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表
保山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预算收支表(表一)
单位:万元
| 收 入 | 支 出 | ||
| 项 目 | 预算数 | 项 目 | 预算数 | 
| 一、财政拨款 | 339.71 | 一、基本支出 | 436.2 | 
| 经费拨款 | 259.71 | 工资福利支出(在职人员工资) | 139.4 | 
| 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安排 | 商品和服务支出 | 281.98 | |
| 罚没收入安排 | 80 | 1、公用经费 | 23.47 | 
| 其他纳入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2、离退休公用经费 | 0.12 | |
| 二、政府性基金 | 3、上年结转刑事侦查业务中心用房资金 | 258.39 | |
| 三、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 14.82 | |
| 四、下级配套 | 1、离退休经费 | 14.09 | |
| 五、单位自筹 | 2、独生子女费 | 0.07 | |
| 六、上年结转安排支出 | 533.07 | 3、遗属补助 | 0.66 | 
| 二、项目支出 | 436.58 | ||
| 1、业务办案经费 | 46.54 | ||
| 2、业务装备经费 | 35.36 | ||
| 3、其他资本性支出 | 110.68 | ||
| 4、基本建设支出 | 184 | ||
| 本 年 收 入 合 计 | 872.78 | 本 年 支 出 合 计 | 872.78 | 
保山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基本信息表(表二)
单位:人、辆
| 单位名称 | 人数 | 编内实有车辆数 | ||||||||||
| 实有人数合计 | 财政全供养 | 财政全供养 | ||||||||||
| 小计 | 行政 | 参公管 理 | 事业 | 工勤 | 其他 | 小计 | 离休 | 退休 | 提前退休 | |||
| 市森林公安局 | 29 | 26 | 26 | 3 | 2 | 1 | 3 | |||||
第二部门 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森林公安局2016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预算管理的相关规定,部门预算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保山市财政局机关的收支均全部包含在部门预算中。
一、部门基本情况
编制2015年部门预算时,在编实有人数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在职26人,退休人员2人,提前退休1人;在编实有车辆3辆。
二、2016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
按照市财政规定部门预算的编制方法,结合我局实际,部门预算编制结果为:收入87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收入177.81万元(财政经费拨款),项目支出收入161.9万元(公安业务装备经费35.36万元,公安业务办案经费46.54万元,森林资源保护执法经费80万元),基本支出上年结转258.39万元,项目支出上年结转274.68万元。支出872.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39.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81.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4.82万元);项目支出436.58万元,收支平衡。
(一)、工资福利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共计139.4万元。其中:基本工资60.23万元,津贴74.13万元,奖金5.02万元,妇女卫生费0.02万元(4元/月×12个月×4人)。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81.98万元。其中:
1、公安政法经费保障公用经费23.47万元(26人×9500元/人/年×95%);
2、离退休公用经费0.12万元(3人×400元/人)
3、上年结转的258.39万元为我局新建刑事侦查业务中心用房资金,因尚未进行工程决算,故纳入2016年决算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0.73万元,其中:独生子女费0.07万元,遗嘱补助0.66万元。
1、独生子女费0.07万元(5元/月×12个月×12人);
2、遗嘱补助0.66万元(554元/月×12个月×1人);
(四)、离退休经费14.09万元,其中:退休费:14.09万元(11740.65元×12个月)。
(五)、项目支出436.58万元,
1、上年结转60万元(发改委切块资金5万元、云南省森林公安局补助国债资金5万元、省财政厅补助50万元)支出为我局新建的刑事侦查中心业务用房房屋建筑物构建支出
2、上年结转9.8万元为我局司法鉴定实验室建设资金
3、上年结转25.88万元为我局历年财政罚没收入安排办案经费为刑事侦查业务中心建设款
4、上年结转179万元为我局政法基础设施建设中央基建投资资金
5、公安政法保障业务装备经费35.36万元(26人×13600元/人/年)
6、公安政法保障业务办案经费46.54万元(26人×17900元/人/年)
7、森林资源保护执法经费80万元(罚没收入80%返还)。
三、“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1、2016年公务用车运行经费35万元,比2015年增加15万元,原因是2016年我局将加大执法办案力度,全力侦破一批大案要案,特别是重特大走私、贩卖野生动植物、乱砍乱伐、占用林地案件,促使我局公务用车运行经费增加;
2、2016年公务接待费2万元,与2015年持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