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中共保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保编办〔2019〕50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委托行使林草行政执法权的通知》(保林草发〔2023〕4号)、《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明确局属二级单位部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承担的主要职能:一是负责组织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二是负责全市林草引种及林草种质资源管理工作;三是负责全市园艺植物新品种(林业和草原部分)申报注册登记技术工作;四是组织实施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标准;五是受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委托行使林草种子和植物新品种相关的行政监督、行政检查、行政处罚执法权;六是由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明确承担组织国有林场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并监督实施、承担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日常工作和保山市城乡绿化美化三年行动涉林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种质资源管理办公室、质量监督检验办公室、国有林场管理办公室、种苗行业管理办公室。
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持续加强林草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
我们将继续加强林草种质资源的普查、收集与保存工作,确保种质资源的多样性和安全性。同时,我们将加大种质资源的保护力度,防止珍贵种质资源的流失和破坏。通过科学合理利用种质资源,我们将推动林草种苗产业的创新发展,为林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2.积极解决苗木企业用地难题
针对耕地流出导致的苗木产业发展受限问题,我们将认真落实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林地资源优势。我们将科学合理规划建设高质量苗木基地,确保苗木产业的用地需求得到满足。这一举措将为耕地保护和苗木产业发展提供有效支撑,推动林业产业的协调发展。
3.构建全市苗木网络信息平台
为了方便育苗单位和用苗单位及时发布种苗销售、需求信息,我们将积极搭建全市苗木网络信息平台。这一平台将实现信息、资源、技术的共享,推动种苗产业的信息化发展。通过信息平台的建设和运营,我们将促进种苗市场的供需对接,提高市场的透明度和效率。
4.不断提升行政执法与质量监管水平
我们将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加强林草种苗行政执法和质量监管力度。通过组织开展打击侵犯植物新品种权、制售假冒伪劣林草种苗商品等行动,我们将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们将加强跨部门合作与监管,形成合力,提高种苗质量与市场监管水平。
5.加强科技支撑与珍贵种质资源调研
我们将进一步加大对林草良种科技研究的投入力度,推动科技创新在林草种苗产业中的应用。通过积极开展省内外交流与合作,我们将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林草种苗产业的发展水平。同时,我们将组织开展珍贵乡土特色种质资源调研工作,挖掘和利用特色种质资源,促进特色种苗产业的发展。
6.全面推进国有林场绿色管理工作
我们将继续加强国有林场的管理与监督工作,确保森林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与保护。通过建立健全相关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我们将推动国有林场的绿色发展进程。同时,我们将积极引导和支持国有林场开展多种经营,提高林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10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494,549.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454,900元,政府性基金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上级补助收入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其他收入39,649.5元,上年结转结余0元。
部门财务总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55,601.5元,同比下降3.59%。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人数比2024年减少1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454,900元,其中:本年收入1,454,900元,上年结转收入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454,90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元。
部门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预算减少11,500元,同比下降0.78%。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人数比2024年减少1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494,549.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454,900元,其中:基本支出1,304,900元,比上年预算减少111,500元,同比下降7.87%,主要原因是:2025年人员经费预算人数比2024年减少1人;项目支出15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00,000元,同比增长200%,主要原因是:2025年新增市直机关义务植树项目经费。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53,1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66,4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200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5,300元,主要用于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3020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事业机构支出1,041,300元,主要用于发放在职人员工资、独生子女费,缴纳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工会经费、残疾人保障金、医疗费,支付办公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福利费等。
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支出100,000元,主要用于市直机关义务植树活动经费。
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50,000元,主要用于林草良种选育、林草种子质量检验抽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林草种子技术人员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工作经费。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2025年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公开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000元,与上年持平。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与上年持平。预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5,000元,与上年持平,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0次,共计接待50人次。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元,与上年持平。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元,与上年持平。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增减变化情况:与上年持平,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1.标准化建设经费,绩效目标:申报并经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实施地方标准至少1项。
2.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补助资金,绩效目标:为苗木培育单位提供科技服务,指导苗木培育单位次数12次以上;开展苗木培育技术培训至少1期。
3.市直机关义务植树项目经费,绩效目标:采购玉兰花300株、雪松100株、梧桐100株、清香木100株、羊蹄甲300株、紫竹300丛。
4.种苗行业管理及质量监管能力建设补助经费,绩效目标:开展全市林草良种选育、申报审(认)定和推广工作;完成“林长制”中林草种苗管理部分考核内容,完成“双打”目标考核工作;依法加强林草种苗行业管理,开展林草种苗质量监督检验抽查工作;开展林草种苗“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开展林草种苗技术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及国有林场人员的培训、交流工作;加强林草种子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宣传;督促指导五县(市、区)完成林草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并对普查样线进行质量抽查;开展国有林场管理工作及城乡绿化美化相关工作。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经费、公务接待经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经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3.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元,与上年持平。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保山市林草种子管理站资产总额269,712.95元,其中,流动资产173,321.77元,固定资产96,391.1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其他资产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0,116.4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9,079.3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资产使用收入0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附件: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监督索引号530500032006006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