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5516-1-/2022-0125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年度报告
  • 发布日期
  • 2022-01-25
  •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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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公布工作的通知》等要求,编制保山市统计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公布于保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111—1231日,如对报告有疑问,请与保山市统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保山市隆阳区同仁街26号市政府大院511室;电话:0875—2162219) 。

一、总体情况

2021年,市统计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央、省、市工作部署要求,严格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坚持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为原则,围绕统计重点领域,积极公开相关信息,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升公开实效。把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作为公开重点,依法、及时、准确地公开了相关政府信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紧扣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公众关注关切,围绕统计中心工作,持续完善公开制度机制和标准规范,切实规范加强公开平台建设,全力推动公开工作创新创优,不断提高统计公开质量,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为保山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强化组织领导

一是调整充实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具体推进、指导、协调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局办公室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科室所积极配合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二是将政务公开工作列入全年工作要点,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内容。及时召开局务会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开展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强化重点工作信息公开。市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以局门户网站为主要平台,以网络新媒体为依托,以《保山统计年鉴》《保山经济工作手册》《国民经济统计公报》《保山市国民经济主要指标》等精品统计资料为纸质载体,着力打造全方位、多角度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通过门户网站开设统计数据专栏,利用保统微讯微信公众号等多渠道、多形式、多途径开展重要数据主动公开各项统计数据。做好重要事项公示、重点工作通报、人事管理、建议提案办理结果等方面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政务公开的力度。2021年,通过门户网站共发布各类信息100条,通过保统微讯发布82条信息。

二是聚焦主责主业,提供优质统计服务。按月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上主动公开经济运行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载了2020年的《保山统计年鉴》及10余年来保山市和主要经济指标的月度数据等内容,方便社会公众随时随地查询统计数据,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共享服务水平。同时,进一步优化月度数据,及时在门户网站首页更新加载,方便公众查阅。根据市政府办要求,逐项梳理网站原有栏目,对于栏目重合、内容无法更新的作出调整完善,属于同项的栏目进行合并,完成信息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和网站架构调整。建立完善网民留言、咨询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全年收到网民咨询11件,回复网民咨询件11件,回复率100%

三是不断加强统计法治宣传。通过统计法宣传贯彻专栏先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等统计执法依据,有效提升了统计法律法规在社会公众中的知晓度和影响力,增强了社会公众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自觉意识,为进一步提升源头数据质量,夯实统计工作基础营造了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规范受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2021年,市统计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相关规定,通过互联网渠道(平台、邮箱)和线下渠道(邮寄、当面、传真)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对收到的申请件均已在法定时限内给予答复,切实履行告知义务,答复程序规范,档案文书管理规范。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其中2件根据相关规定予以公开,2件部分公开,2件属于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0000000000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21年,市统计局政务公开工作在质量和实效上得到了进一步提升,但对照市委、市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人民群众对政务公开的新期待、新要求,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专业人才队伍建设还有差距;二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理念还未深入人心;三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还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要求,着力深化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不断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大重要政策解读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加快推进全市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平台规范建设,强化政务公开日常监控和考评考核,以务实的举措办法和有力的实际行动推进全市统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未出现收取信息处理费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