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20260228-001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6-02-28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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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规定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所列统计期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保山市政府门户网站(www.baoshan.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太保北路10号西3楼305办公室,电话:0875-2122861,邮箱bsslyjbgs@126.com)。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坚持主动公开与申请公开相结合,依规对照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切实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2025年,市林草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各类信息429条,含政策类信息7条,行政执法信息115条(包括行政审批公示信息109条,行政处罚公示信息1条,其他行政执法信息5条),政府财政信息155条,建议提案办理结果5条,重大建设项目批准服务信息106条,涉森林防火、疫源疫病防控、自然区保护及湿地保护管理、生态旅游、林业科技及林业产品等林草行业信息24条,其他部门信息16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修订)的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接收、登记、调查、答复等各个环节工作,注重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的规范性,不断调整完善办理程序、答复形式、答复内容,严格执行合法性审查和保密审查相关规定,确保申请人依法、及时获取政府信息。2025年,市林草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3件,均为云南省人民政府依申请公开应用管理系统申请件,全部办结。申请事项主要涉及国土资源数据领域,受理的公开信息申请没有被申请人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形。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市林草局对照《〈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国办发〔2016〕80号)要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常态化抓实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依规全面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三审三校”机制,明确公开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和保密审查制度,全年未发生涉密信息泄露等问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市林草局严格按照《云南省政务新媒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持续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清理内容重复、过期栏目,确保网站内容全面、实时更新。2025,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清理过期政府信息24条4个政务新媒体账号定期开展自检自查,共计发布信息650余条,做到无空白栏目、无延时更新,未出现网络舆情事故。聚焦群众关切,切实回应公众需求,全年“领导信箱”收到留言咨询事项1件,“12345”政府热线回应解答群众提问3件,按要求办结。

(五)监督保障方面。严格按照国家、省、市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逐项抓好落实,及时对市政府办公室每日监测提醒、各季度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检查反馈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确保政务公开工作高效有序。同时,定期对网站公开内容进行自检自查,杜绝出现严重表述错误、个人信息泄露等情况,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9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

0

0

0

0

0

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

0

0

0

0

0

1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 年,市林业和草原局稳步推进工作流程规范、平台管理优化、公开内容完善等各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存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有待加强、政策解读形式和载体有待丰富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市林草局将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深学习研究,不断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深入落实。一是健全和完善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和拓宽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形式,对涉及人民群众关心的重大问题、重大决策及时公开。二是围绕政策解读、回应关切、引导舆论等重点,加大公开力度,严控审核把关,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充分使用图示图表、视频等多种形式解读,实现多元、精准、高效的深度解读,扩大政策公开覆盖面和知晓度,最大化释放政策效能,推动解读工作全面提质增效。三是提高认识,强化监督。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和监督,层层落实责任,强化公开力度,定期督查通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收取任何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