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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1525516-1/20250919-00001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统计局
  • 公开目录
  • 部门决算
  • 发布日期
  • 2025-09-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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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1001000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负责组织、协调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资料真实、准确、及时。

(二)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贯彻落实情况,组织实施全市统计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三)组织实施统计改革和统计现代化建设规划。组织实施经济社会发展的统计制度、统计方法。组织实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调查,汇编提供国民经济核算资料。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人口、经济、农业普查及专项调查工作,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普查和调查方面的统计数据并进行统计分析。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装卸搬运和其他运输服务业、仓储业、计算机服务业、软件业、科技交流和推广服务业、社会福利业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旅游、交通运输、邮政、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能源、投资、消费、收入、科技、人口、劳动力、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济等全市基本统计数据。

(七)组织实施各县(市、区)、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公布全市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预测、分析,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依法备案部门统计调查项目。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和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

(十)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实施统计数据联网直报,指导全市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一)协助地方管理县(市、区)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组织并管理统计干部培训工作。监督管理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给市、县两级政府统计部门的统计经费。

(十二)收集、整理有关产业发展数据,开展统计工作方面的资料交换。

(十三)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统计制度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科、工业能源统计科、投资统计科、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科、农村社会经济统计科、服务业和贸经统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保山市统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7人(离休0人,退休17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强化政治引领,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一是政治机关建设持续深化。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切实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提升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推进统计改革的工作思路和具体举措。二是管党治党责任不断压实。强化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全力抓好市委巡察整改工作,目前已完成问题整改29个、正在推进整改1个,建立健全长效制度机制7项。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认真开展公职人员违规饮酒问题专项整治,深入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持续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要求,扎实推进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扎实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认真组织开展规范全市招商和项目实施领域突出问题专项行动工作,截止目前发现问题13个,整改13个,移交市纪委市监委问题线索1条,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怨”问题数2个,新建制度2个,完善工作机制3个。持续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保山行动任务,认真落实政治监督“护航行动”牵头责任。三是意识形态责任有效落实。加强“保统微讯”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微信工作群等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管理,严格信息发布“三审三校”。通过“保统微讯”微信公众号加强统计数据解读分析,积极引导社会预期,坚决有效防范化解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风险。

(二)深化统计监督,依法统计依法治统全面推进。一是全力抓好国家统计督察整改工作。草拟《保山市贯彻落实〈国家统计局常规统计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任务清单》并负责推进整改工作落实,目前已完成各项整改任务。二是强化统计法治宣传。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市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传达学习1次。持续推进统计法律法规进党校进机关,主要领导到市委党校中青班开展统计法授课1次,举办保山市统计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班1期,领导干部依法统计意识进一步提升。三是强化统计监督。组织县区统计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资格考试,全市拥有国家统计执法证人员增加到21人,统计执法力量进一步增强。制定了我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健全部门统计数据质量责任体系,组织保山市部门统计工作规范业务培训1次。完成了市级2024年度统计执法检查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持续推动统计监督与各类监督协同贯通,执行好统计造假“一票否决制”,年内回复组织部门征求意见409人次,及时反馈市管干部履行统计职责情况。配合做好十一届省委第八轮巡视和五届市委第八轮、第九轮、第十轮、第十二轮巡察工作,联合市纪委监委、市委巡察办开展首轮巡统联动,对隆阳区、施甸县、腾冲市、昌宁县统计局主要负责人固定资产投资数据失实问题开展了防惩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集体约谈。分级分类做好新修改《统计法》的学习宣传,积极营造全社会知晓、遵守统计法的良好氛围。

(三)围绕中心大局,统计服务优质高效。着力拓宽服务领域、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以高水平统计监测分析服务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统计监测分析。加强统计分析研判,在全市每季度经济运行分析会中,逐一针对重点指标提出针对性意见建议,提供统计保障。着力强化统计分析,今年以来上报《重要统计信息专报》30篇,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提供坚实的数据支撑。二是加大数据发布解读。通过“保统微讯”公众号、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新闻稿件、统计数据140余篇,方便社会公众线上及时了解掌握统计信息、统计数据,积极发挥正面宣传引导作用。三是统筹开展调查监测工作。扎实做好人口变动抽样调查、人口固定样本跟访调查、城市高质量发展统计监测、乡村振兴统计监测专项调查、开发区统计监测等工作。配合开展好相关考核评价,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完成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评价、全市综合考评等考核评价任务。四是抓实统计服务培训。深入开展统计服务,主要领导带队联合市直部门对五县(市、区)开展统计工作服务。邀请省统计局到保开展统计服务专项行动,服务内容涵盖“四上”企业入库、人口统计相关业务、部门统计工作规范业务培训等,进一步提升全市统计工作能力。分级分类对五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县行业主管部门、统计部门200余人开展了GDP核算、工业、投资、贸易等全专业统计业务培训,统计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五是为全市硅光伏产业发展提供统计支撑,牵头起草《保山市硅光伏产业垂直一体化项目跨区域配置资源利益分享暂行办法(送审稿)》,为加速硅光伏产业垂直一体化布局提供统计思路。六是五经普工作有序开展。坚持把数据质量贯穿普查工作全过程,组织好普查登记工作,配合好国务院经普办事后数据质量抽查组莅保检查,做好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发布前期准备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787491.0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87491.01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09515.43元,下降10.9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09515.43元,下降10.92%;上级补助收入无增减变动;事业收入无增减变动,经营收入无增减变动,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增减变动,其他收入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退休4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630200.55元;二是2024年主要开展普查工作,较2023年普查准备阶段所需经费减少79314.8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787491.01元。其中:基本支出5308852.39元,占总支出的91.73%;项目支出478638.62元,占总支出的8.2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09515.43元,下降10.9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30200.55元,下降10.61%;项目支出减少79314.88元,下降14.22%;上缴上级支出无增减变动;经营支出无增减变动;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无增减变动。主要原因一是退休4人,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相应减少630200.55元;二是2024年主要开展普查工作,较2023年普查准备阶段所需经费减少79314.88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08852.3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817621.78元,占基本支出的90.75%;办公费、水电费、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等公用经费491230.61元,占基本支出的9.25%。人均公用经费16938.99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保山市统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78638.6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经费支出478638.62元,主要用于开展2024年经济普查业务工作,涉及全市范围内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办事处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通过2969名普查“两员”对51101家单位和189886家个体户进行逐一清查、普查登记。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787491.01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709515.43元,下降10.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663237.7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57%,完成年初预算的97.11%。主要用于统计信息事务支出4663237.73元,其中:行政运行支出3682651.04元、专项统计业务支出97499.49元、专项普查活动支出478638.62元、事业运行支出404448.58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4人,经费相应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46836.0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90%,完成年初预算的146.4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746836.05元,其中:行政单位离退休7800.00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88441.76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50594.29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4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增加。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1630.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42%,完成年初预算的98.3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71630.23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187256.81元、事业单位医疗24341.88元、公务员医疗补助148892.00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1319.5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退休4人,经费相应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787.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0%,年初无此项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19521.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减少375.79元,下降1.8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4359.1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56%,完成年初预算的4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516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6.44%,完成年初预算的34.4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14.21元,增长2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390.00元,下降39.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减少3390.00元,下降39.6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9521.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04%;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减少375.79元,下降1.89%。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14359.1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1.03%;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516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4.4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4年数据核查、统计执法检查等工作较多,加之车辆较旧,运行维护成本高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014.21元,增长26.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390.00元,下降39.64%,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6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390.00元,下降39.64%,;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动。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接待批次减少7个,人次减少22人,“三公”经费支出整体下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统计调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配合上级统计机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关开展统计调研、数据质量核查及执法检查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保山市统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1230.61元,比上年减少108919.96元,下降14.22%,主要原因是退休4人,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关日常运行开支,其中:办公费36285.48元、水费4902.00元、电费11598.00元、维护费20000.00元、公务接待费5162.00元、工会经费1043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359.13元、其他交通费用2601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保山市统计局资产总额798970.20元,其中,流动资产14319.19元,固定资产715336.1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69314.8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7318.98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56658.4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9854.13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7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8094.13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5435.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75435.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0500001410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