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非贫困县第二批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扶贫办《关于下达2018年非贫困县第二批省级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18〕106号),省下达保山市2018年非贫困县第二批省级专项扶贫资金100万元,按照扶贫开发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的工作要求,由省级直接拨付到腾冲市。现将2018年非贫困县第二批省级专项扶贫资金安排情况公示如下:
县(市、区)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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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资金下达数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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腾冲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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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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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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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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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8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