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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26-8-/2019-0929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19-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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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二)项目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1.主要职能。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是保山市林业局下属独立核算的财政全额拨款参公事业单位。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预测预报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2)负责组织、督促、指导各县区开展林业有害生物发生情况和发生趋势的调查,对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和防治工作实施有效管理,并进行技术指导和服务;

(3)负责全市森林植物检疫执法管理和检疫员管理,依法实施森林植物检疫,防范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传入,并积极开展检疫技术研究和应用技术推广;

(4)负责及时了解和掌握市外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的种类、分布、危害特点等信息和动态,并积极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5)负责组织协调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新技术、新方法、新药剂、新药械的开发和推广应用;

(6)负责组织、管理和指导全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监测业务人员的技术培训;

(7)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2.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2008年开始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由事业单位变更为财政全额拨款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编制4人。2017年根据《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试点方案〉的通知》(云编办〔2017〕177号)要求,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为本次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实施单位。核销事业编制3名,调整为参公事业编制4名,2018年年末实际在岗人员6人。

3.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本次改革后,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人员管理方式不变,经费保障渠道不变,改革中可按“人随事走”的原则合理调配,出现人员超编在2020年底前消化完成。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2018年“四率”指标完成情况

(1)成灾率:成灾面积0.8191万亩,成灾率为0.44‰。

(2)测报准确率:2017年预测2018年发生林业有害生物面积13.5万亩,实际发生面积14.5586万亩,测报准确率92.73%。

(3)无公害防治率:防治作业面积14.5586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为14.55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

(4)种苗产地检疫率:应施产地检疫种子42.95吨,苗木5167.14亩。实际检疫种子42.95吨,苗木5167.14亩,种苗产地检疫率100%。

2、全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的发生与防控

(1)本土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及防治

全市共有森林面积1859.25万亩,2018年全市应施监测面积4205.6409万亩,实际监测面积4197.0391万亩,监测覆盖率99.8%,主要林业有害生物常发区监测覆盖率达到100%。按危害程度分:轻度12.7978万亩、中度0.9117万亩、重度0.8491万亩。防治面积14.5586万亩,综合防治率100%,无公害防治面积14.558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100%。

(2)外来有害生物的防控

2018年,全市共发生林地薇甘菊0.0461万亩。施甸县发生林地薇甘菊0.0066万亩,龙陵县发生林地薇甘菊0.0280万亩,腾冲市发生林地薇甘菊0.0085万亩、隆阳区发生林地薇甘菊0.0030万亩。防治工作形势较为严峻,一个发生点一年至少采取1-2次的防治措施,农林交界传播突出,防治工作较为困难。薇甘菊多采用人工拔除和无公害防治,2018年防治作业面积0.1118万亩,防治率100%。

松材线虫病的预防工作:通过2018年春季、秋季的松材线虫病普查及森防部门多形式多举措的预防工作,全市普查范围全面覆盖了全市五县(市、区),44个乡镇、6国有林场、1个保护所的松林区,43个木材经营加工企业,86个通讯基站林区、抽查摩托车营销店19处。共设置踏查路线83条,设置松材线虫病监测点58个。调查松林面积346.06万亩,发现死亡松树332株,抽样调查134株,每株枯死松树均采样了上、中、下部位进行镜检。在本次普查工作中未捕捉到松褐天牛,对枯死松木镜检未发现松材线虫病。

松树蜂、红火蚁、椰子织蛾、小圆胸小蠹等有害生物的普查也作为我市每年外来有害生物普查工作的一项内容,经过对全市各县区范围进行普查,并未发现危害。

3、认真贯彻落实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任务

(1)完善修订《保山市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2)通过省林草局关于《2015-2017年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目标责任书》考核,并获得全省优秀。

(3)2017年林业有害生物双增目标考核获全省优秀并排列第一。

(4)认真贯彻落实《国办意见》、《省办意见》、《市办意见》,全面推进林业有害生物联防联治工作。

4、严格植物检疫,强化检疫执法,威慑和打击违法行为

为全面遏制外来有害生物传播、堵死外来有害生物传入源头。全市各级林检部门扎实开展检疫工作,2018年,实施产地检疫种子42.95吨、5167.14亩,产地检疫率达到100%。开展调运检疫种子9.06吨、1996.4万株、木材13.58万立方米、果品3000吨、药材137.86吨,调运检疫率达到100%。复检苗木0.5万株、木材1.05万亩立方米。未发现有林业检疫性和危险性有害生物。

在全面开展植物检疫的基础上,全市各级林检部门扎实开展2018年林业植物检疫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市林业局成立了执法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的工作方案。截止2018年10月28日,全市共组织47次专项行动,出动人员293人次,与相关部门联合检查32次。检查生产经营涉木单位157个,检查木质包装箱、线缆盘448个,检查苗木花卉基地138个,共检查种苗花卉66.21万株,检查竹木材9万立方米,发放宣传材料0.5万份,撰写执法宣传信息11条,电视宣传报道2期,报刊宣传1期。全市共办理检疫案件5起,其中隆阳区3起、腾冲市2起。办结案率均达到100%,共处罚罚款0.43万元。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人)。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1

第三部分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收入合计1,171,865.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171,865.63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229.83元,增长3.01%,主要原因分析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8,108.0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16,121.83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度支出合计1,303,375.63元。其中:基本支出1,071,865.63元,占总支出的82.24%;项目支出231,510.00元,占总支出的17.76%;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107,832.77元,增长9.02%,主要原因基本支出增加161,843.83元,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2,388.29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8,108.0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9,455.54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3,136.91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71,865.6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66,309.83元,增长33.06%,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增加161,843.83元,1、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32,388.29元,主要为基本工资增加18,108.00元,日常公用经费增加29,455.54元,主要为办公费增加13,136.91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8.4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1.57%。人均178,644.27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1,51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58,477.06元,减少40.64%,主要原因分析项目支出减少158,477.06元,其中:1.综合考核奖减少104,466.00元;2.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增加46,492.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95,111.6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37%。与上年对比增加64,803.24元,增长5.00%,主要原因为工资福利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4,4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7%。主要用于奖金支出104,466.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02,151.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9%。主要用于养老保险支出100,456.80元、离退休费1,695.00元;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2.农林水(类)支出1,088,493.8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0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742,878.40元,其中基本工资241,608.00元、津贴补贴472,860.00元、奖金20,125.00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8,285.40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54,415.43元,其中办公费103,529.40元、印刷费1,800.00元等;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19.住房保障(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1.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单位无此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3,246.00元,支出决算为28,430.67元,完成预算的55.3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5,028.67元,完成预算的7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402.00元,完成预算的18.6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年工作计划,实际支出情况会有变化。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19,663.67元,增长224.2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2,111.67元,增长758.0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448.00元,减少41.8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三公经费增加19,663.67元。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增加22,111.67元。2.公务接待费减少2,448.00元。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由于车辆使用时间久,车辆维修费用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28.67元,占88.03%;公务接待费支出3,402.00元,占11.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开展内容包括:无。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028.67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具体购置车辆原因:无。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5,028.67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有害生物防治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3,402.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40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有害生物防治学习培训 8次,接待24人 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无国外接待。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064.43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455.54,同比增加31.13%,主要原因是日常办公经费增加29,455.54元,其中1.办公费增加13,136.91元,2.印刷费增加42.00元。3.差接待费增加1,417.00元。4.工会经费增加1,532.16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资产总额1,074,186.48元,其中,流动资产8,681.48元,固定资产1,059,505.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42,351.02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32,051.02元,固定资产增加91,20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减少0.00元,无形资产减少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074186.48

8681.48

1059505.00

0.00

341810.00

0.00

717695.00

0.00

0.00

6000

0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4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4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40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2018年度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

一、项目基本情况

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项目由四个项目合并而成,项目资金规模231,515.83元,分别为中央林业改革发展资金73,246.00元(中央财政资金);森林植被恢复费50,000.00元(省级财政资金);松材线虫病与薇甘菊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控100,000.00元(市级农业切块资金);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补助8,269.83元(上级补助资金)。

项目实施主体为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实施时间为2017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主要用于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以及松材线虫、薇甘菊等危险性外来有害生物防控工作。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应到位231,515.83元,实际到位231,515.83元,已支出231,510.00元,结余5.83元,项目已全面实施完成。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部门领导牵头,安排项目实施人员及财务人员开展此项工作。对照2018年工作总结、业务报表系统以及部门预、决算,综合开展项目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应到位231,515.83元,实际到位231,515.83万元,项目资金全部到位。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31日,项目资金已支出231,510.00元,结余5.83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部门内控制度,预算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制定项目实施方案,专款专用,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和资金安全。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率

完成质量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

2次

2次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

82.86万亩

82.86万亩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薇甘菊监测次数

2次

2次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防控宣传

3期

3期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宣传图册

1000册

1000册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防控培训期数/人次

2期/100人次

0

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

592.25万亩

592.25万亩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

100%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

85%以上

85%以上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

0

0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85%以上

85%以上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100%

100%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薇甘菊新发生点根除

1年

1年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松材线虫病监测期

3月-4月、9月-10月

3月-4月、9月-10月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200元/亩

200元/亩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

15元/亩

15元/亩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

50元/亩

50元/亩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宣传图册

5元/册

5元/册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培训费用

100元/人次

100元/人次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林业植物检疫员制服

男:4486元/人女:4540元/人

男:4486元/人女:4540元/人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40元/亩

40元/亩

100%

良好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控制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防止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最大程度挽回林业经济损失,保障全市森林生态安全,林业产业健康发展,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不可估量。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项目服务对象满意度为98%。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2018年度预算中计划开展2次业务培训未实施完成,原因为2018年度省级及全国业务培训次数较多,培训范围已至县级业务人员,市本级无再开展培训的必要。

绩效评价发现的问题及改进措施:一是因工作内容较多,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全或不够严谨、部分指标值无统一标准,难以进行规范。二是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项目实施人员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需进一步科学化规范,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五、绩效自评结果

2018年,全市林业有害生物测报准确率95%以上,成灾率为0.33‰,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无公害防治率在98%以上,已超出项目预算中各项指标要求,全省林业双增目标考核(林业有害生物防控部分)及省级各项业务考核均为优。

通过项目实施,监测防控措施到位,全市未发生松材线虫薇甘菊等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森林生态安全、林业产业发展得到保障,项目已达到预期目的,项目绩效自评为优。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按要求公开。

通过绩效自评,将根据结果加强资金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经验及做法:一是要提高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二是完善财务制度、部门职责等相关制度强化项目实施过程的管理和监督是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必要保证。

八、其他需说明的问题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名称

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

2.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纳入保山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局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行政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6人,为参公管理事业编制。

离退休人员3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一:是否进行项目规划制定实施方案;部门绩效目标二:资金使用是否严格按照财务制度执行;部门绩效目标三:项目是否开展检查验收及后续保障服务。

(3)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2018年全年预算收入数865,988.00元,决算收入1,171,865.63元,支出年初预算数:1,295,111.63元,决算支出1,303,375.63元。

(4)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2018年市级财政项目资金,严格按照要求管理和使用,实行分账核算,专账管理,专款专用,项目资金使用范围,拨付方式及管理符合国家,省级财政的有关规定,没有发现滞留、挤占,挪用补贴资金等违规的情况发生,充分发挥了资金的效益。

3.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绩效目标的设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了解资金使用是否达到了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检验资金支出效率和效果,分析存在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改进管理措施,不断增强和落实绩效管理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有效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

(2)自评指标体系(本部分为报告核心内容)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项目资金全部到位,确保了项目的顺利实施。

(2)评价体系分为投入、过程、产出、效果4个一级指标。又分设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7个二级指标,分别对应以下7个三级指标:1.目标设定合理性、相关性、明确性;2. 预算配置的合理性、科学性;3. 预算执行情况的合法合规性、完整性;4. 预算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5. 资产管理的合法合规性、规范性;6. 职责履行的真实性、相关性;7. 履职效益的真实性、相关性。指标体系分别对应相应的分值、指标解释说明和评分标准。

(3)据项目实施的进度,结合项目绩效总目标和阶段性目标进行自评,将绩效评价指标分为产出指标、绩效指标、满意度指标三大项来做总体评价和评分。三大项指标又具体细化为预算执行指标10分,自评得分9分;数量指标5分,自评得分5分;质量指标20分,自评得分20分;时效指标10分,自评得分9分;成本指标15分,自评得分15分;经济效益指标8分,自评得分7分;社会效益指标8分,自评得分8分;生态效益指标7分,自评得分6分;可持续影响指标7分,自评得分7分;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10分,自评得分10分。将评价结果应用于今后的项目建设中,为后续项目的建设和发展提供理论依据。

(3)自评组织过程

根据保山市财政局《保山市财政局关于2019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自评工作组,并安排专人负责,对全市2018年财政金资金绩效目标自评工作进行了认真的自评。

4.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1)投入情况分析

2018年收入为231,515.8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31,515.83元。

(2)过程情况分析

部门预算执行和管理合法,合规性、完整性强,资产管理规范,合法合规。

(3)产出情况分析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级指标

指标值(项目绩效目标预计完成情况)

执行完毕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完成率

完成质量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松材线虫病监测次数

2次

2次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薇甘菊应施监测面积

82.86万亩

82.86万亩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薇甘菊监测次数

2次

2次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防控宣传

3期

3期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放宣传图册

1000册

1000册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防控培训期数/人次

2期/100人次

0

10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松材线虫病应施监测面积

592.25万亩

592.25万亩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种苗产地检疫率

100%

100%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薇甘菊无公害防治率

85%以上

85%以上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

0

0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突发性林业有害生物无公害防治率

85%以上

85%以上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易发区、常发区监测覆盖率

100%

100%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薇甘菊新发生点根除

1年

1年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松材线虫病监测期

3月-4月、9月-10月

3月-4月、9月-10月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薇甘菊监测、防治(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200元/亩

200元/亩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食叶类害虫(松毛虫、松叶蜂等)防治

15元/亩

15元/亩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蛀干类害虫(小蠹虫、木蠹象、天牛等)防治

50元/亩

50元/亩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宣传图册

5元/册

5元/册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培训费用

100元/人次

100元/人次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林业植物检疫员制服

男:4486元/人女:4540元/人

男:4486元/人女:4540元/人

100%

良好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松材线虫病监测、预防(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40元/亩

40元/亩

100%

良好

(4)效果情况分析

通过项目实施,有效控制全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发生,防止外来危险性林业有害生物入侵,最大程度挽回林业经济损失,保障全市森林生态安全,林业产业健康发展,经济效益及生态效益不可估量。

5.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是因工作内容较多,部分绩效目标设置不全或不够严谨、部分指标值无统一标准,难以进行规范。二是部门领导及财务人员、项目实施人员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理念有待进一步深化,项目绩效指标设置需进一步科学化规范,项目实施及资金管理水平需进一步提高。

6. 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是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二是逐步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

7.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坚持规划先行,以规划统领整个项目。二是强化项目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奠定基础。三是充分发挥部门的职能作用,共同推动项目实施。四是加强项目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工作进度和质量。

8.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1.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项目合并为: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与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