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分配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根据《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分配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云财农〔2022〕246号),省调整分配下达我市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75.00万元,按照责任、权力、任务、资金“四到县”的工作要求,市级制发了《保山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分配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的通知》(保财农〔2022〕145号),已将资金指标全额下达到县。现将调整分配下达的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情况予以公示(详见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下达表),如有疑义,请向保山市乡村振兴局反映,联系电话:0875-2162226。
2022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调整下达表
|   单位:万元  | 
   ||||
|   县(市、区)名称  |  
      扣回再分配  |  
      因审计发现问题扣减再分配  |  
      未下达资金分配  |  
      本次分配资金  | 
   
|   合计  |  
      294  |  
      24  |  
      157  |  
      475  | 
   
|   隆阳区  |  
      150  |  
      12  |  
      80  |  
      242  | 
   
|   昌宁县  |  
      144  |  
      12  |  
      77  |  
      2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