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根据国家统计局《地方统计局与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调整优化方案》和《云南省统计局 国家统计局云南调查总队关于云南省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及相关工作分工调整的通知》要求,我市自2018年调整优化了地方统计局和国家调查队部分业务分工、加强劳动力和“四下”企业调查,地方统计局承担了由原来国家调查队承担的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等7个调查项目。
二、项目绩效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成立自评工作小组、拟定评价计划。结合年初预算批复的项目支出绩效指标、部门职责以及项目特点设计自评指标,确定自评指标体系;评价组根据评价指标体系逐项进行评价,撰写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绩效实现情况
(一)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预算安排资金30万元,实际到位资金30万元。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市级财政核拨项目资金30万元。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根据各部门的职能、任务和发展目标,,以项目为依据编制,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推进,完成了预算目标,支出效益明显。严格按照财政资金各管理办法管理使用项目资金。
(二)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2018年,全市现有样本企业54户(2018年初调查队移交时只有51户),其中目录企业46户,非目录企业8户(原有2户,2018年新增6户),划转规上2户,转产1户。样本村22个。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为保障工作顺利开展,市统计局与国家统计局保山调查队、保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联合召开了保山市规模以下工业调查及相关工作分工调整暨业务培训会,还适时召开了市级视频培训会两次。通过培训,提高了市、县、乡、村四级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为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省统计局对数据质量满意,“数据保山”掌上数据服务群众满意。
四、绩效目标未完成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无
五、绩效自评结果
全市各级按照2018年回访企业29家,回访率达50%,其中回访正常营业的有15家,停产和关闭的有14家。回访18个样本村,回访率达82%。通过抽样调查推进了统计工作建设,不断提高统计服务质量和效率,全力打造现代化服务型统计。
六、结果公开情况和应用打算
自评结果按规定时间于政府网站进行公开,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绩效管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项目整改落实。
七、绩效自评工作的经验、问题和建议
成立了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管理组织。制定了本单位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计划;按规定编制中长期规划绩效目标、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对项目预算资金进行绩效跟踪;开展了本单位的预算绩效自评工作。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