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26-8-06_B/2018-0226003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林业和草原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预算
  • 发布日期
  • 2018-02-26
  • 文号
  • 浏览量
  • 主题词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2018年部门预算公开

关于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五、“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生态建设、国土绿化和退耕还林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督促指导全市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低效林改造等营造林项目作业设计的编制,并负责对县区作业设计的审核、审批。

3、承担市绿化委员会、市退耕还林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市低效林改造领导小组具体工作,组织协调退耕还林工程、木本油料林基地、防护林工程、石漠化治理、低效林改造、国家造林补贴试点项目、森林抚育补贴试点项目的具体实施、检查验收和评比表彰等工作。

4、负责组织林业产业项目、退耕还林工程等林业重点造林项目及国有贫困林场扶贫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争取省、国家项目资金扶持。

5、协调市计划、财政、粮食、农发行等部门及退耕还林工程实施县区做好各项政策的兑现工作,负责开展退耕还林工程实绩考核,协助中央、省有关部门搞好退耕还林阶段验收工作。

6、负责全民义务植树检查指导工作,承担市直机关义务植树的组织实施。

(二)机构设置情况

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是保山市林业局的二级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云南考察讲话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生态文明建设和兴林富民的总要求,以改善生态改善民生为总任务以全面深化林业改革为总动力,紧紧围绕森林生态持续改善、林业产业持续发展、林农持续增收为总目标,创新林业发展体制机制,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不断增强生态林业、民生林业发展的内生动力和活力,加快推进森林保山建设,构建滇西生态安全屏障和生物多样性宝库,打造全省林业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争当全省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为保山与全省、全国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生态保障。

切实抓好营造林工作。一是加强造林质量管理。2018年计划完成营造林50万亩以上,其中:人工造林9.32万亩(退耕还林1.8万亩,陡坡地生态治理0.5万亩,造林补贴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0.38万亩,异地植被恢复1.69万亩),封山育林3万亩,低效林改造12万亩,木本油料提质增效8万亩,森林抚育19.5万亩。加强林木种苗和造林质量管理,加大造林质量责任追究,坚决杜绝“年年造林不见林”的现象发生。二是抓好营造林项目的布局工。

二、部门预算编制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下设0个单位,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1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止2017年11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10人。在职实有8人,其中:财政全供养8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离退休人员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人。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024471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09202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909202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事业收入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元,其他收入0元,上年结转115269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8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024471元,其中:本年收入909202元,上年结转115269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24471元(本级财力909202元,专项收入0元,执法办案补助0元,收费成本补偿0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024471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909202元,其中,基本支出909202元,项目支出115269元。(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130299-森林植被恢复费”支出70000元,主要反映森林植被恢复工作经费的支出,“2110699-其他退耕还林-省级陡坡地治理”支出45269元,主要反映陡坡地治理的工作经费。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1.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机构正常运转的支出909202元,较上年减少12500元,同比减少1.35%,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占基本支出745400元,占基本支出的81.98%;办公经费、印刷费、差旅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机关运行的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163682元,较上年增加11200元,同比增7.4%,占基本支出的18.0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人员工资的变动。

2.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用于保障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15269元,如检查验收费等开支。较上年减少181400元,同比减少61.14%,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快。

五、“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情况说明

2018年保山市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7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53000元,同比增长(下降)240.91%。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安排因公出国(境)费0元,比上年预算增(减)0元,同比增长(下降)0%。

(二)公务接待费

安排公务接待费40000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8000元,同比增长1900%上年在预算中使用了其他资金,今年没有其他资金,预算全部使用财政资金。

(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

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及购置费35000元,比上年预算增15000元,同比增长75%,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元,增(减) 元,同比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5000元,增加20000元,同比增长75%,变动原因分析说明车辆运行经费标准提高。

六、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不涉及此项预算指标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采购预算资金0元。

八、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一)基本支出变化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项目支出变化的原因主要是2017年项目资金使用进度快,结转资金少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部门用一般预算收入安排的预算单位资金。

2.基本支出:是指行政事业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是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

5.三公”经费预算: 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批复中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18年我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水费、电费、会议费、劳务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等机关运行经费163682元,比上年预算增11200元,同比增7.4%,占基本支出的18.02%,增减变化的原因主要是车辆运行经费标准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鉴于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17年决算编制后才能统计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17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