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
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下达2017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6〕256号),省下达我市2017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5619万元,按照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的工作要求,已全部切块安排到县。现将2017年度第一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县(区)名称 |
中央资金下达数 (万元) |
备注 |
合计 |
156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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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阳区 |
3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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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甸县 |
33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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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 |
29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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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 |
27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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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 |
317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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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