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政务公开工作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市供销合作社政务公开工作水平,增强工作透明度,结合我社实际,特制定2025年政务公开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市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以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为目标,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和实效,为推动供销合作社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二、公开原则
(一)依法公开: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公开政府信息,确保公开内容合法合规。
(二) 真实准确:公开的信息应当真实可靠、准确无误,避免虚假信息和误导性陈述。
(三) 及时便民: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方便群众获取和使用。
(四) 突出重点:围绕市供销合作社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突出公开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信息。
(五) 保密审查: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不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三、公开内容
(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监督方式。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办公室)
(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办公室)
(四)政策文件。包括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部门文件、政策解读。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各科室)
(五)组织机构。包括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内设科室。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办公室)
(六)供销统计。内容为每月供销系统统计行业数据信息。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合指科)
(七)财政信息。包括财政预决算、财政绩效自评估、三公经费、政府采购。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财务科)
(八)建议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各科室)
(九)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公开时限: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责任科室:办公室)
三、公开形式
主要通过保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夯实责任体系
1.成立领导小组。为切实抓好政务公开工作,特调整保山市供销合作社社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方浩 党组书记
陈 乐 主任
副组长:刘云祥 党组成员、副主任
蔡宗文 党组成员、副主任
杨 辉 监事会主任
成 员:杨翠从 办公室主任
郭建春 经发科科长
杨景波 监事会办公室主任
杨 娜 财会科副科长
杨茂香 合指科副科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杨翠从兼任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具体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2.领导小组职责。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各级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方针政策,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审定政务公开工作年度计划、重要工作部署、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先进典型等信息发布。应对涉农突发事件,引导社会舆论。完成各级党委、政府和省社交办的其他政府信息及政务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体系,落实保密审查
一是完善政务公开制度,紧紧围绕政府信息公开和政务公开工作重点,明确政务公开的内容、重点和要求,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二是严格执行政务公开审查制度,落实“先审查、后公开”工作要求,确保依法公开、信息完整安全。
(三)加强教育培训,确保公开质量
一是积极选派工作人员参加政务公开相关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二是加强干部职工学习培训。深入开展机关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完善政务服务运行机制,提高全社共同抓实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四)加强管理引导,形成长效机制
一是紧紧围绕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点,继续加大工作力度。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日常工作的管理和引导,创新政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持续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程序化、效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