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6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重点工作介绍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基本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机构职能与编制情况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和发生趋势的调查,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治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并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3.负责全市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和检疫员管理,依法实施森林植物检疫,防范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并积极开展检疫技术研究和应用技术推广;
4.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危害特点等信息和动态,并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技术、新方法、新药剂、新药械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6.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测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
7.完成主管局交办的其它工作。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为科级局,行政编制7人,编制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6人,退休人员3人;在编车辆1辆(实有2辆)。
二、2016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6年“四率”指标完成情况
成灾率:成灾面积0.3230万亩,成灾率为0.17‰。
测报准确率:2015年预测2016年发生面积9.6950万亩,实际发生面积9.5096万亩,测报准确率98.08%。
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10.7760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10.4060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96.57%。
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8.6485吨,苗木5819亩,实际检疫种子8.6485吨,苗木5819亩,产地检疫率100%。
为扎实有效地抓好2016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就做实监测预报工作,提高预警水平;加强检疫执法工作,提升执法水平;全面投入全国第三次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汇总阶段的开展,按时按量完成普查成果上报等工作做了全面的安排与部署,使2016年全市林检工作具有方向性和针对性。
2.完成了林业有害生物普查成果上报
普查成果按时按量上报省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普查工作近2年来,全市共筹措普查经费96万元,中央财政防治及普查补助资金共下达我市90万元,其中有20万用于普查。市林检局下达县区林业局各1万元,县(市区)级自筹71万元。全市共设置踏查主线1113条,支线1938条,共设置踏查点50494个,设立标准地234块。调查林地面积1729.4万亩,占全市林地面积1890.81万亩的91.46%。
通过普查,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共有85种(类),病害21种。虫害53种。有害植物8种。鼠害3种,未能鉴定的有害生物有19种。
通过普查,共采集到的林业有害生物标本共涉及42个种,共制作标本195份。其中,虫害标本24种118份,病害标本9种37份,有害植物标本8种36份,鼠害标本1种4份。
通过普查制作了全市各县区踏查路线图、林业有害生物分布图,基本掌握了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种类、分布范围、发生面积、危害程度等基本情况。此次普查,丰富和完善了我市林业有害生物数据库,为科研和防治提供了依据。
3.做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工作
监测是森防工作的基础,一直以来我市把这项工作摆在突出的位置上来抓,形成了以市森防站为中心,县森防站为骨干,乡镇林业站、林场兼职森防员为主体,林场、村社护林员为末梢的监测网络管理模式。全市共设有各级监测样地289个(其中:国家级监测样地2个、市级监测样地61个,县级监测样地226个),较2015年新增核桃、石斛、红花油茶监测点11个,加大了林业重点产业有害生物监测力度,网络体系整体得到进一步加强。
4.做好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1)全市本土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控
全市共有森林面积1954.47万亩,2016年全市应施监测面积7213.7744万亩,实际监测面积9759.1231万亩,监测覆盖率135.28%。2016年,全市发生本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9.5096万亩。按病虫种类分:病害2.3590万亩(松赤枯病0.2000万亩、油茶炭疽病0.0950万亩、油茶茶苞病0.1460万亩、油茶白绢病0.0150万亩、核桃病害0.800万亩、核桃炭疽病0.2550万亩、核桃细菌新黑斑病0.0960万亩、核桃根腐病0.6800、核桃白粉病0.0700万亩、其他病害0.0020万亩);虫害6.7696万亩(华山松球蚜0.0200万亩、金龟子0.7500万亩、杞木叶甲1.8800万亩、华山松木蠹象1.3200万亩、纵坑切梢小蠹0.0180万亩、材小蠹0.0771万亩、松针斑蛾0.0500万亩、卷蛾0.0500万亩、云南松毛虫0.1500万亩、德昌松毛虫0.1465万亩、铁刀木粉蝶0.1100万亩、祥云新松叶蜂1.0760万亩、其它害虫0.8570万亩);有害植物0.0703万亩(主要发生薇甘菊0.0703万亩);鼠害0.3810万亩(赤腹松鼠0.0410、其他鼠害0.3400)。按危害程度分:轻度7.7976万亩、中度1.1570万亩、重度0.5550万亩。防治面积8.6915万亩(其中:仿生制剂防治3.9515万亩、化学防治2.1670万亩、人工防治1.5580万亩、其它方法防治0.2200万亩),防治率94.95%。防治作业面积10.7760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10.4060万亩,无公害防治率96.57%。
(2)重要外来林业有害生物的防范
薇甘菊的防控
近几年以来, 我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薇甘菊的防治工作,全市各区市县分别成立了薇甘菊防控工作机构,由政府领头,结合农业、林业、财政等部门,按照省政府“属地管理、政府负责、部门各司其职”的要求进行薇甘菊防控工作,从人力、物力、财力全方位提高薇甘菊的防治力度,提高了各界人士对薇甘菊的认识及重视。
由于薇甘菊繁殖能力极强,目前在保山市范围内薇甘菊防控形势仍呈现出老发生点逐步拔出,发生面积、危害程度逐渐压缩与减轻,但新的疫点不断出现的局面。
2016年全市发生薇甘菊0.0703万亩,其中施甸县发生0.0361万亩,龙陵县发生0.0297万亩,腾冲市发生0.0045万亩。2016年以来市林检局多次到薇甘菊危害区市县进行调查和防治,防治面积0.0703万亩,防治率100%。至2016年,全市薇甘菊危害主要分布于腾冲市(猴桥镇、荷花镇)、龙陵县(龙山镇、勐糯镇、腊勐乡、碧寨乡、平达乡、木城乡)、施甸县(酒房乡)等。
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
松材线虫病传染速度快,致病性强,难以根治,若大面积爆发,往往会造成发病地区生态恶化、经济损失惨重,严重影响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我市有大面积松林资源和适合松材线虫病发生的气候条件,加之当前物流、交通发达,松材线虫病远距离传播的机率较大。长期以来全市把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作为林检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重点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是各县区成立松材线虫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各区市县林业部门、林检部门根据各自工作职责组织开展工作,各乡镇林业站、林场、保护局等负责全有林地(松林)调查,各区市县林检局负责具体业务,一方面加强外来松木及其制品的复检工作,另一方面加强松林的监测工作,在松材线虫病监测点悬挂松褐天牛诱捕器,扩大了社会参与预防工作影响力。二是认真开展每年春、秋两季松材线虫病专题普查工作,设置监测点做好日常监测记录,同时悬挂诱捕器诱捕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松墨天牛,按时向省林检局报送松材线虫病普查报告;三是加大监测设备的投入力度,我市腾冲市购置松材线虫病PCR检测仪后,对全市各县区送去的松材线虫病采集样品进行快速、准确检测;四是做好宣传,让群众了解松材线虫病的危害,自觉参与到防治工作中来。2016年通过春、秋两季的松材线虫病普查及森防部门多形式多举措的预防工作,目前在我市尚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其它外来林业有害生物得到有效防范
松树蜂、红火蚁、椰子织蛾、小圆胸小蠹等有害生物的普查也作为我市每年外来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一项内容,经过对全市各县区范围进行普查,并未发现危害。
第二部分 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6年保山市林检局决算总收入126.0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9.14万元,占总收入的86.5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6.92万元,占总收入的13.42%。与上年对比增加14.07万元,上升12.56%。主要原因:项目增加,如:核桃、石斛林业产业扶持项目,林业有害生物普查项目。
资金来源结构表
项目 |
金 额(万元) |
占总收入重(%) |
总收入 |
126.06 |
100% |
一、财政拨款收入 |
109.14 |
86.58% |
二、结转结余 |
16.92 |
13.42% |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部门决算总支出107.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04万元,占总支出的64.45%;项目支出38.07元,占总支出的35.5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减少5.28元,减4.7%。主要原因:
资金来源结构表
项目 |
金 额 (万元) |
占总收入比重(%) |
总支出 |
107.12 |
100% |
一、基本支出 |
69.04 |
64.45% |
二、项目支出 |
38.07 |
35.55% |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全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0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77万元,主要原因人员工资标准调增。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6年用于保障全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0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6.06万元、下降28.48%。主要原因:项目减少。
具体项目明细开支如下: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4万元,占22.06%;农林水支出22.43万元 ,占77.9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9.1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2.52%。与上年对比增加5.15万元,增5%。主要原因:2016年人员工资标准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6%。主要用于政府综合性考核奖金8.4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1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1%。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工资、生活补助、抚恤费等。
3.农林水支出87.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29%。主要用于林业行政运行、林业检疫检测、林业产业化、林业防灾减灾。
四、“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2016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总额2.24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24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
2016年“三公”经费决算数比2015年决算数减少2.89万元,下降135.68%,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厉行节约精神,采取有效措施严格控制和压缩“三公”经费支出,严格按照《保山市林业局“三公”经费支出管理暂待办法》、《保山市林业局公务用车管理办法》、《保山市林业局公务接待管理制度》开展工作,努力压缩因公出国(境)费、车辆运行支出和接待费用的结果。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2016年保山市林检局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实际发生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比0年决算增加/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保山市林检局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2辆,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24万元。其中:购置费0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0万元,运行维护费2.24万元,比2015年决算减少2.7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工作产生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三)公务接待费
2016年保山市林业局共执行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1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接待费开支0万元。公务接待费比2015年决算减少0.11万元。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检局2016年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19万元,较2015年决算增加1.47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人员经费和相关办公及运行经费,单位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等。
(二)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