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2015年部门预算
第一部分 保山市造林绿化办2015年部门预算表
表一 2015年预算收支表
表二 2015年基本信息表
第二部门 保山市造林绿化办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造林绿化办2015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收 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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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 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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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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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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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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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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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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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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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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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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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费拨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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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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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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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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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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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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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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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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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福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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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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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纳入预算管理的政府性基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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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职教工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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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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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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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退休公用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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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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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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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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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离、退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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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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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独生子女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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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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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收 入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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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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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年 支 出 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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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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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造林绿化办2014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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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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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编内实有车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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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有人数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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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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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全供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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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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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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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公管 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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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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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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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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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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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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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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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前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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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造林绿化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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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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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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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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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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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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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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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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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造林绿化办2015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造林绿化办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11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10人,退休人员1人;不在编实有车辆2辆。
保山市造林绿化办2015年人员构成情况
编制10人,实有人数10人,其中:在职干部9人,工勤1人。
二、2015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2015年部门预算总收入48.32万元,全部为财政拨款。201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8.3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32万元.
2015年用于人员工资、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8.32万元。
1、工资福利支出40.53万元
即在职人员工资由基本工资、津贴补贴、机关工作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绩效工资、妇女卫生费、回族津贴等构成;
核定标准:在职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妇女卫生费核定每人月均4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4.45万元
其中:公务费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财政没有安排、业务费没有安排,福利费0.03万元、职教工会费1.38万元、退休公用经费0.04万元;
核定标准:公务费核定每人年均3000元,在职人员福利费核定每人月均2.2元,职教工会费核定在职人员应发工资总额的3.5%,退休公用经费核定退休人员每人年均400元;
3、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34万元
其中:离、退休费3.32万元、独子费0.02万元;
核定标准:离退休人员工资依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审核批复按档次、分级别核定到人,独子费核定每人月均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