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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43269527-2-02_H/2015-0709002
  • 发布机构
  • 保山市供销社
  • 公开目录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发布日期
  • 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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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山市供销社下达2015年度综合业绩考核指标

一、主要经济指标

(一)全年完成销售总额42.2亿元。其中:隆阳区12亿元、腾冲县12.5亿元、昌宁县8亿元、龙陵县5亿元、施甸县4.5亿元、市浩泰农资公司0.2亿元。

(二)全年完成农副产品购进总额6.3亿元。其中:隆阳区1.8亿元、腾冲县1.8亿元、昌宁县1.4亿元、龙陵县0.7亿元、施甸县0.6亿元。

(三)全年汇总实现利润5150万元。其中:隆阳区1100万元、腾冲县1600万元、昌宁县1600万元、龙陵县470万元、施甸县350万元、市浩泰农资公司10万元,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20万元。

(四)全年完成化肥销售27万吨。其中:隆阳区5.5万吨、腾冲县7万吨、昌宁县3万吨、龙陵县5万吨、施甸县5.5万吨、市浩泰农资公司1万吨。

二、重点工作发展指标

(一)社有企业发展指标:1.年末供销合作社持股10%以上社有企业资产总额达到53350万元。其中:隆阳区8970万元、腾冲县20640万元、昌宁县8740万元、龙陵县8260万元、施甸县4140万元、市浩泰农资公司2100万元、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500万元。

2.年末社有资产总额达到16410万元。其中:隆阳区3520万元、腾冲县8940万元、昌宁县1270万元、龙陵县1500万元、施甸县480万元、市浩泰农资公司250万元、市供销社资产经营管理公司450万元。

(二)农民合作社发展建设指标:1.全年发展农民合作社200个,其中:隆阳区70个、腾冲县60个、昌宁县40个、龙陵县20个、施甸县10个。

2.组建农民合作社联合社5个,其中:隆阳区1个、腾冲县1个、昌宁县1个、龙陵县1个、施甸县1个。

3.发展城市消费合作社5个,其中:隆阳区1个、腾冲县1个、昌宁县1个、龙陵县1个、施甸县1个。

4. 发展农村公共管理服务型合作社10个,其中:隆阳区3个、腾冲县3个、昌宁县2个、龙陵县1个、施甸县1个

(三)合作社提质增效指标:1.建设省级示范社20个,其中:隆阳区5个、腾冲县5个、昌宁县4个、龙陵县3个、施甸县3个。

2.农村公共管理服务型合作社提质11个,其中:隆阳区2个、腾冲县2个、昌宁县3个、龙陵县1个、施甸县3个。

(四)加入合作社社员达到22万户。其中:隆阳区5.9万户、腾冲县5.8万户、昌宁县3.9万户、龙陵县3.2万户、施甸县3.2万户。

(五)农民合作社帮助农民实现收入27亿元。其中:隆阳区9亿元、腾冲县6.5亿元、昌宁县4.5亿元、龙陵县4亿元、施甸县3亿元。

(六)成立县级农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会3个。其中:隆阳区1个、龙陵县1个、施甸县1个。

(七)成立监事会3个。其中:昌宁县1个、龙陵县1个、施甸县1个。

 

 

保山市供销社

2015年3月27日