良、树干涂白、整形修剪、中耕施肥等措施,有效改善核桃林分状况,优化林木结构,增加单位面积产量和效益,同时有利于水土保持和立地条件恢复,有效控制核桃病虫害,充分发挥生态效益。指标分值7.5分,自评7.5分。可持续发展指标的影响7.5分通过对核桃树施有机复合肥、整形修剪、树干涂白以及对澳洲坚果进行品种改良后,在3年以内核桃树、澳洲坚果均会得到充足的营养和生长空间,经济林果将实现高产、稳产、丰产目标,进而保证农户收入持续增收,对于巩固好发展好现有木本油料产业基地是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指标分值7.5分,自评7.5分。(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10分,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通过召开现场会现场示范澳洲坚果品种改良、修剪、涂白、施肥等措施,让农户在享受项目补贴政策的同时学会了丰产措施,项目区群众对项目技术服务均达到90%以上。综合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0%以上。指标分值10分,自评10分。
2、太阳能热水器建设:在接到任务后,我站积极按照文件要求,制定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落实,制定方案。县区能源站及时开展招投标工作,所有农村建设项目工程均按质按量按时完成,自评得分10分。根据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灶检验标准,新建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灶所有技术指标都达标,自评得分10分。项目管理制度健全有效,符合项目要求,自评得分10分。资金管理制度健全,自评得分10分。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有效,自评得分10分。项目批复资金的到位率100%,该项自评得分10分。项目补助资金、自筹资金按时到位,自评得分10分。项目支出符合规定,没有出现违规违纪,自评得分10分。项目建成后所达到的综合效益,自评得分8分。
3、农村能源项目管理: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成后,可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农户生活水平,农户满意度较好。
4、节柴改造建设: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完成率100%,资金使用率100%,完成及时率100%,质量达标率100%,成本节约率1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项目建成后,可以使农村劳动力从繁忙的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有力于其它产业的发展。通过清洁能源的使用,有效降低薪柴、煤炭等能源的消耗,保护森林资源,减少污染排放。同时,用户家庭既卫生又方便,提高农村生活质量,推动农村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生态文明具有重要的意义。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改善农户生活水平,农户满意度较好。
5、湿地保护: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又分设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分别对应以下7个三级指标:1.目标设定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2. 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3. 预算执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4. 预算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5. 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6. 职责履行的真实性、相关性;7. 履职效益的真实性、相关性。指标体系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指标解释说明和评分标准。
6、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龙陵小黑山):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结合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进行自评,将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产出指标、绩效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项来做总体评价和评分。三大项指标又具体细化为预算执行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数量指标20分,自评得分20分;质量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时效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成本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经济效益指标5分,自评得分5分;社会效益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生态效益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可持续影响指标5分,自评得分5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今后的保护区管理和项目建设中,为保护区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7、省级自然保护区建设(腾冲北海湿地):根据项目实施的进度结合项目绩效自评表,进行自评。将绩效指标分为产出指标、绩效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块来做总体自评,三大块指标又具体细化到数量指标、质量指标、时效指标、成本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生态效益指标、可持续影响指标、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结合全年完成值进行自我评价,并分析未完成的原因和整改措施。
8、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通过项目实施,及时掌握辖区内陆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动态,向社会广泛宣传保护野生鸟类及其栖息地的重要性,普及保护鸟类和预防禽流感等野生动物疫病的科学知识,消除群众盲目恐慌心理,提高其科学防范意识,增强其高致病性禽流感可防可控可治的信心,预防和降低发生疫情的风险,项目综合评价为:优。
9、乡镇林业站社会服务体系:产出指标完成情况。项目按时、按质、按量组织完成实施,完成了年初设定预期目标的95%。效益指标完成情况。通过项目建设,林业站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进一步完善,办公条件得到极大改善,森林资源管护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林业站职能作用将得到更大的发挥。解决了全体干部职工的办公生活条件,为全面建设标准化林业站创造了良好基础,强化了基层林业站的窗口作用,确保了乡镇各项林业工作的开展。
10、国有林场改革经费:全面完成全市23个国有(国社合作)林场改革工作;完成国有林场改革督查、业务指导工作3次,有督察报告;完成国有林场改革业务培训3次,共培训101人次;2017年7月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非试点县市级验收工作,施甸、龙陵、昌宁县评定等级为优秀;2017年10月按时向省国有林场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报送验收申请;2018年4月完成了国有林场改革省级验收工作,我市评定等级为优秀。
11、林木种质资源收集圃:通过调查逐步摸清我市林木种质资源的分布区域及概况,为生态建设夯实种源基础,为林业产业发展打牢技术基础,该项目正在实施中。
12、保山市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保险:2017年度我市共发生野生动物肇事案件1350起,其中:人伤案316起,财产案1034起,赔付金额224.71万元,受益农户1805户。通过办理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建立管理措施科学、服务网络完善、理赔及时高效的野生动物肇事公众责任险管理服务体系。有效转嫁野生动物的侵害风险,充分保障辖区内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利益,项目综合评价为:优。
(三)自评组织过程
2.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市2017年市级财政金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评。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充分发挥林业站“宣传、管理、组织、保护、指导、服务”的职能,全面完成林业各项生产任务;宣传与贯彻林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通过实施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各项保护行动,扎实开展造林护林工作,实施退耕还林还草、建立生态公益林补偿基金和天然林停伐制度,乡镇生态效益明显改善,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2017年省级财政转移支付下达资金为1540.6万元,使用情况为:下达农村能源建设任务为太阳能热水器4000台,每台补助1000元,计400万元、节能灶5000台,每台补助300元,计150万元;2017年野生动物肇事保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省下达任务6.5万亩,其中:隆阳区1.5万亩、施甸县1万亩、龙陵县1万亩、昌宁县3万亩。危旧房改造7个站,其中:隆阳区芒宽、杨柳乡;施甸县旧城乡、姚关镇;龙陵县龙新、龙江乡;昌宁县大田坝镇。 2017年国有林场改革方案编制、档案收集整理及检查验收。市级管理站1个、隆阳区、龙陵县省级监测站各1个。编制保山市湿地认定规范,湿地保护与宣传。以上资金已全部投入项目使用,使用情况良好。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领导,按市政府《关于重点督查的20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要求,逐级明确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项目建设责任人,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做到了工作目标量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实化,为建设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建设基础。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在项目建设中着重推行了“凭证聘用”、“执证上岗”、“质量承诺”、“安全告知”、项目资金“三公开一公布”等工作制度,有效的规范了项目建设行为,使管理工作逐步步入轨道化。三是加强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结合项目建设阶段性工作,深入各县区就项目区划、工程施工、资金使用、自检自查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
切实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把项目建设职业准入关、招标采购关、标准执行关,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七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持证上岗制、建设管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决算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和财务管理专人专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源头预防、监督有力、责任可追的工作机制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局认真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18〕26号)文件精神,对职责履行认真梳理,领导小组的每一位成员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真实有效的责任意识认真履职,按时提交相关工作材料。
2017年省级下达的农村能源建设任务为太阳能热水器4000台和节能灶5000台,已全部实施完成,投入和产出成正比。国有林场改革经费主要用于开展国有林场调研,召开国有林场改革培训会,推进会,督促检查改革推进情况,林场基础设施建设,日常工作经费开支,办公设备购置,开展省、市级验收等相关工作。严格执行《中央财政林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无挤占、挪用、违规抵扣资金现象发生,确保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截止目前,全市共完成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任务6.5万亩,占计划任务的100%,结合各自木本油料基地情况,各县区科学选择了对低质低产的核桃实施复壮改造(面积为6.1万亩,措施为施肥、树干涂白和整形修剪)以及对澳洲坚果进行品种改良(0.4万亩),实施对象合格率为100%、实施方式合格率为100%,实施面积合格率为100%。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职责履行,我局项目负责人充分认识到各自的岗位职责,意识到责任的重要性。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了思想保障,积累了的经验,为实施其他项目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存在的问题:
(1)部分农户洗澡间没有盖好,影响安装进度,建议在今后项目实施前加强宣传,积极督促项目户提前做好准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涉及部分易地扶贫搬迁户,由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时间跨度较长,导致项目不能在规定时间内安装完成,建议今后项目优先考虑已经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农户,确保项目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随着农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农村生活方式的转变,能源消费水平进一步提高,对太阳能热水器、节能灶等清洁能源的需求量逐年增加,现目前的任务数仍不能满足农户的需求。
(2)腾冲北海湿地省级自然保护区部门整体支出中存在的问题:一是项目实施方面经验缺乏;二是预算执行不到位。
(3)一是项目实施方案编制不够及时;二是资金投入较小,监测设备不足;三是绩效目标设立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项目虽然设立了项目资金绩效目标,但目标不够明确、细化和量化。
(4)缺乏必要的工作经费,项目实施难度大。目前木本油料提质增效项目每亩补助100元,全部为直接费,市县级在项目的作业设计、督促指导、检查验收环节开支较大,而又没有项目间接费用,工作经费较紧张。
2、整改情况:
(1)农村能源的开发利用建设,属公益项目,随着物价的上涨,成本逐步提高,一次性投资较大,农民自筹压力加大,建议在今后的农村能源建设中加大财政资金的补助。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快速推进,农业生产方式、农村居住方式、农民用能方式正在加速转变,农村沼气发展环境、发展方向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农村户用沼气池需求和使用率下降,中、小型沼气工程的需求逐年增长。建议在今后沼气发展中加大对养殖大户的扶持,增加中、小型沼气工程的投入,逐步完成农村沼气转型升级。
(2)通过项目的实施,积累工作经验,不断优化实施方案。
(3)加强预算执行进度,确保预算偏差率减少。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在项目建设中,领导重视,组织管理机构健全,作业设计编制科学规范,具有操作性;保障有力,措施到位,管理到位,资料齐全完整;投资、工期控制基本合理,在规定的时间内能够完成建设任务,并达到项目验收标准;项目资金规范使用,效益明显;所确定的绩效预期目标已基本完成,项目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进一步得到提高,建设成效显著。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历年来,保山市高度重视项目绩效追踪工作,市、县两级分别成立了管理机构,安排专人进行项目管理。采取责任承包制,层层落实责任,实行县、乡行政领导挂片、干部挂村制度,做到1名县级领导负责1个片区、1名乡镇领导至少负责1个村民委员会。形成了层层有机构、级级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保证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规范组织实施,确保项目建设见成效。保山市在接到任务下达文件后,第一时间将资金和任务通知到各有关县(区),并要求各县(区)严格按照项目建设的有关程序实施。各县(区)按照要求,将任务下发到各乡(镇),要求将项目有关要求在辖区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方才纳入项目规划实施。
3.加强宣传,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各种节日、群众赶集和县乡村会议大力宣传项目的目的意义、建设程序等有关要求,不断提高群众对项目的认识和认知度。此外,要求各县区在交通便利、建设样板,达到示范带动的效果。
4.加强技术培训与推广。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各县区林业局派出专业技术人员,加强技术指导与服务,适时召开现场会,严格各项生产工序的操作方法,充分发挥产业技术员的作用,及时开展技术培训和指导,确保施工队和农户按丰产栽培技术要求进行操作,提升了农户管理水平,保证了项目建设质量。
5.加强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业务人员、工程监理对项目进行检查督察,坚持安全、质量、进度并重,切实履行建设程序,严格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建设。严把项目验收关,在项目竣工后,由区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初步验收,验收通过后,再上报市级主管部门验收。同时,对项目工程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