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全市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02.3亿元,同比增长17.4%,比全省(9.6%)高7.8个百分点,在全省16个州市中排名第2位。
按经营单位所在地看:城镇消费品零售额318.7亿元,增长18.7%;乡村消费品零售额183.6亿元,增长15.3%。
按消费类型看:商品零售428.7亿元,增长16.1% ;餐饮收入73.7亿元,增长25.4%。
从商品销售类别看:重点商品“18增4降”。在重点监测的22大类限额以上企业(单位)实现的商品零售中,粮油、食品类增长22.3%,饮料类增长 32.5%,日用品类增长63.7%,汽车类增长39.9%;石油及制品类下降1.4%,其中在限额以上商品销售类值中,通过公共网络实现的商品销售额同比增长32%。
从县(市、区)看:隆阳区实现251.3亿元,增长17.4%;施甸县43.8亿元,增长16.4%;龙陵县43.8亿元,增长17.8%;昌宁县52.3亿元,增长18.2%;腾冲市111亿元,增长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