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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21-0706006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自评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1-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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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主要职责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非参公事业单位。

(1)负责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工作,负责湿地生态资源保护和管理。

(2)组织实施湿地生态修复、生态补偿工作。

(3)监督管理湿地公园的开发利用。

(4)组织开展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政策宣传、科普知识教育、科研和科考有关项目。

(5)行使管辖范围内的湿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执法权。

(6)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2.机构设置情况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文件,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于2019年5月6号成立,是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下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人数9人,其中:主任1名(由副处级领导担任),副主任2名(正科级),方案中未对管理中心内设机构进行明确。管理中心目前暂设三个科室:综合科、科普宣教科、保护管理科。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1.预算公开,根据预算公开要求,管理中心于2020年1月在市林草局门户网站公开项目预算执行情况和执行结果。

2.管理中心完善了《管理中心制度汇编》,制度包括《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国内公务接待制度》、《上下班请销假及外出报备制度》、《学习及会议管理制度》等。

3.2020年度我单位设立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履职效益明显,预算配置科学,预算执行有效,预算管理规范”四个方面,科学合理设立部门绩效目标。项目管理过程中,实行“事前控制、事中监督、事后反馈”机制。事前控制,主要体现在是否进行项目规划制定实施方案;事中监督,主要体现在督促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及时开展项目检查验收及后续保障服务;事后反馈,主要体现在信息公开及时完整。健全透明预算制度,全面推进预算公开,并对经费的安排、使用情况等重要事项做出说明。确保了部门整体支出安全合理高效,有力地推动了湿地保护事业健康发展。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20年度收入合计696.0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25.70万元,其他收入50.00万元,上年结余结转320.32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520.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2.24万元,项目支出408.00万元,财政拨款项目结转结余125.78万元。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1.建立健全制度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单位实际,建立健全部门预算

管理制度,出台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制度汇编》,其中对经费使用标准、审批程序、开支范围、结算方式、票据要求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公示明晰了财务管理制度和约束机制,实行制度管人、管事,提高财务工作质量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 坚守财经纪律

我单位各项支出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预算资金管理办

法和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实行统一管理,坚持“先审批、后开支,谁开支、谁负责,谁分管、谁把关”的原则,加强经费使用管理,本着专款专用、高效合理的原则安排使用好专项经费。

3.严格项目管理

从经费收支、审批报销、财务监督等方面做了严格规定,加强资金预算管理。全面落实“按规划设计,按设计施工,按标准验收”的管理程序。确保项目实施的真实性、合法性。同时,配合审计、财政等有关部门做好审计、检查、稽查等工作。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绩效评价是反映财政投入的去向、投入所产生的效益、项目实施单位的受益程度、投入的必要性等,目的是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体系包含以下四个方面:

1.投入部分总分值15分:分为目标设定7分和预算配置8分。其中,目标设定指标包含目标依据充分性3分、绩效目标合理性2分、绩效指标明确性2分,自评分7分;预算配置指标包含预算编制科学3分、基本支出足额保障3分、确保重点支出安排2分、自评分8分。合计15分。

2.过程部分总分值30分:分为预算执行15分、预算管理12分和资产管理3分三部分。其中预算执行指标包含预算完成率3分、预算调整率3分、支付进度率3分、结转结余率3分、结转结余变动率3分,自评分15分;预算管理指标包含管理制度健全性3分、资金使用合规性3分、基础信息完善性3分、预决算信息公开性3分,自评分12分;资产管理指标3分,包含资产管理安全性1分、固定资产利用率1分、固定资产处置规范1分,自评分3分。合计30分。

3.产出部分总分值30分:主要为职责履行情况,包含强化组织领导10分、明确任务分工10分和有效监督检查10分,合计自评分30分。

4.效果部分总分值25分:主要为履职效益情况,包含社会效益8分、生态效益9分和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8分,合计自评分25分。以上自评分总计100分,详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情况。根据预算法的相关规定,在预算编制时,本单位已建立事前绩效目标编制工作,构建事中绩效跟踪和绩效评价机制。为确保绩效目标如期实现,本单位根据确定的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绩效目标的完成情况进行跟踪和绩效自评。

2.组织实施情况。根据《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要求,本单位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按照“谁主管、谁使用、谁公开”的原则,积极组织力量,开展该项工作,项目自评绩效和单位整体绩效由财务人员统一填报,其他项目实施人员负责配合提供材料和依据。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情况分析

我单位在2020年度整体绩效目标设计过程中,依据充分,客观合理,并对指标进行细化打分,基本支出得以足额保障,并明确重点工作,优先安排重点工作支出,同时遵守厉行节约和各项审批原则,严控三公经费。

(二)过程情况分析

一是加强项目建设领导,按照市政府《关于重点督查的20项重点工作任务分解》要求,逐级明确了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和项目建设责任人,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措施,做到了工作目标量化、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实化,为建设任务的完成打下了建设基础。二是加强项目管理制度的执行。在项目建设中着重推行了“凭证聘用”、“执证上岗”、“质量承诺”、“安全告知”、项目资金“三公开一公布”等工作制度,有效的规范了项目建设行为,使管理工作逐步步入轨道化。三是加强项目检查和验收工作。结合项目建设阶段性工作,就项目区划、工程施工、资金使用、自检自查等工作进行检查指导,以确保项目建设各项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切实落实项目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严把项目建设职业准入关、招标采购关、标准执行关,严格执行项目建设“七制”(即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持证上岗制、建设管理制、合同管理制、审计决算制、工程竣工验收制度)和财务管理专人专账、独立核算、专款专用等制度,基本形成了源头预防、监督有力、责任可追的工作机制。

(三)产出情况分析

我单位认真按照《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20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保财预〔2020〕95号)文件精神,严格各个项目实施管理,确保湿地保护工作的稳步推进。对项目实施取得的资产进行规范核算、科学管理,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和资产卡片管理制度,确保资产保值不流失。

(四)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抓紧抓好绩效管理,我单位在2020 年各项工作中,成效明显。

1.强化日常监测监管,推动湿地资源管护科学化。一是开展湿地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估。依托科研机构开展年度的监测与评估,同时管理中心分组开展日常的动态监测,持续的监测工作为湿地保护与恢复提供了科学、详实的数据。在国家高原湿地研究中心、西南林业大学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利用学院、保山学院等单位的专家团队支持下,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3次水文与水环境监测;2次植被、植物监测和外来入侵物种监测;2次野生动物资源监测野外监测(包括底栖动物、两栖类、爬行类、鱼类、鸟类、兽类)。目前共监测记录到274种鸟类,包括青头潜鸭、黑鹳、玉带海雕、白头鹞、反嘴鹬、白琵鹭、灰鹤、白额雁、剑鸻、大杓鹬、斑尾塍鹬等国家重点保护的珍稀鸟类,很多是保山甚至云南新的记录。同时也监测到高等植物992种,兽类24种,爬行类14种,两栖类动物12种,鱼类18种,底栖动物41种,昆虫已鉴定出的种类为216种,浮游生物161种。长期持续的监测调查工作,充实了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的生物多样性本底数据,也为有效保护和管理提供了决策依据。二是加强与周边街道、社区的协作,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在疫情期间及秋冬季候鸟最多的时段,针对野生动物和湿地鸟类集中栖息区域,配置固定巡护人员,对野生动植物进行严密的跟踪监测。

2.采取基地+专项行动工作模式,推动湿地资源管护规范化。一是联合市检察院、市生态环境局、市林草局成立了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公益诉讼保护共建基地,推动青华海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向法治化、规范化发展;二是结合重点时段开展秋冬季候鸟保护、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等各类专项行动;三是联合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隆阳区农业农村局开展了以东、西湖、东河沿线及北庙湖等水域为重点的巡查清网行动,严厉打击使用电击、爆炸物、毒药破坏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及违法捕捉水生野生动物幼鱼(苗)行为。共出动执法车辆9台,执法人员46人,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收缴地笼60多个共1500余米,粘网2张共60余米,简易筏6只,捕兽夹2个。

3.开展生态恢复及外来物种清除工程,保障青华海生态安全。一是对北庙水库、东湖及泊岸外来湿地植物进行清除,并实施乡土湿地植物补植,共清除再力花、梭鱼草、美人蕉、旱伞草、花叶芦竹等外来植物9350㎡,补植水芋、水葱、泽泻、慈姑等乡土湿地植物950㎡;二是对福寿螺、牛蛙、巴西龟等外来入侵动物进行科学清理,今年5月以来,共清除福寿螺成螺及幼螺4590余只,螺卵1217公斤;三是开展了保山新光唇鱼、保山裂腹鱼、国家I级保护植物莼菜等珍稀物种的繁育工作,让更多的珍稀土著物种逐步回归青华海。

4.建立湿地保护志愿者制度,推动湿地保护全民参与。管理中心积极发挥区位优势,充分调动市区公众参与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保护管理工作的积极性,目前已成立了50人的湿地保护志愿者团队,制定了志愿者管理制度、建立了志愿者档案。累计开展5次志愿者鸟类监测巡护活动,1次志愿者鸟类监测与摄影培训班。

5.引导湿地资源合理利用,夯实生态旅游基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遵循“全面保护、科学修复、合理利用、持续发展”的方针,认真落实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在全面保护的同时,科学合理的利用好湿地资源,让人民群众充分感受到了湿地带来的生态福利。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为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带来了大批摄影爱好者和游客,成功带动了周边旅游地产、商业中心、医院、学校及服务行业的全面发展。据统计,自云南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于2020年3月31日经省级批准认定为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以来,每天到青华海的游客已超万人。无论是官方的考察学习,还是民间的互动交流,亦或是普通游客的探亲访友旅游,凡是外地人到保山,青华海已成为一个必去的网红打卡点,各种各样的宣传海报、宣传片都少不了青华海的身影,它不仅是一个旅游景点,更是保山对外展示城市新形象的重要窗口。

6.开展社区共建共管,促进湿地公园与周边村镇协调发展。到青华街道官田社区等周边的社区开展了湿地保护宣传进社区活动,签订了《社区共建共管协议》。通过加大宣传,转变观念,让周边居民从原来靠水吃水传统思维模式转变到依靠环境、生态资源优势来发展致富的新模式,通过共建共管这个平台,进一步完善湿地公园的管理机制,上下联动,形成合力,确保共建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真正让广大社区居民成为生态保护的践行者、受益者。这样既有效地保护湿地资源,又极大地照顾了保护区居民利益,从而缓和了湿地资源保护与社区发展之间的矛盾,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

7.全面开展科普宣教,不断提高野生动植物保护意识。一是公园内的湿地宣教。设计制作了全套的公园标识系统,其中包括有景区导览、湿地知识、鸟类科普等内容。利用公园内的LED大屏幕滚动播放湿地知识、鸟类知识等,让入园游玩的市民认识湿地,了解湿地。二是公园外的湿地宣教。开通了网站、微信公众号,印制了各类宣传科普资料。通过城区led大屏幕科普湿地知识,在城区醒目位置广告牌上投放公益广告。在疫情期间通过微信朋友圈投放了30万次保护野生动物的公益广告,与邮政公司合作在全市所有行政村投放了保护鸟类的公益广告。三是网络直播宣教。通过网络直播来宣传青华海湿地保护与恢复、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湿地恢复后对人民生活的影响等,观看达30多万人次,得到观众的一致好评。此次直播线上线下的融合互动让更多的人了解湿地恢复与保护的重要性,让“保护湿地,守护湿地”的观念更加深入人心。四是开展公众活动。为各级各部门策划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共同维护青华海生态安全”等系列活动,提供菜单化、定制化的志愿活动服务形式。面向社会公众及青少年开展了“留住苍鹭”候鸟栖息地保护活动、观鸟导赏、“4·15国家安全日”主题活动、“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主题活动。开展了湿地知识进社区活动。在“世界湿地日”期间成功举办了首届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守护湿地、亲近自然”鸟类摄影大赛,吸引公众持续关注青华海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通过全方位的宣传,青华海的生态价值越来越得到人们的认可,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也越来越深入人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越来越深入人心,越来越多的人了解、理解并主动参与到守护湿地、亲近自然的队伍中来,越来越多的摄影爱好者用手中的镜头记录青华海的生态之美,与我们一起讲述青华海的生态故事。

8.不断发掘青华海生态亮点并及时向各级媒体推送稿件,全方位对外展示青华海生态之美。中心成立以来,报送的稿件被央视及其新媒体采用23次,新华社采用11次,光明日报采用5次,人民网采用11次,学习强国采用12次,其它各级各类媒体采用上百次,“世界极危鸟类青头潜鸭现身保山青华海”的新闻浏览量近1亿,刷新了保山单条新闻浏览记录。开通了网站、微信公众号,印制了各类宣传科普资料,累计发放5万余份。媒体的力量让青华海湿地生态保护、鸟类保护工作进入了公众的视野,为今后推动公众参与湿地生态保护奠定了基础。

9.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整体素质,助力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和国际湿地城市创建工作。一是认真组织培训,提高湿地业务工作人员管理水平和业务能力,截至目前,共开展了5期培训,内容涉及湿地保护管理和监测业务知识、湿地保护管理、外来物种清除补种及修复、鸟类摄影监测等,参训人数达229人次;二是我中心全体人员于今年5月份到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经验丰富北海湿地管护局培训,学习湿地保护和恢复的先进经验,学习社区共建工作,切实提高管护人员的业务水平,更好的指导青华海湿地的保护和恢复工作;三是组织相关人员到晋宁南滇池国家湿地公园、碧塔海国际重要湿地、纳帕海国际重要湿地、大山包国际重要湿地等省内部分国家湿地公园和国际重要湿地考察学习,重点学习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和国际重要湿地申报经验,为下一步国家湿地公园验收和国际重要湿地申报打下夯实的基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内部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项目开展进度的跟踪,开展项目绩效评价,确保项目绩效目标的完成。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通过绩效自评工作的开展,本单位将评价结果作为各项目改进管理和安排以后年度预算的重要依据,各项目针对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整管理方式,加强财务管理,完善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和工作效率。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相关制度、优化项目实施方案、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必要保证;绩效目标设立明确、细化、量化,预算管理体系和制度健全,是实现绩效目标的重要保证。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利用多媒体大力宣传项目的目的意义、建设程序等有关要求,不断提高群众对项目的认识和认知度。

(三)加强检查验收,确保项目质量。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组织业务人员、工程监理对项目进行检查督察,坚持安全、质量、进度并重,切实履行建设程序,严格工程质量,确保项目规范、有序建设。严把项目验收关,在项目竣工后,由业务主管部门组织初步验收,验收通过后,再上报市级主管部门验收。同时,对项目工程的后续使用效果进行跟踪监督,确保项目发挥最大效益。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保山青华海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

2021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